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

終末生命的改變

保羅論述生命的改變以致有道德的表現是起源於上帝的恩典。[1] 拯救不單是赦免,也是一個根本性的改變,結果就是這世界的改變。因為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17)。這是人實況的更新,因為他從舊有的世界進入新的世界。這樣的改變有一個重要的層面的改變,那就是有新的觀念和新的價值觀(羅12:1)。世界的改變就是基本觀念的改變。被改變的人有能力學習上帝的旨意,並順服上帝的旨意。因此,思想的更新是道德表現的基礎。就如保羅在腓1:9-11所說,愛心在知識上多而又多,以致能知道或分辨什麽是好的。這樣改變的前提是人接受上帝賜予生命的恩典,並在上帝的恩典下知道如何行。

另外,有道德的洞察力不是因為有外在的規範如律法,而是來自終末被更新的人的能力。這樣的新人能察覺上帝的旨意。所以,被更新的終末人是內心被建立,而不是被外在的規範所管理。這是爲什麽保羅不那麼注重規範的教導,也因為外在的規範是支持和肯定內在的洞見。爲什麽說內在決定外在的行為呢?因為若一個體的內在是終末的存有,由於終末的存有是美好的,所以無可避免的就會有正確的行為。終末特質形塑的人是怎樣的?那是自由、喜樂、和平、及有愛的。愛是建立鄰舍。這些沒有說要符合律法,但若是有終末特質形塑的生命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其實就符合了律法的要求。


                [1] Robin Scroggs, “Eschatological Existence in Matthew and Paul Coincidentia Oppositorum,” in Apocalyptic and the New Testament: Essays in Honor of J. Louis Martyn, ed. Joel Marcus and Marion L. Soards (Sheffield: JSOT, 1989), 1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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