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摘要分享 - 第一卷第12章 - 單單尊榮上帝


12. 單單尊榮上帝
(按上帝方式敬拜)(約4:23;太9:13
聖經宣告只有一位真神。這是上帝的名號,也是禁止將上帝的任何屬性歸給假神。所以我們需要遵守上帝所啟示的正確準則來敬拜祂,而不隨己意敬拜,以避免羞辱上帝。因此,真敬虔的人會約束自己按照祂透過律法所啟示的旨意正當地尊榮祂,以致在信仰上站立得穩。這表示律法能約束人,以避免他們陷入邪惡的儀式中,竊取了上帝的尊榮而褻瀆上帝。[1]


至於迷信的人,因為他們不滿足上帝所吩咐敬拜祂的方式和秩序,所以就累積了一大堆虛幻和無知的謬誤行為,敗壞和扭曲了真宗教。由於上帝是忌邪的神,所以祂將嚴厲報應那些將祂與假神混為一談的人。不過,迷信雖然引誘人敬拜假神,卻同時使人看起來似乎沒有離棄至高的上帝,也沒有將上帝貶低到與假神同等的地位。雖然迷信仍將上帝放在最高的地位上,但他們卻同時相信眾多地位較低的神,而將屬上帝的職務分給假神,以致上帝神性的榮耀被支解了,完整的榮耀也不再單屬於祂。甚至有人把去世的聖徒被提高到與上帝同等的地位,受尊榮,甚至代替上帝受人的頌贊和祈求,把對上帝的尊榮歸給死人或聖徒,而大大地貶低或幾乎消滅了上帝的威嚴,至終使我們上當而屈從假神。[2] 所以,尊榮偶像就是不尊榮上帝。因此,我們不要將歸屬上帝的榮耀歸給受造物、太陽、月亮、人、假神、或已死的英雄等等。[3]

對於“跪拜”的行為,加爾文說任何與宗教有關的敬畏行動不可能不帶有敬拜的味道,所以,約翰被禁止跪拜天使,是因為他不可能向天使“跪拜”而不竊取上帝的榮耀,把榮耀錯誤地歸給天使。對於哥尼流(徒10:25)來說,他至少敬虔到明白當將最高的尊榮歸給上帝。因此,當他俯伏在彼得面前的時候,雖然他並無意將彼得當做上帝來敬拜,彼得仍然急切地禁止他這麼做。為何彼得不許他這麼做呢?因為無論人能多麼清楚地辨別上帝或受造物該得的尊榮,人仍然會不由自主地將唯獨屬於上帝的尊榮歸給受造物。所以,上帝所頒佈的律法就可以避免人任意妄為並隨己意捏造任何敬拜祂的方式,因為我們若真的主張一神論,就不可以竊取上帝絲毫的榮耀,一切的榮耀都要歸給獨一的真神。換句話說,當我們舉行任何宗教儀式時,若我們的對象不是獨一的上帝,我們就是在褻瀆上帝。不過若“跪拜”儀式只是社會文化層面的動作,那這種敬仰的動作只是社會上的尊重而已,如摩西向來拜訪他的岳父葉忑羅下拜一樣(出18:7)。不過加爾文指出當人將社會上的敬畏行動(尊重)與宗教連接起來,可是敬畏的對象卻不是上帝時,那“跪拜”的動作就是在褻瀆上帝的尊榮。[4] 

由此觀之,加爾文對“跪”的詮釋有兩方面,即“跪”可以分為宗教性的行為和社會文化性的行為。所以,問題就不在可不可以“跪”,而是“跪”的本身是否是與宗教連接在一起。若“跪”的情況只是一個社會文化的處境時,那只是在表達社會文化一種對人的尊重。若“跪”的場景是在宗教場合時,那“跪”的對象就只能是上帝。若應用在華人的處境,“跪”是華人文化對人表達尊重的大禮。那加爾文對“跪”的詮釋是否能幫助華人基督徒去思考傳統文化有關“跪”的各方面禮儀?


[1]《基督教要義》,1.12.1, 91-2
[2]《基督教要義》,1.12.1&2, 92-3
[3]《基督教要義》,1.12.3, 93-5
[4]《基督教要義》,1.12.3, 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