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羅馬書3.1-20 人的困境與上帝的信實

羅馬書3.1-20 人的困境與上帝的信實

今天我們要討論的題目是:人的困境和上帝的信實。經文是在羅馬書3:1-20一般上我們說人的困境是人的行為和生活上所面對的難題。但聖經所說有關人的困境,其實不只是這些。人真正的困境到底是什麼呢?上帝的信實又和人的困境有什麼關係呢?


首先,我們先看上帝的信實。

保羅在羅馬書第二章的結尾把猶太人身份象征的割禮給否定掉了,那猶太人就會問:那猶太人有什麼獨特的地方呢?割禮又有什麼益處呢?保羅就回答說:猶太人還是有好處的,因為上帝的聖言,也就是上帝的話語已經託付給了他們,要他們活出上帝的話語,也教導上帝的話語給其他的族群。這就好像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要成為萬國的父一樣,上帝要藉著猶太人祝福其他的族群。可惜,猶太人沒有這樣做,他們反而把上帝的話語留給自己的族群,沒有向外邦人傳講上帝的話語。

所以,耶穌在馬太福音28:19-20節的大使命,其實是要當時的猶太門徒向萬國傳福音,也就是要向外邦人傳福音,使萬國的人也來做主的門徒,為他們施洗,也教導他們上帝的話語。可惜,當時的猶太門徒沒有這樣做,因此上帝就在耶路撒冷興起逼迫,讓耶穌的門徒四散,於是福音就傳到外邦人當中。

同樣的,我們今天有傳福音和教導上帝的話語嗎?如果有,那是很好,就繼續加油去做。如果沒有,就要改變,要傳福音和教導上帝的話語。

不過,如果我們沒有按照上帝話語生活的話,我們的行為會影響上帝的信實嗎?經文3:3說:即使有人不信,又有甚麼關係呢?難道他們的不信會使 神的信實無效嗎?絕不可能!」

經文說:有人不信或是有人對上帝不忠,人這樣的不信或不忠會使上帝的信實無效嗎?經文說:絕不可能。從羅馬書1:19到這裡3:3,我們可以說,人不斷在悖逆上帝,人不願意跟隨上帝的教導,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一樣,對上帝不信或不忠。一般上我們把1:19-3:3解釋為,外邦人和猶太人都一樣敗壞,人做不到上帝的要求,因此人需要救恩。這裡我們用另一個角度來解釋。我們這裡解釋說:人就算是那樣的悖逆和敗壞,對上帝不忠不信,但上帝仍然對這群不忠不信的人信實到底。上帝不會因為人的不忠不信而不實現祂對人類救贖的應許,因為上帝是信實的,上帝的信實不會因為人的不忠不信而無效,人所要做的就是悔改相信耶穌。

這其實給我們一個很大的保證,就算我們再怎樣的不忠不信,只要我們願意悔改,這是重點,我們需要願意悔改,上帝仍然會因為祂的信實而拯救願意悔改的我們。所以,如果你發現自己慢慢離開了上帝,你所要做的是馬上悔改轉向上帝,轉向耶穌,那愛我們的上帝就會因為祂的信實而重新接納我們。這是祂給我們的一個保證,是永遠不改變的保證,這是我們要抓住的保證。

當然,如果我們是緊緊依靠上帝的,上帝的信實也會給我們信心,讓我們更有把握地信靠耶穌,使我們繼續信靠耶穌到底。我們可能會問的是:為什麼上帝必須信實呢?我們都這樣悖逆上帝了,那樣敗壞了,那上帝為什麼要繼續信實呢?上帝可以不信實嗎?

經文3:4說:神總是誠實的,人卻是虛謊的,正如經上所記:「你在話語上,顯為公義;你被論斷時,必然得勝。

這節經文讓我們看見,上帝總是誠實可靠的,儘管人是說謊不可靠的。為什麼上帝必須是誠實可靠的呢?因為如果上帝不是誠實可靠的,那上帝就無法審判我們,也無法拯救我們,因為祂所說的話不可靠。所以經文說「你在話語上,顯為公義;這裡公義的意思是說上帝的話語是正確可靠的。上帝應許要拯救我們,祂就實現祂所應許的,拯救我們;上帝說要審判我們,上帝就要審判我們。所以,上帝的話語是正確可靠的,因此,經文說:你被論斷時,必然得勝。意思是上帝凡事都是正確可靠的,當上帝被審判或批評時,當然是勝出的,沒有人可以抓到上帝話語的漏洞或把柄。所以,保羅為什麼那樣肯定上帝是信實的?因為上帝是誠實可靠的,祂的話語也是正確可靠的,因為上帝已經藉著耶穌實現了上帝所應許的福音。這樣的上帝對祂的話語信實到底,絕不會失信。人就算不忠不信,也不誠實,但都不會影響上帝的信實。

