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8日星期二

加爾文的人論

1. 加爾文的人論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第1卷第15章及第2卷第1-5章有清楚的人論教導。本文分五部份來論述加爾文的人論。

2. 墮落前的情況

加爾文認為需要討論人被造前的情況,使人無法為自己的錯誤辯護找藉口責怪上帝所造的人有瑕疵,若人這樣做的話,他其實是在侮辱上帝。[1] 所以,加爾文重申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一切創造物中最能彰顯上帝公義、智慧和慈愛的最高貴傑作。[2]

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

跪拜:向人的敬拜或尊敬?


跪拜:向人的敬拜或尊敬?

基督徒不可向其他的偶像跪拜是可以理解的,但基督徒不能向人跪拜則眾說紛紜。有些是堅持不許向人跪拜,有些則說不可向死人跪拜。在清朝康熙時代,基督教當時因為跪拜問題而發生了禮儀之爭,從而影響了基督教在中國的傳揚。那到底聖經是如何看跪拜這件事呢?

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馬太福音28:18-20 - 相信、教導、並遵守

馬太福音28:18-20


18耶穌上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上一切權柄都賜給我了。
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20我吩咐你們的一切,都要教導他們遵守。這樣,我就常常與你們同在,直到這世代的終結。」

耶穌這大使命不單是去傳福音,也是要傳福音的人去教導那些因所傳的福音而相信的人,使他們遵守耶穌所吩咐的一切教導。這表示福音不單只是因信稱義,福音也是要相信的人去遵守耶穌所教導的一切。意思是相信的人要“努力”去遵守耶穌的一切教導,而不是認為這些教導是不可能遵守,或認為不必遵守,只要信就好了,因為人是因信稱義的。另外,傳福音的人是需要去教導相信的人的,而不單只是領人相信而已。

若信徒有“信”就好的觀念,其他的只是參考而已,或以“軟弱”為理由來說明遵行耶穌吩咐的困難,那這福音可能會變成廉價的福音,對“信”的瞭解也只停留在表面而已。其實“信”不單是自己的相信而已,若是那樣,可能變成是自己相信自己所“相信”的耶穌而已,是相信自己的相信而已,而不是真的相信耶穌本身,那這樣的相信其實對自己的生命完全沒有什麽影響。另外,“信”其實是指上帝的信實,而這信實要求人也以信實委身在上帝的吩咐裏,而活出上帝的旨意。所以說“信”不是以人為中心,而是以上帝為中心,因為是上帝的信實成就了救恩,而人只是對上帝的信實被動地回應,並委身在上帝的吩咐裏面。

簡單的說,傳福音的人要努力傳福音,也要努力去教導接受福音的人。相信耶穌的人也應當努力遵守耶穌所吩咐的一切。這不是說靠行為稱義,而是回應耶穌的命令而已,也是“信”的原意。若人願意如此行,那耶穌就與遵行其吩咐的人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

羅馬書4章:因信稱義的恩典人生


1. 亞伯拉罕因恩典藉信心稱義(4:1-8
4:1-8ABA’B’的平行結構,如下:

            A 若亞伯拉罕因工作稱義,是應得的(誇口)(羅4:1-2
                        B 亞伯拉罕信靠上帝被稱義(羅4:3
            A’ 做工得工價是應得的,不算是恩典(羅4:4
                        B’ 所有沒有工作的人信靠上帝被稱義(羅4:5-8

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

約翰福音19章:感想 - 為掌管生命的天父堅持到底


1. 生命的主權在誰手中?

