目录
一、绪论
二、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观
1.“自由”
2.“意志”
3.小结
三、奥古斯丁自由意志观中的选择主权
1.在得救的事上
2.在成圣的事上
3.小结
四、反对奥古斯丁预定论中自由意志选择主权诠释的学说
1.伯拉纠
2.半伯拉纠
3.其他学说
4.小结
五、结论
参考书目
一、绪论
为何预定?上帝为了什麽目的而预定?[1] “罪从那里来”这议题使奥古斯丁发展了他的预定论。[2] 预定的前提是上帝的恩典和救恩,要救陷于罪的被造者。但当我们讲预定的时候,就有许多的争议,因为它似乎否定了人自由选择救赎恩典的权力,而人的命运就是完全掌控在上帝的手中,是已经决定的了。这也是加尔文主义和阿米念主义彼此对立争论的原因。
到底人有没有自由来选择亲近上帝或拒绝上帝?在奥古斯丁的时代,也有一位叫伯拉纠的,就倡议人有自由的选择来亲近或拒绝上帝,来接受或拒绝上帝的救赎恩典。奥古斯丁就因与伯拉纠争论而发展出预定论来,其中也包括了原罪论、恩典论、救赎论及自由论等。
由于这议题可讨论的范围很广,因此本文就尝试探讨预定论当中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观中的选择主权,因为当我们讲到预定论时,都有一个印象,那就是每件事好像都是已经预定好了,人是没有选择主权的自由,只有遵行的份。所以,本文要来看到底奥古斯丁如何看预定论中自由意志的选择主权,以便能回答:“人能不能用自己的自由意志来拒绝上帝的恩典?人可以靠自己的自由意志来到上帝的面前吗?若凡事都是上帝所定的,那人为何还要负责呢?”等的问题。
首先,让我们先来看何谓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观。
二、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观(liberum arbitrium)
笔者尝试分开解释何谓“自由”和“意志”,然后才综合所论。
1.
“自由”
有人说“自由”是做另一个选择的能力,是想怎样就怎样,无拘无束,不受限制,是可以选择行善,也可选择作恶。这是伯拉纠所认为的“自由”。 [3] 但奥古斯丁却认为“自由”是一种完全以上帝为乐、以上帝意志为意志的状态。[4] 奧古斯丁认为“自由”有四个不同的状态:[5]
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只有未犯罪前的亚当才有这种自由。亚当犯罪后,罪已污染了一切,不再有任何人拥有这种自由了。
b. 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的自由non posse non peccare (not able not
to sin)
这是亚当犯罪后,全人类所拥有的自由。未信主的人,只有第二種的自由,就是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的自由。而这种自由,根本就不是、也没有真正的自由,纯粹是罪的奴隶而已。这也正是马丁路德与加尔文,不认为人有真正自由意志的主要原因。
c. 可以不犯罪的自由posse peccare, posse non peccare ( able to
sin, able not to sin)
这是信耶稣后圣灵重生的信徒所拥有的自由。虽然还是会犯罪,但已经开始可以不犯罪了。
d.
永远不会再犯罪的自由non
posse peccare ( not able to sin)
信主的人,死后到天堂,才能真正拥有的自由,就不再有罪与善的挣扎。
人犯罪后,就再也没有能力凭自己的力量回到上帝面前。人再也没有做好事的自由,却只有做坏事的自由。[6] 因此,当人说他有自由选择的权力时,他当然有,只是他的选择是在不同的恶之间做选择。可以选择作这,选择做那,但在大范围来看,无数的选择都不过是一个“恶”而已,因为在恶的结构里,人无能为力。因此,需要外力的强行介入,那就是上帝,藉着圣灵使人进到真正的自由,可以不犯罪的自由里。[7] 因此,所谓的“自由”是有其限制性的。
在有限制的“自由”中,奥古斯丁更提出“兼容论的自由”,意即一方面承认我们的行为是受因果关系决定的,另一方面又承认只要我们的行为是自愿发出的,我们就是自由的。简单的说,“自由”即“自愿”。意思是人就算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要选A,而没有-A好选,只要那人是“自愿”的,他也是“自由”的。就如人都只爱选世上之物,而不爱选上帝,若没有上帝好选,他也只会选世上之物。在原罪的影响下,人已全然败坏,因此,他虽然有自由做选择,但只能选择恶,可是这是他自愿选择的,所以他仍旧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8]
2.