所以,我們為什麼可以相信這本聖經所說的話?因為上帝的話語總是正確可靠的,祂所應許的,祂必要成就。所以,我們要勤讀聖經,要認識這位信實的上帝,也要抓住上帝的話語,不要因為自己所面對的困難而對上帝失望。我們都會面對困難,但上帝的信實會幫助我們有力量和盼望度過。

雖然人的不忠不信和不誠實不會影響上帝的信實,但上帝會審判這些惡行。可是,3:5,有些人可能就會說:我且照著人的見解來說,我們的不義若彰顯 神的義,我們可以說甚麼呢?難道降怒的 神是不義的嗎?

經文的意思是:上帝,你看,我們用我們的壞,來顯示你的好和你的善,那不是在幫助你嗎?我們是有功勞的。如果你還要審判我們,那就是你的不對了。可是,保羅卻在3:6說:絕對不是!如果是這樣, 神怎能審判世界呢?意思是:如果上帝是不公正的,那上帝如何可以審判世界呢?所以,人的反駁是無效的。上帝會審判人的惡行。

可是,悖逆的人還是3:7繼續說:但是 神的誠實,如果因我的虛謊而更加顯出他的榮耀來,為甚麼我還要像罪人一樣受審判呢?

意思是:我用我的虛謊來顯示上帝的榮耀,上帝的誠實,那我就可以不必受審判了,因為我是有功勞的。

可是,保羅在3:8反駁說:為甚麼不說:「我們去作惡以成善吧!」(有人毀謗我們,說我們講過這話。)這種人被定罪是理所當然的。

意思是:讓我們繼續作惡,因為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有人就說保羅說過這樣的話。其實,不是保羅說過,而是他們誤解了保羅所說我們無法靠行律法稱義的意思。無法靠律法稱義,不是說不必有律法,那就可以無法無天了。這是他們的誤解。保羅就說這些繼續行惡的人被定罪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從經文3:1-8,我們看到,上帝是信實的,祂的話語也是正确可靠的。上帝應許要拯救,祂就拯救;上帝應許要審判,祂就審判。上帝的信實不會受人行為的影響,但上帝會根據人的惡行或善行來進行審判。

既然上帝會審判人的惡行,那上帝會拯救行善的人嗎?

保羅在3:9就說:那又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絕不是的。因為我們已經控訴過,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經文中的我們是指保羅和那些行善的人,他們是指剛才那些不斷狡辯和行惡的人。我們比那些不斷狡辯還行惡的人強嗎?保羅說:絕不是的。為什麼呢?因為大家都一樣,都在罪惡之下。

罪惡這個字在希臘文不只是有犯罪的意思,也有罪的權勢的意思。我在這裡就使用罪的權勢的意思來解釋。所以,在罪惡之下的意思,不是說大家都犯罪,而是說大家都在罪的權勢之下。在罪的權勢之下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人被罪的權勢控制。

被罪的權勢控制,就好像人在台灣這個島生活。罪的權勢就好像是這個政府,政府的勢力控制每一個人,不管你在台灣裡面生活的如何,有好行為,還是沒有好行為,都無法擺脫台灣政府的控制,直到死在台灣島,除非人離開台灣這個島。罪的權勢就是這樣,我們就生活在罪的權勢之下,被罪的權勢控制,我們有好行為也好,沒有好行為也好,結局都是死,無法離開罪的權勢。所以,人會死,不是因為道德性的惡行,而是因為罪的權勢捆綁我們的結果。

那保羅如何證明大家都在罪的權勢之下呢?由於我們看不見罪的權勢,所以保羅就在羅馬書三章1018節列舉了各種的罪惡或惡行,以說明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的權勢之下。

羅馬書三章1012節說:正如經上所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人人都偏離了正道,一同變成污穢;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這三節經文是引用詩篇十四篇13節。經文說一個義人也沒有,眾人都偏離了正路,沒有人行善。我們一般就說所有人都犯罪得罪上帝。不過,在詩篇十四篇1節說:「愚頑人心裡說:『沒有 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事;沒有一個人行善。」

從經文中我們看到,經文所描述的人是那些愚頑的人。因此,經文所表達的「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或「沒有一個人行善」是指愚頑人當中沒有一個人是義人,或是沒有一個人是行善的,他們都成為道德敗壞的人,但這不包括愚頑人以外的人。或許愚頑人之外的人是有人行善的。這就好像保羅在三章3節所說的「即使有人不信」,是指有部分的人不信或不忠,而不是指所有猶太人都不信或不忠。上帝不是在以利亞的時代,當大家都背道離開上帝的時候,為自己留下7千人是對上帝盡忠的。所以,「即使有人不信」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有人有惡行,也有人有善行。只是經文說這些人行出惡行,就表示他們是在罪的權勢之下。當然,有善行的人也同樣在罪的權勢之下,沒有例外。

