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特曼終末論的緣起和其影響
1. 布特曼的實存與歷史的概念
要瞭解布特曼的終末論,就必先要瞭解他的實存論和對歷史的觀點。
1.1 實存論:布特曼對人的瞭解 - 我決定故我實存
1.1.1人實存的個體性
布特曼認為上帝才是神學的主題而不是人。 與此同時,人也無法把上帝當成是一個實體來認識,因為上帝並非是一個客體。所以,人只能藉著回應上帝的啟示來認識祂,即回應祂對人所說的話。因此,人無法談論上帝,除非他同時談論他自己。換句話說,神學就是談論關於人的實存,而人對上帝的信仰就決定了人的實存。與此同時,人也只能在人的實存中認識上帝。這表示上帝與人的實存是分不開的。因此,要瞭解布特曼的神學,就先要釐清他對實存的概念。而布特曼的實存論其實是受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實存主義的影響。 簡單地說,實存(Existenz)就是作為特殊存在的個體人,其相對於自然界客體的存在。只有人是實存的,客體是外延的(extent
)。 這表示人的實存同時是主體與客體的。不過,實存強調個體性(individuality
),使實存不存在於普遍之中。意思是個體是獨一無二的,不是人類全體中的一個範例。因此,談論實存必須強調個體生活私人的、獨有的及個體的觀點。普遍地談論實存是將其客體化,並將它扭曲或毀壞。 換句話說,人的實存是中心焦點,人以外的事物,包括社會、世界或其他被造物,都是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