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士曼(E. Käsemann)的稱義觀:順服上帝的主權
蓋士曼把上帝的“義”擬人化(personify)而成為一種權勢(power)。[1] 這權勢是上帝的恩賜和拯救行動,也彰顯上帝對被造物的信實。人就被上帝的權勢所擁有並順服上帝的統治,經歷統治主權(lordship)的轉換,亦即處於上帝及基督的主權之下。[2] 蓋士曼不同意法庭式歸算或是賜予“義”的看法,因為他認為保羅不會把應許當成是“好像”(as if)接受者接受了“義”可是事實卻沒有,或是把“義”當成是恩賜賜予人而離開了賜予者並成為我們所擁有的實體。所以,蓋士曼強調不是我們擁有“義”,而是我們一直被上帝擁有。[3] 因此,“義”就不是個人及道德的素質,或恢復一個人被赦免罪後在團體中的地位,[4] 而是上帝終末改變主權的拯救行動,稱不義的人為義的權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