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17「本於信,以至於信」的解釋
本於信,以至於信:不是人的信
對這句話的解讀,我們比較常見的解釋是路德、加爾文及衛斯理所說的「成長的信心」,或是楊詠嫦所說的「由始至終都需要信心」。人被拯救的過程是,藉著信心開始,藉著信心前進,藉著信心完成。上帝的義是經由「本於信,以至於信」賜予人。這解釋完全以人的信來詮釋,而且所關注的重點是上帝的義如何賜給人,也就是「上帝賜予而歸算給人的義」如何賜給人。和合本的翻譯就是按這樣的思路翻譯。
近來在保羅新觀的影響下,鄧雅各就把這句話解釋為「從上帝的信實到人的信心」,或是賴特的解釋「從基督的信實到人的信心」。從中我們看到,這句話在過去只單從人的層面來解釋。不過,自從保羅新觀出現後,這句話就開始從上帝、基督及人的層面來解讀。到底哪一個層面的解釋是這句話所要表達的意思呢?
我們先看和合本對這節經文的翻譯。和合本的翻譯是按「上帝賜予而歸算給人的義如何賜給人」的思路翻譯,如下圖(2)所示:
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羅1:17a)
從以上的排列圖形(2)可以看出,上帝的義藉著福音被顯明出來,而人如何領受上帝的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也就是藉著人的信心而領受「上帝賜予而歸算給人的義」(基督的義)。這樣的解釋是合理的,因為上帝的義是要藉著人的信心賜給一切相信的人。
然而,若我們把關注點轉移至動詞「顯明」,那就會有另一種可能的解釋。排列圖形(3)就顯示關注動詞「顯明」的不同圖形,也就是把「本於信,以至於信」置放在動詞「顯明」下面:
若要解釋排列圖形(3)有關「本於信,以至於信」的意思,我們就要先解釋動詞「顯明」的意思。這個字的意思是上帝自己藉著啟示的方式(藉著耶穌)把不知道的事物變成可以讓人知道,並且持續讓人知道,直到如今。雖然人的「信」能為已經存在的東西提供證據,但卻無法把上帝隱藏的東西顯明出來以讓人知道。所以,我們才需要上帝的特殊啟示(藉著耶穌),以致人可以知道「上帝的義」,也就是上帝的拯救作為。
再者,排列圖形(3)是在講述上帝的拯救作為「為何或如何被顯明出來」,而不是在講述上帝的拯救作為「如何被人接受」。「如何被人接受」是表示上帝的拯救或是上帝賜給人的義是藉著人的「信」才會發生,而「為何被顯明出來」是表示上帝藉著耶穌的死和復活所成就的拯救作為不是因為人的「信」才發生,而是因為上帝自己的作為才發生,上帝把隱藏的救恩方式藉著耶穌基督顯明出來。因此,我們不能從人的層面來解釋羅馬書一章17節中的「信」,因為人的「信」所能做的只是接受已經被顯明的救恩或結果而已,而無法把上帝隱藏的事顯明出來。
更多的解釋,可參看我的著作:
陳維進。《羅馬書一本通:從上帝的信實到人的忠心》。新北市:校園,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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