經文繼續說到這些人如何行出惡行呢?羅馬書三章1314節說:「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他們嘴裡有虺hui蛇的毒,滿口是咒罵和惡毒;

保羅在經文用喉嚨、舌頭、嘴唇和口來說明話語的惡毒,使人蒙受傷害。

羅馬書三章1517節繼續說:「為了殺人流血,他們的腳步飛快,在經過的路上留下毀滅和悲慘。和睦之道,他們不曉得,」(

保羅在這三節經文使用來說明這些人的作為,是流人血的行為,結果所行之路沒有平安,也帶來毀滅和悲慘。

這些人為什麼要用話語和行為來行惡呢?羅馬書三章18節說:「他們的眼中也不怕 神。」意思是,在他們的眼中,沒有人是敬畏上帝的。這些人就如羅馬書一章1832節所說的那些人,他們不以上帝為上帝,卻以偶像取代上帝的位置,眼中不怕上帝。或許羅馬書二章1724節所說的猶太人也一樣,他們有律法卻犯罪得罪上帝,眼中卻不怕上帝。

不信主的人不怕神,那基督徒怕神嗎?其實今天也有基督徒是不怕上帝的。有些基督徒只愛耶穌,但不敬畏上帝。但其實這種與上帝愛的關係是虛假的。有人就說:每次墮胎的過程,神都與我同在。她到底信的是什麼神?有人也說:上帝感動他離婚。這又是哪位神?會感動人離婚?有人也說:上帝感動我要跟某人在一起,即使那是婚內出軌。這是一位怎樣的上帝?也有姐妹跟知名牧師外遇,卻合理化為:這也是一種服事。為何有這些犯罪的行為發生?因為有人認為:我愛耶穌就可以了,不必敬畏神。這是錯誤的行為,也是錯誤的愛。我們不只要愛耶穌,也要敬畏上帝。敬畏神,真的不能開玩笑。那你敬畏神嗎?由於人不敬畏神,有些基督徒也不敬畏神,結果就不怕神而犯罪。那你怕神嗎?那就要看我們的行為到底願意遵從神的話語嗎。遵從神的話語就是敬畏神,不遵從神的話語就是不敬畏神。

從這段經文3:9-18,我們看到,保羅指出我們口中言語的惡行,還有腳下所做的罪惡,來說明這些人是在罪的權勢之下。這表示罪的權勢和罪惡是不同的的兩件事。罪的權勢造成人的惡行,人有罪惡行為就顯示人是被罪的權勢捆綁的。罪的權勢是一種勢力,最終造成人死亡;而人的罪惡是行為,最終造成人受刑罰。就算人有善行,人是好人,也一樣在罪的權勢之下生活,最終,也是面對死亡,因為人無法靠好行為突破罪的權勢,人無法靠好行為突破死亡,因為好行為無法讓人不死,好行為無法勝過死這個敵人。這是人最大的困境,我們無法勝過死亡。秦始皇追求長生不死,但沒有成功。今天的醫藥雖然很進步了,但仍然無法幫助人不必面對死亡。死亡是我們身為人最大的敵人,是人所面對最大的困境。

既然死亡是人所面對最大的困境,那人要怎麼辦呢?就束手待斃嗎?還是有什麼方法勝過死亡?我們將在下一次的講道指出人的出路。

保羅講完人怎樣在罪的權勢之下後,就在羅馬書三章19節下一個結論,說:「然而我們曉得,凡律法所說的,都是對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讓每一個人都沒有話可講,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 神的審判之下。

這個結論是向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也就是向猶太人說的。猶太人的不忠,以不遵守上帝的律法表示。這樣不忠的行為使猶太人在面對上帝的審判時,沒有藉口可說,並要向上帝交賬。既然上帝的子民都要向上帝交賬,面對審判,更何況是外邦人,他們也需要面對上帝的審判。

所以,保羅在羅馬書三章20節就說:「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在 神面前得稱為義,因為藉著律法,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這節經文說「沒有一個人」是指「每一個人」,這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所有人都無法「因行律法稱義」。

「因行律法稱義」是什麼意思呢?上次我們在2:13說行律法的稱義,可是在這裡保羅卻說行律法不能稱義。所以,這兩節經文看樣子是彼此矛盾的。不過,他們其實是沒有彼此矛盾的。怎麼說呢?

2:13的行律法稱義,上文是講述有關好行為和壞行為之間的分別,所以2:13的「因行律法稱義」是說:那些行律法的人被證明是正直的。可是在這裡3:20,保羅所說的「行律法稱義」是什麼意思呢?

