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

救恩的“決定”或“肯定”- 加爾文的預定論(1/4)

聖經有預定論的教導,但學者們對預定論的理解卻各有不同。從猶太第二聖殿時期作品、使徒保羅、早期教父、奥古斯丁、阿奎那托馬斯到改教時期的馬丁路德、加爾文再到近代的巴特,他們對預定論的詮釋和看法都有不同的詮釋向度。[1] 所以,史普羅(R. C. Sproul)認為:“問題不再是該不該接受預定論的教義,而是應該採取何種預定論的敎義”。[2]


目錄
第一章   緒論:各自表述的預定論························································· 1

第二章   加爾文預定論中自由意志的功能·············································· 2
2.1引言:自由意志被神恩獨作說邊緣化································· 2
2.2自由意志因罪失去擇善趨真理的功能································· 3
     2.2.1墮落前上帝創造人類賜予擇善的自由意志············· 3
     2.2.2墮落后:罪使自由意志失去擇善趨真理的能力········· 5
2.2哲學家堅持自由意志有擇善趨真理的功能·························· 6
2.3教父對自由意志可擇善及不能的分歧看法·························· 7
2.4加爾文對自由意志立場:自由意志因罪失去其功能··········· 8
2.5小結:自由意志失去選擇救恩真理的能力·························· 9

第三章   加爾文預定論的決定肯定····································· 10
3.1引言:自由意志無法在預定論中做“決定”····················· 10
3.2預定論中上帝對救恩作奧秘的決定··························· 10
3.3預定論在《基督教要義》不同版本位置變化的
     “決定”或“肯定”························································ 12
3.4預定論從決定肯定的變化······························· 14
3.5加爾文預定論中的“肯定”············································· 16
     3.5.1堅固信心“肯定”救恩的處境································ 16
     3.5.2奧秘救恩決定中的肯定····························· 17
3.6小結:預定論中堅固救恩信心的“肯定”························ 19

第四章   結論:預定論堅固奧秘救恩信心中的“肯定”······················ 20

參考書目            22



第一章  緒論

聖經有預定論的教導,但學者們對預定論的理解卻各有不同。從猶太第二聖殿時期作品、使徒保羅、早期教父、奥古斯丁、阿奎那托馬斯到改教時期的馬丁路德、加爾文再到近代的巴特,他們對預定論的詮釋和看法都有不同的詮釋向度。[1] 所以,史普羅(R. C. Sproul)認為:“問題不再是該不該接受預定論的教義,而是應該採取何種預定論的敎義”。[2]

加爾文主義者羅林伯特納(Loraine Boettner)就認為預定論包括世上每一件事情及其發生的原因;[3] 事情既預定了就不會改變,也不會有偶然的事發生。[4]提姆埃斯科拉(Timo Eskola)則認為改革宗傳統的雙重預定論其實就是命定論,即個人的命運在出生前就已經被預定了,人再也無法改變。[5] 史普羅雖然認為上帝有主權預定了萬事,但上帝還是賜給人自由,只是這自由是降服在上帝的主權之下。[6] 楊慶球說馬丁路德認為人可以選擇拒絕救恩,但不贊同得救是由人的自由意志所決定。[7] 李錦綸則說亞他那修(Athanasius)的預定論是上帝與人在歷史中的互動結果,人的命運在歷史中是開放的。[8] 而巴特的雙重預定論則說耶穌被揀選也被棄絕而人就在被揀選也被棄絕的基督里被上帝揀選。[9]

縱觀以上所述,預定論的詮釋有命定論的味道,[10] 也有自由意志的詮釋,[11] 還有神人歸屬互動的結果。[12] 筆者認為這些詮釋似乎都環繞著一個主題,那就是:“決定”,即自由做選擇的決定,無論是上帝的決定人的決定抑或是上帝與人互動的決定。這“決定”似乎是這些學者們預定論的中心思想。那加爾文的預定論是否也如這些學者以“決定”為其中心思想呢?還是另有其他的中心思想?抑或“決定”加上其他的中心思想?

筆者嘗試回到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檢視加爾文預定論的中心思想。本文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筆者將討論加爾文預定論中自由意志與預定論的關聯,看看自由意志有沒有建構加爾文預定論的中心思想,因為“決定”與自由意志是息息相關的,是自由意志幫助作選擇的“決定”。所以,筆者嘗試在這部份找出救恩的“決定”到底是上帝的決定、人的決定抑或是上帝與人互動的決定?這自由做選擇的“決定”到底是誰的決定?加爾文的預定論與自由意志自由做選擇的“決定”到底有甚麼關聯?

