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

跪拜:向人的敬拜或尊敬?


跪拜:向人的敬拜或尊敬?

基督徒不可向其他的偶像跪拜是可以理解的,但基督徒不能向人跪拜則眾說紛紜。有些是堅持不許向人跪拜,有些則說不可向死人跪拜。在清朝康熙時代,基督教當時因為跪拜問題而發生了禮儀之爭,從而影響了基督教在中國的傳揚。那到底聖經是如何看跪拜這件事呢?


在亞伯拉罕時代,亞伯拉罕爲了要向赫人買田埋葬撒拉而向赫人下拜(創23:7, 12)。羅得也向兩位客人(他不知道他們是天使)下拜(創19:1)以歡迎他們。當雅各從哈蘭的拉班那裡回迦南地和哥哥以掃見面時,他、兩位妻子及孩子們也向以掃下拜(創33:3-7)以尋求諒解。約瑟的夢也陳述家人向他下拜的情況,而這也在他在埃及的時候實現了。他的兄弟都向他下拜(創37:7, 10; 42:6; 43:26,28)。另外。摩西也在迎接他的岳父時向他下拜(出18:7)。路得向大財主波阿斯下拜,感謝他的恩典,容她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得2:10)。大衛則向約拿單下拜三次而離開他(撒上20:41)。不但如此,大衛也曾向掃羅王下拜(撒上24:8)。當亞比該見到大衛時,她也下驢向大衛下拜(撒上25:23)。再來,有一個士兵向大衛報告掃羅戰死的消息時,他也向大衛下拜(撒下1:2)。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來見大衛王時,也向大衛這位以色列王下拜(撒下9:6)。約押、洗八、亞希瑪斯、拔示巴、及阿珥楠也在大衛面前下拜(撒下14:22; 16:4; 18:28; 王上1:16, 31; 代上21:21)。古示人則向約押下拜(撒下18:21)。亞多尼雅也向所羅門王下拜(王上1:53)。當拔示巴去見所羅門王時,所羅門這位兒子也向拔示巴這位母親下拜(王上2:19)。尼布甲尼撒王在但以理為他解夢之後,也向但以理下拜(但2:46)。

這些向人跪拜的動作,有表示這些人是向人敬拜嗎?有拜偶像的意義嗎?還是這些人是向所跪拜的對方表達尊敬之意?從以上的聖經經文來看,有位低的人向位高的人跪拜,如摩西向岳父跪拜、人向大衛王或所羅門王跪拜、所羅門向拔示巴跪拜;也有位高的人向位低的人跪拜,如尼布甲尼撒王向但以理跪拜;有朋友的跪拜(大衛和約拿單);有兄弟的跪拜(約瑟和兄弟);也有孩子向父母的跪拜(所羅門與拔示巴)。換句話說,尊敬是这些跪拜所要表達的意義。這是人與人之間表達尊敬最可能的極致動作。在華人世界來說,跪拜是向人所做的最大的禮。

若跪拜是一種表達尊敬意義的動作的話,那就可以解釋為何末底改不跪拜哈曼(斯3:5),因為哈曼看不起猶太人,還要為難、甚至要殺害他們,那末底改當然不會尊敬這樣的人,從而也不會尊敬地跪拜他。至於彼得和哥尼流(徒10:25),可能的解釋是因為彼得受不起這樣的尊敬,因為之前他也輕視外邦人,不願福音傳給外邦人,所以他覺得受不起哥尼流這位外邦人跪拜的尊敬動作,從而表明自己也是跟哥尼流一樣,都是罪人,並沒有比哥尼流地位高。

若跪拜在人與人之間是表達尊敬的最大動作,那這動作在人與人之間就不是表達敬拜的意思,也不是把人當神來拜(如保羅被當神來拜,徒14:12-17),或是不願在王面前下拜。這可能是康熙時代基督徒不願在皇帝面前跪拜所忽略的部份。延伸來說,對一對新人在父母面前的跪拜敬茶,是否可以單純地被當成是尊敬的動作,而不是敬拜動作?對過世親人的跪拜是否可以當成只是單純的尊敬動作,而不是敬拜動作?

加爾文對跪拜的詮釋有兩方面,即跪拜可以分為宗教性的行為和社會文化性的行為(《基督教要義》,1.12.1-3, 91-5)。所以,問題就不在可不可以跪拜,而是跪拜的本身是否是與宗教連接在一起。若跪拜的情況只是一個社會文化的處境時,那只是在表達社會文化一種對人的尊重。就如以上聖經經文所陳述有關人與人之間的跪拜動作,是在表達社會文化方面的尊敬動作。若應用在華人的處境,跪拜是華人文化對人表達尊重的大禮。所以,如果跪拜的場景是無關宗教的,如婚禮跪在父母面前的敬茶,那若按照加爾文或以上聖經經文的詮釋,跪著敬茶是社會文化的行為,那跪拜應該是被允許的。

雖然如此,許多人還是分不清到底哪一個行為是宗教動作或是社會文化動作,以致有許多的疑惑和混亂。這需要再三的省思、討論和分辨到底跪拜可以是人與人之間一種表達尊敬的動作嗎?還是把跪拜單單只局限用在敬拜上帝上而不能在其他方面上使用?聖經經文所顯示的跪拜是在人與人之間,及人與上帝方面都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