“意志”
奥古斯丁也认为“意志”可分为两个层面:第一是选择的能力,;第二是行出选择的能力。这就如保罗在罗7章所说,在原罪的影响下:立志行善由得我(第一层面意志),行出来却由不得我(第二层面意志)。心中有二律在挣扎。奥古斯丁在初期认为人能凭着理性达到上帝律法的要求,坚持人有选择善的自主权,但后来,他改变了对人的意志的看法。他认为人的意志是无能及被束缚而无法行出善来的。他不能选择向上爱上帝,而只能选择向下爱自己(self-love,是一种缺失inopia)。这是因为上帝对始祖原罪的惩罚,也因为人的本性是从虚无中创造出来的。[11] 这样的意志倾向于爱肉体而抛弃上帝,而罪恶就是出于人的意志,是意志转向的问题,不是身体本身的恶,而是意志之内的恶。[12] 因此,人无法把所行的恶,归咎于恶的本性,因为无论选择好或坏,都是自己的意志在选择,虽然他是在原罪的影响下而只能有偏向“恶”的选择,[13] 所以,这是人要为自己的意志选择负责的原因。[14]
问题是恶的意念是上帝预备的吗?奥古斯丁认为上帝所赐的一切都是善的,因为上帝是善的。但有些善被人误用,如用手杀人。因此,上帝没有提供恶念,而是因为人通过滥用自由意志而导致恶念的,[15] 是意志的转向而造成的。[16]
简单的说,“自由”是一个人可以选择的范围;而“意志”则是一个人可以做选择的能力和行做选择的能力。因此,“自由意志”就是在可以选择的范围内有能力去做选择。可是在原罪的败坏下,这做选择的能力和行做选择的能力被束缚了,而可选择的范围也只局限在“恶”的范围里。
小结:在神的恩典下,人心可以选择上帝所喜悦的事,也在神能力的介入下行所选择的事。在人未信主前,因原罪的缘故,人在大范围下只有“自愿”选择“恶”的可能,但在上帝恩典临到时,上帝使人从不得不犯罪的自由中,拯救而进入可以不犯罪的自由中。虽然被束缚的自由意志得到解放,但因有犯罪的可能性(posse
peccare: able to sin),也因人的私欲(concupiscentia)和习性(consuetudo),人还是可能被引诱去犯罪一直到死的那天。[17] 因此,完全的成圣和自由,只有在天国才能完成。
所以,有人说,若神不赐给人自由意志,那就没有恶。但就因有自由意志,人才有可能选择善,缺此他就不能行善。而恶是人滥用自由意志和意志转向的结果。[18] 奥古斯丁对有人在面对恶念时,有人赞同、有人拒绝的解释从“不可测度”,到后来在预定论中说这是上帝的预定,一切都是上帝的恩典在行动,使他可以向善。[19]
自由意志让人有可能选择善,那对于救赎恩典的选择,主权是在上帝或人,特别是当人在原罪的败坏下生活。接着,笔者尝试从奥古斯丁的观点来看对于预定论中救赎恩典的选择,自由意志的选择主权归属何方。
三、奥古斯丁自由意志观中的选择主权
我们会从两方面来看奥古斯丁自由意志观中的选择主权。
1.
在得救的事上
在私欲和习性的影响下,人无法看到可变的物质与神的关系,就是被造和创造者的关系。一方面是被无知(ignorantia)所蒙蔽,不明白真理,也不正面看错误;一方面也因为行善的困难(difficultas)。[20] 这造成不信主的人的唯一选择就只有选择追求可变的物质,但这还是他“自愿”乐意的选择。结果是陷入爱自己(self-love)的循环中。因此,若神的救赎恩典摆在他面前,而上帝也没有应用祂的大能介入,那他的选择一定是拒绝,因为在无知(ignorantia)的蒙蔽下,他不明白真理,自然也不会选择真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对上帝救赎的恩典,是“自愿”而主动地拒绝了。那他就要为所拒绝的行为后果负责。就算是他明白真理,但在爱自己和爱上帝这两者选其一时,由于原罪的影响,人的意志已完全败坏而无法选择不变的善,因此,他会偏好选择与自己习性和私欲相近的“爱自己”。所以,人在救赎恩典中无法运用自己已经败坏的自由意志来选择接受上帝的恩典,而是上帝的圣灵在人心中做感动的工作,而使人不得不做出对上帝呼召的回应。[21]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何人要为所不能做的选择负责任?若上帝介入,那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应用上帝影响下的自由意志选择所预备的救赎恩典吗?当然,这是对的。但这就决定了上帝是决定人得救的唯一主权。这选择主权是在上帝的手中,而人若应用自己的主权做选择,只有选择落入地狱的烈火中。
2.