在第一部份處理救恩的“決定”後,筆者在第二部份就處理救恩“肯定”的部份,看看加爾文的預定論有沒有在“肯定”救恩。所以,筆者將在這部份討論加爾文預定論教導在《基督教要義》的所在位置,看看加爾文這樣的安排對預定論中心思想的建構有甚麼幫助,是在“決定”救恩嗎?還是“肯定”救恩?最後,筆者總結所討論的,嘗試建構加爾文預定論的中心思想到底是“決定”救恩,還是“肯定”救恩。

簡單的說,救恩的“決定”或“肯定”旨在論述預定論在救恩中的功能,到底預定論是“決定”了救恩,還是“肯定”了救恩。“決定”在這裡的意義是指“自由做選擇的決定”,無論是上帝的決定、人的決定抑或是上帝與人互動的決定。“肯定”則指救恩的“確據”,即確定了人在上帝國裏的救恩。



[1] 關於對預定論不同的看法,筆者建議可參考唐佑之,《救恩論》(香港:浸信會,2008)的附錄部份,有預定論的簡單發展歷史介紹;或是參考Harry Buis, Historic Protestantism and Predestination (Philadelphia: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58),有詳細的預定論思想發展歷史的討論 ;還有Timo Eskola, Theodicy and Predestination in Pauline Soteriology (Tübingen: Mohr Siebeck, 1998),對認識第二聖殿時期和第一世紀猶太人及保羅的救恩論及預定論有很好的幫助。另外,亞米念(Arminius)對預定的看法:亞米念認為雙重預定論不是基督教、救恩論、救恩確定論的基礎。亞米念認為基督才是基督教的基礎,上帝預定基督成為救主。這個預定才是基礎。[1] 這跟巴特的預定論相似,都是以基督為預定論的中心。參見徐國銘,《基督宗教的自由觀》(台中:浸宣,2001),289-90
[2] 史普羅(R. C. Sproul),《認識預定論》(Chosen By God),黃吳期馨、郭瑞英合譯(台北:校園書房,2000),9
[3] 羅林伯特納(Loraine Boettner, 《基督教預定論》(The Reformed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趙中輝譯(台北:基督教改革宗,1970),9
[4] 羅林伯特納(Loraine Boettner, 《基督教預定論》(The Reformed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趙中輝譯(台北:基督教改革宗,1970),11
[5] Timo Eskola, Theodicy and Predestination in Pauline Soteriology (Tübingen: Mohr Siebeck, 1998), 5.
[6] 史普羅按韋斯敏斯德信條做這結論:“。。。祂未曾剝奪,乃是肯定受造之物的偶發性,并賦予他們自由意志。” 參見史普羅(R. C. Sproul),《認識預定論》(Chosen By God),黃吳期馨、郭瑞英合譯(台北:校園書房,2000),20
[7] 楊慶球,〈“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試從路德及加爾文的觀點比較〉,《中國與福音季刊》第1卷第3期:保守與堅信(20017-9月):54
[8] 李錦綸,《道成肉身救贖源:獻給中國的教會神學》(台北:中福,2006),299。趙天恩認為亞他那修的預定論較符合聖經。參見趙天恩,〈總結〉,《中國與福音季刊》第1卷第3期:保守與堅信(20017-9月):173
[9] Karl Barth, Church Dogmatics, vol. 2-2 (Edinburgh: T & T Clark, 1949), 197.
[10] 奥古斯丁的預定論就有命定論的味道。參見李錦綸,《道成肉身救贖源:獻給中國的教會神學》(台北:中福,2006),291Timo Eskola也說受加爾文影響的改革宗預定論其實是命定論。參見Timo Eskola, Theodicy and Predestination in Pauline Soteriology (Tübingen: Mohr Siebeck, 1998), 5
[11] 奥古斯丁之前的教父,都是主張神人合作說(Synergism)的,他們認為人的自由意志與上帝的恩典合作,才能完成救恩。參見徐國銘,《基督宗教的自由觀》(台中:浸宣,2001),33
[12] 在歷史的層次,救恩歸屬互動關係;屬基督的人,才能得救。參考李錦綸《道成肉身救贖源獻給中國的教會神學》台北中福200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