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救護婦女免被喇嘛性侵害
無意間看到臺灣的佛教正覺同修會和正覺教育基金會所出版的一本小冊子《保護自己 與家人:您有知道真相的權利》,覺得需要分享一下,使人提高警惕。
根據這冊子所述,藏傳佛教在“無上瑜伽”與“即身成佛”的後面,潛藏著男女合修“雙身法”的秘密。喇嘛要每天尋找女信徒交合而精進修習“無上瑜伽”,要在性高潮快樂中證得空性與成佛。這樣的教導使女性信徒遭殃。只要被喇嘛相中,就淪為喇嘛修雙身法的工具,一旦被丈夫發現,不免破壞家庭,使家人、孩子受害。再回頭,已傷痕累累。
為何這小冊子要這樣描述藏傳佛教和喇嘛呢?小冊子引用達賴喇嘛的著作,指出“雙修是密教道上的一個法門”(《達賴喇嘛在哈佛》,頁132-3),教導喇嘛要如何藉由與女信徒交合,來作為提升自己入道的動力。所以,喇嘛把女信徒當作修行的工具,用膩了就丟棄,再找新歸依的女信徒合修雙身法,不斷改換新的女信徒,對女性沒有絲毫尊重。喇嘛和男信徒也如此奉行,學密的女信徒也被教導要同樣如法炮製,不斷尋找適合的男信徒或別的喇嘛合修雙身法。
達賴喇嘛在《藏傳佛教世界:西藏佛教的哲學與實踐》頁110中說:“當行者在密宗道達到較高層次時,他們會被要求去尋找明妃(合修雙身法的女性)或勇父(合修雙身法的男性)以作為入道的動力,當進行雙運(男女交合)時,男性行者有較高的證量就可以幫助女性行者證悟佛果。”
在《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頁45說:“四部密續的第一部是續,它把慾望化為行道的方法是凝視明妃(合修雙身法的女性)。其餘三部密續的方法包括大笑、握手或擁抱和交合。” 還有達賴喇嘛的《心與夢的解析》、《達賴喇嘛在哈佛》、《慈悲的力量》、《達賴喇嘛和中國佛教訪問團之問答》等都有關於交合的詳細描述。
藏傳佛教祖師宗客巴在《菩提道次第廣論》與《密宗道次第廣論》中也清楚教導信徒要尋找12歲到18隨的女孩來修雙身法,若找不到則用20歲或超過20歲的女信徒也行;若連年青或年長的女人也找不到時,拿畜生女(雌性的畜生)來充數也行,反正要設法讓自己保持淫樂當中,否則就違犯了藏傳佛教所獨有的三昧耶戒(三昧耶戒規定喇嘛每天都必須與異性合修雙身法)。甚至宗客巴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教導:“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意思是為了受用別人的妻女,好合修雙身法,可以不惜殺掉對方的丈夫。這是可怕的教義!怪不得時有喇嘛被控告性侵婦女。(http://www.enlighten.org.tw/save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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