雖然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但他卻沒有按真理執行公義,為了自己的政治位置而隨意處理別人的生命。彼拉多以為靠自己的職位可以有掌控生命的權利。兵丁也以為自己可以掌控囚犯的生命,可以任意來分囚犯的衣服。大祭司也以為自己可以為自己的地位為所欲為,藉著污蔑,控告耶穌。當他們見彼拉多猶豫的時候,進一步藉著律法來控告耶穌。他們再看不行,最後就藉著指控若彼拉多不處死自命為王的耶穌,就是凱撒的敵人。這些人都以為自己可以掌控自己和別人的生命而不按真理來行,可是耶穌的反應卻不同。

羅馬書3章:恩典的救恩


1. 全人類沒有信心和律法的工作的犯罪生命:因罪使人不信上帝(3:9-20
既然猶太人都不信和不順服上帝,也沒有行出按照上帝律法的工作,所以他們其實和外邦人沒有兩樣,沒有誰比誰更好。爲什麽呢?因為他們都在罪惡之下(羅3:9)。所以保羅在羅3:10-18指出為何猶太人和外邦人本來可以相信和順服上帝而行出律法的工作但卻無法做到的原因。那是因為罪,罪使所有人都在其權柄之下。罪使到所有人都不是義人。

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

羅馬書2章:表達生命裏面信心的工作/行為


1. 猶太人沒有信心和律法的工作的生命因不信上帝而犯罪2:1-5
格蘭菲認為保羅在第一章是描述所有人的罪,可是猶太人卻未必同意,所以,保羅在第二章開始說明其實猶太人也是這樣,沒有信心,也沒有行出律法的工作。[1] 所以猶太人也被包括在第一章的論述中,因為猶太人雖然知道上帝會按照真理、根據律法來審判做這些惡事的人,可是他們自己卻做同樣的事(羅2:1-2)。意思是猶太人也是一個沒有信心和律法的工作的人。可是猶太人可能不認為自己會因為做惡而被審判,因為在智慧書15:211:9-10, 12:22)說:“因為我們犯罪了,但我們仍然屬於你。”所以,猶太人相信外邦人會被上帝定罪,但自己卻不會被上帝定罪。[2] 可是保羅卻說:“你以為能逃脫上帝的審判嗎?”為何不悔改卻要積蓄上帝的忿怒呢?(羅2:3-5

2013年4月6日星期六

約翰福音19章:為掌控生命的天父堅持到底


約翰福音19章:為掌控生命的天父堅持到底

這篇分兩部份:1. 經文背景解釋。2. 閱讀經文感想a. 生命的主權在誰手中? b. 堅持到底。)

2013年4月1日星期一

羅馬書1章:信靠順服賜福音的上帝


由於羅馬書的聽眾呈現多樣性。[1] 猶太信徒本身有希伯來派的嚴謹,也有希臘派的嚴謹與寬鬆。外邦信徒也不例外。這造成各族群對有關救恩的信心和律法/律法的工作有不同的看法。雖然學者對羅馬書的寫作目的有不同的看法,但處理信主社群內猶太人與外邦人因對救恩觀有不同的看法而起的衝突與張力卻是其中一個重要的目的。[2] 以下是對羅馬書第一章的詮釋。

2013年3月30日星期六

羅馬書16章:復活的福音使人彼此接納


羅馬書16章:復活的福音使人彼此接納

大綱:
1. 復活的福音是不看地位和性別(羅16:1-2
2. 復活的福音是接納彼此的服事(羅16:3-16
3. 復活的福音是按真理而行的服事(羅16:17-20
4. 復活的福音使彼此接納成為可能(羅16:21-27

1. 復活的福音是不看地位和性別(羅16:1-2
保羅在他那個時代就已經很開明了,因為他派非比這一位堅革里教會的女執事到羅馬去,而不是派男性去。這位女執事應該是很能幹的,因為保羅說祂曾幫助了自己和許多人。這可能也說明非比可能也在經濟上有能力幫助別人。不管非比是不是很能幹或是有經濟的地位,保羅派女性到羅馬去(可能也是把羅馬書這封信帶到羅馬去),表明在主裏一個人的地位和性別都不是服事的關鍵問題。這些問題可能是一般社會上會加以區別的,但在復活福音的影響下,地位和性別的區分都被除去。這在今天教會的服事或是社會的工作中都起著一定的影響。復活的福音把人的區別給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