由於保羅在這節經文的上文是講述一系列道德性的惡行,因此,這節經文的「行律法」是指道德性的好行為。「稱義」這個字一般被解釋為「宣告無罪」,也就是說,所有人無法在上帝面前藉著好行為被宣告無罪。可是,人既然有好行為,自然應該是可以被宣告無罪的,因為沒有可以指責的,但經文說有好行為的人也無法被宣告無罪。這其實不符合句子的邏輯,因為有好行為就等於是無罪嘛。所以,一般就解釋說,人無法有好行為,因此,人就無法藉著好行為被宣告無罪。不過,這樣的解釋比較不合邏輯。因此,我在這裡採取另一個可能的方向來解釋「稱義」。

這裡我們考慮到這段經文的上文是在講述所有人都在罪的權勢之下,並且人行惡就表示人處在罪的權勢之下。這表示人被罪的權勢捆綁,無法脫離罪權勢的控制。人被捆绑就需要被释放,這表示「稱義」的意思是和釋放有關,因為上文說大家都被捆綁,而人想要掙脫這樣的捆綁,因此,「稱義」可以用「釋放」來解釋。可是,人有辦法透過好行為掙脫罪權勢的捆綁嗎?經文說:不能。人無法藉著好行為掙脫罪權勢的捆綁而被釋放,因為好行為無法讓人不死,而死亡是罪權勢所帶來的最終結果,經文羅馬書六章23a節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的意思是說:沒有一個人可以藉著好行為被釋放。原因不是因為沒有人可以做到好行為的標準,而是因為人的好行為無法幫助人脫離罪權勢的捆綁,人的好行為無法使人被釋放。這是好行為或律法的限制。所以,好人或有好行為的人可以得救嗎?不能,因為人的好行為無法讓人不死,好人仍然要死。

那律法有什麼功用呢?

律法是一種衡量的標準,使人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上帝的要求。當人不遵行律法而行出惡行時,這人就知道自己因有惡行就表達自己是在罪的權勢之下。這就是「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的意思。律法衡量行為,而行為的表達就讓人知道罪權勢的存在。換句話說,律法就讓人知道罪權勢的存在,但律法無法幫助人突破及脫離罪權勢的捆綁。

所以,人人都在罪的權勢之下,無論有好行為也好,沒有好行為也好,都不能使人脫離罪權勢的捆綁,直到死去。

以下的圖片表示罪的權勢、律法與死亡的關係。人生活在罪的權勢的屋子裡,律法是衡量標準,來判斷人的行為的好壞,但律法不等於行為。可是,律法無法幫助人離開這個屋子,行為也不能幫助人離開這個屋子,人只能生活在這個屋子里直到死,因為人的善行無法幫助人勝過死亡。好人也要死在罪的權勢之下。

 

所以,羅馬書三章20節可翻譯為:「所以每一個人不能藉著有關律法的行為在祂面前被釋放,因為藉著律法,人才認識罪的權勢。」

因此,我們看到,人的壞行為不會影響上帝的信實,人的好行為也無法讓人脫離罪權勢的捆綁與死亡,這引致三道需要回答的問題。為什麼保羅要強調人的行為不能動搖上帝的信實呢?因為當時的猶太基督徒看到大部分猶太人不信耶穌而對上帝的信實質疑。

為什麼保羅要述說人就算有好行為也無法脫離罪權勢的捆綁?因為當時的猶太人或許認為自己有好的行為,所以他們認為自己不需要來相信耶穌也能因其好行為而蒙上帝拯救。可是,上帝的拯救不是藉著好行為,而是藉著相信耶穌。因此,人行為的好或壞,都不會影響上帝的信實與拯救。

那上帝要如何來拯救這些有好行為和沒有好行為的人呢?保羅將在羅馬書三章2131回答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下次講道處理這些問題。

總括來說,人的困境是因為人會死。人會死是因為人被罪的權勢捆綁。就算人有好行為也無法勝過死亡。所以,好人也會死,好人也無法被拯救。Ppt但上帝是信實的,祂預備了拯救的方法,就是藉著耶穌來拯救我們,脫離死亡。所以,我們要抓緊上帝的信實,知道上帝是一位說到做到的上帝,以致我們對我們的救恩有把握。

禱告:信實又愛我們的天父,感謝你是信實的神,你應許要拯救我們,就拯救我們到底。就求你堅固我們的信心,對你的應許有把握,也幫助我們願意按照你的旨意生活,對那些蒙你喜悅的事說:我要做,對那些我們不應當做的事說:我不要做,求你賜我們洞察力來分辨兩者之間的不同,使我們對你忠心到底。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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