在成圣的事上
不信主的人在原罪的影响下,不得不选择向下的“恶”,而不能选择向上的“善”,而落入“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的自由”。但当那人听闻耶稣的福音而被圣灵感动悔改向善时,他就进入“可以不犯罪的自由”。他的自由意志已经恢复了可以选择善的能力,不再被罪扭曲了。
那什麽是信主后“可以不犯罪的自由”?奥古斯丁在《本性与恩典》[22] 中说人若要不让罪来管辖自己,就要在卑贱的念头来袭时,进行反思和克制,使之不行与外,这就是离弃了一切邪恶的行为。但若赞同了这样的念头,即私欲(concupiscentia) 和习性(consuetudo),[23] 并且在条件适当时采取行动,就会导致罪的行为。所以“可以不犯罪的自由”就是不去“同意”进入思想的不好念头,那就不会有罪的行为了。
信主后的生命就在上帝话语的熏陶下,慢慢地被上帝“圣化”,而能够弃恶向善。表面看来是人凭自己的努力在“成圣”,但实际上是圣灵在使人“圣化”,是圣灵使人获得一种能力,使他能行出善行,而达到真实的自由。[24]
小结:既然人一切的事都是恶与罪,那麽要有美善,就要有一个开端。这个开端就是信耶稣基督。而这信仰是上帝赐予的,是圣灵感动人心的结果,不是人自己启动的。而圣灵也使他信主后心里有爱而能有善的行为。这就使他进入“可以不犯罪的自由”。信主后的一切善念善行,都是出于圣灵。人的一切行动也在上帝的帮助下完成。[26]
因此,我们可以说上帝影响人的意愿可分为两步:一,使人产生意愿,产生做某件善事的意念,这是“在先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二,帮助人进一步产生“达成这意愿”的意愿(operative grace),并且和人一起工作(co-operative grace),帮助人渡过难关,做成所意愿的事。第一步是意念的准备,第二步是行动的帮助。上帝出主意、帮助办事,但不能说上帝“越俎代庖”,因为人还是独立的人,只不过对上帝是“言听计从”罢了。 [27]
所以,对奥古斯丁来说预定论中自由意志的选择主权,无论是在得救或成圣上,都是在上帝的手中。祂能在人心中工作而使人回应祂的呼召,祂也能使人“圣化”,但在人来看那是这人运用意志的结果。虽然我们不能知道上帝“预定”一部分人得救的根据何在,但我们不能埋怨上帝不公正,因为,原罪中的人本来都要受惩罚的。[28]
四、反对奥古斯丁预定论中自由意志选择主权诠释的学说
1.伯拉纠
伯拉纠很不同意奥古斯丁对预定论中自由意志的观点。这自由意志的选择主权的关键就在“原罪”。若没有原罪,人就不是完全的败坏,也不会受无知和选择的困难、习性和私欲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上帝的恩典摆在他面前时,他就有绝对的主权来选择接受或拒绝上帝。那自由意志的选择主权就在人手中。[29] 所以,伯拉纠认为人无原罪而能凭自己的自由意志选择美德或恶行。[30] 对于救恩,更无需神大能恩典的介入,而能选择恩典。对于成圣,因为没有原罪,根本就不需要。只是以后要为自己的好行为得奖赏。因此,对于人犯罪,伯拉纠认为是因为我们有坏榜样亚当,有社会习性的影响。所以,人犯罪是因为人自己要放肆重蹈亚当所犯的罪,而不是原罪的缘故。因此,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奥古斯丁不同意,他认为人是有原罪的,并且人一切的美德是上帝的恩典在人身上运行的结果。如果没有恩典,一个人无论如何努力,所行的都只能是恶。[31]
2.半伯拉纠
半伯拉纠派的观点是介于奥古斯丁和伯拉纠之间。它也称为半奥古斯丁派。他们认为上帝的拯救是人和上帝合作的结果,是为“神人合作说”,因为当人堕落后,意志软弱,需要上帝恩典的帮助;而当人的意志转向上帝,而上帝的恩典施与人时,上帝恩典与人的意志合作,共同成就拯救,二者缺一不可。[32] 因此,对于得救,人需要上帝的恩典得救,但这救恩可以由人心里的善念开始,采取主动。[33] 这和奥古斯丁的“神恩独作说”是完全不一样的。
3.其他学说
阿米念(Arminius)也认为人接受或拒绝救恩是在于人的自由意志。堕落的人的意志没有被罪捆绑。而救恩是通过神(主动提供)和人(必须回应)的联合努力成就的,人的回应是决定性的因素。神为每一个人预备了救恩,但只有对那些出于自由意志,选择与神合作及接受他所赐恩典的人,这预备才有果效。关键在于人的意志,人的意志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是人,而不是神,决定谁是救恩礼物的接受者。所以,他反对预定论。[34] 这是和奥古斯丁的神学持相反的观点。
小结:综合以上所述,反对奥古斯丁预定论自由意志中选择主权的都是不能同意奥古斯丁对于原罪、人性的完全败坏和上帝无法抗拒的恩典的解释。他们的观点,一般上是以人为出发点,是以人为中心的,但奥古斯丁的观点则是以上帝为中心的,是以上帝的主权为中心的。[35]
五、结论
虽然奥古斯丁解释了在恩典和上帝的帮助下,预定论中人的自由意志能选择善,但这会产生一个“道德主体错位”的危险。意即人一切的善行都是上帝所决定的,虽然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道德责任,但归根结底,要为其行为负根本责任的是上帝。[36]
