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終末論一詞是在19世紀時才開始使用在舊約,但主前第六世紀被擄前的舊約經卷其實並沒有終末論的論述。那時期的論述反而主要是以先知所預言的未來為主,並且所預言的終結、最後的日子、耶和華的日子,都不是指終末完成,或世界的終結,而是指不久的將來要發生的事。[1]換句話說,以色列早期歷史的未來觀是現世的延伸,意思是沒有終末觀,而是在這歷史當中延伸的未來觀。[2]這未來觀是建基在三個傳統上,即先祖的應許(以色列的存在、身份、國家產生)、西奈之約(期待遵守盟約以致未來蒙祝福,不然蒙咒詛)及大衛錫安的應許(成為未來以色列的祝福)。這三個傳統都牽涉到未來。以色列的先知就用這些傳統來挑戰以色列關注未來的期待。當以色列不遵守盟約時,先知就述說耶和華審判的日子、國家滅亡、錫安被打敗、聖殿被毀、失去君王等等。雖然這些未來事件都具毀滅性,但先知在被擄時期曾在這三個傳統的基礎上重申有新的盟約賜下(耶利米書31章及以西結書11章)。這表明未來的期待不單只有毀滅,也有正面的盼望。[3] D. E. Aune稱這樣的未來觀為先知預言終末論(prophetic eschatology)。[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