话虽如此,但人长期在神话语的熏陶下,其意志从与神冲突到协调,到一致,这时人心里的话语显然是来自上帝,也是来自于人本身。[37] 如果要问究竟是谁起主导作用,人的意念与神的意念交融在一起,人就凭这样的交融做出选择的意念,由于上帝是绝对至高的,因此,上帝对人意念的影响当然达到了难以思虑的程度,但虽然有极大的影响,人却仍有其主动性。不过从意念发生,尤其是善念的来源及其运作来看,在一个信徒的眼里,当然仍旧是上帝的主权高于人的主权,是“上帝的恩典占了上风”。 [38]
所以,“人能不能用自己的自由意志来拒绝上帝的恩典?人可以靠自己的自由意志来到上帝的面前吗?”答案已显明在上帝的主权下。而在原罪影响下的败坏自由意志,所做的选择都是“自愿”的“恶”。那这问题:“若凡事都是上帝所定的,那人为何还要负责呢?”人当然还是要为自己“自愿”的选择负责到底。
这也是笔者所同意的。对救恩来说,人都是拒绝的,除非圣灵主动的驱使,在原罪下的人是无法对福音做出回应的。因此,预定论中自由意志的选择主权终究还是在上帝的手中,但上帝赐给人自由意志,在上帝主权的前提下,使人可以因上帝大能的感动,“主动”选择上帝福音的呼召。反之,在原罪影响下的人要为自己“自愿”选择拒绝上帝而负责。
其实,原罪论是奥古斯丁预定论中自由意志选择主权的决定因素。有了原罪论,自由意志的选择主权,非上帝莫属。否定了原罪论,人就有了选择主权。这是伯拉纠的论点。但若没有了原罪论,不只预定论被否定了,恩典论也不需要了,因为人可以靠自己的行为得救;再来连基督论也不重要了,因可以与上帝合作救自己,无需救主,而基督也只是一个好的学习榜样而已。可见,否定奥古斯丁的原罪论的影响是深远的。它不只直接影响了预定论中自由意志的选择主权,它连带也影响了基督教其他的重要教义。
参考书目
中文书籍:
周伟驰。奥古斯丁的基督教思想。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林鸿信著。教理史。台北:礼记出版社,2001。
奥尔森著。神学的故事,吴瑞诚、徐成德合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2。
奥古斯丁著。忏悔录,周士良译。台湾:仰哲出版社,1984。
奥古斯丁著。奥古斯丁选集,汤清等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6。
英文书籍:
Augustine through the Age : An Encyclopedia, s.v. “concupiscence” by Peter
Burnell.
Augustine through the Age : An Encyclopedia, s.v. “Liberty ” by Marianne Djuth.
Augustine through the Age : An Encyclopedia, s.v. “will” by Marianne Djuth.
Lee, Kam-lun Edwin. Augustine, Manichaeism and the Good.
New York :
Peter Lang, 1999.
Stump, E.&N. Kretzmann, eds.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Augustine. Cambridge : CUP, 2001.
[1] Kam-lun Edwin Lee, Augustine, Manichaeism and the
Good ( New York : Peter Lang, 1999 ), P. 61.
[2] Ibid. P. 91.
[11] 同上,页70-78;人是从虚无中创造出来的,因此他是有限的,这意味着他是可堕落的,堕落是可能的,但不是必然的或不可避免的,这样就避免了取消人的自由意志及其责任,参见周伟驰,奥古斯丁的基督教思想(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页95。
[16] Kam-lun Edwin Lee, Augustine, Manichaeism and the
Good ( New York : Peter Lang, 1999 ), P. 48.
[17] 私欲是习性的推动力,而习性是一种习惯,受环境影响;参见Kam-Lun Edwin Lee, Augustine, Manichaeism, And The
Good (New York: Peter Lang, 1999), P. 83 & PP.53-59.
[20] Kam-lun Edwin Lee, Augustine, Manichaeism and the
Good ( New York : Peter Lang, 1999 ), P. 44.
[21] Kam-lun Edwin Lee, Augustine, Manichaeism and the
Good ( New York : Peter Lang, 1999 ), P. 48.
[36] 因此,Stump在有关自由意志的讨论中,他认为如果神的恩典只是给那些无法拒绝恩典意志的人,那上帝给不给恩典,到最后都是人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来到上帝的面前,意即是靠人的自由意志来“自愿”地选择接受上帝,而不是上帝主动来选择拯救他了,参见E.&N. Kretzmann Stump, eds.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Augustine ( Cambridge : CUP, 2001 ), P.142.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