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摘要分享 - 第二卷第16章 - 基督是要解決上帝的忿怒還是滿足魔鬼的要求?

2.16 基督是要解決上帝的忿怒還是滿足魔鬼的要求?

人因犯罪而引起上帝的烈怒和憎恨,結果人被定罪而面臨死亡及失喪。因此,上帝就差派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藉著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成為贖罪祭,除去人的罪,平息了上帝的烈怒和憎恨,使人與上帝和好,彰顯上帝對人的愛。由於人對上帝的發怒和對永死的恐懼,使人抓住永生或心存感恩,在基督裡接受上帝的愛。[1] 因此,上帝出於愛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藉著基督拯救了我們。[2] 這裡的重點是基督的贖罪、平息上帝的忿怒、上帝的愛、及人去接受上帝的愛。


換句話說,基督一生的順服主要是要滿足上帝的公義,使上帝重新接納我們,也除去我們對上帝忿怒的懼怕,確信我們被救贖。[3] 基督不單滿足上帝的公義,基督也代替我們將自己交給死亡的權勢,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使我們脫離死亡的捆綁,治死我們的肉體。[4] 所以,基督降在陰間使我們得以戰勝死亡,因為基督已經戰勝魔鬼的權勢、死亡的恐懼、及地獄的痛苦。[5] 因此,“降在陰間”對救贖很重要。[6]

不過,若基督只在肉體死亡,這死亡也就沒有什麽功效,因為基督也必須同時承受上帝嚴厲的報應,以平息上帝的烈怒和滿足上帝公義的審判。因此,上帝必須與地獄的軍隊和永死的恐懼直接交鋒。所以,基督不單降在陰間,承受上帝對罪人的烈怒,基督的靈魂也同時在上帝面前接受審判,遭受上帝所咒詛和離棄之人所當受的可怕折磨,而這是更大的代價。[7] 換句話說,基督的肉體在陰間勝過死亡,基督的靈魂也在上帝面前一同受刑,使基督不單拯救我們的肉體,也拯救我們的靈魂。[8]

雖然基督的十字架很重要,但若基督沒有復活,救贖就不完整,因為基督的十字架、死亡、埋葬只表現基督的軟弱,而我們的信心必須越過這一切才得以完全。因此,基督的死完成了救恩,使我們與上帝和好,滿足了上帝公義的審判,除去了上帝的咒詛,以及付清了罪的代價,可是基督的復活卻勝過了死亡。這表示我們的信心能勝過死亡是完全在乎基督的復活,因為基督的復活使基督的死亡在我們身上發揮功效,也顯明基督的大能,反映基督的神性,又是我們信心堅固的支柱,並彰顯上帝的大能,也是我們會復活的憑據。

因此,救恩的功效是歸於基督的死和復活:基督的死除滅了罪和死亡,基督的復活使我們重新稱義並獲得生命。提到基督的死,也要包括基督復活的一切,相反的,提到基督的復活,也要包括基督的死的一切。十字架使信徒能治死肉體,復活也是一樣,有新生的樣式,思念天上的事,靠基督的大能,重生並且行義。[9] 所以,加爾文強調救贖是包括基督的死和復活,缺一不可。

簡單的說,這裡似乎讓我們看到爲了拯救有罪的人,基督要滿足兩方面的需要:上帝的忿怒及掌管死權的魔鬼。因此,基督就藉著贖罪來平息上帝的忿怒,藉著復活勝過死亡的權勢。加爾文說上帝必須與地獄的軍隊和永死的恐懼直接交鋒,基督也把自己交給死亡的權勢,這似乎是說地獄在上帝的管轄之外,基督也屈服在死亡的權勢之下,並且魔鬼似乎也成為和上帝有同等權柄的神明。但是死亡是罪的結果,而不是魔鬼轄制人的工具,另外,魔鬼也沒有權力奪走人的性命。

筆者覺得基督所解決的是罪所帶來的死亡問題,而這也是人與上帝隔絕的原因。人無法解決罪的問題,因此,上帝因為愛而主動來解決這問題,使人與自己和好,所以才差派耶穌來促成救贖和好的關係,而不是被動地要基督滿足自己的要求或魔鬼的要求。所以,是人的問題使上帝忿怒,而無關魔鬼的事。

另外,靈魂和肉體的論述是屬於希羅文化的二元論,但猶太傳統似乎沒有二元論的思想,而是整體的觀念。由於有二元論的論述,所以哥林多教會的人覺得不需要身體的復活,因為靈魂本來就是不滅的,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復活。人只需要靈魂就可以永遠活著了。再加上身體是朽壞不好的,是靈魂的監獄,所以,靈魂需要脫離這監獄痛苦的根源。因此,身體的復活對他們來說是不需要的。因此,加爾文說肉體降在陰間是要戰勝死亡,靈魂在上帝面前是要受刑罰是屬於二元論的思想,猶太傳統或保羅是沒有這個觀念的。所以,哥林多教會的問題不是不相信身體的復活,而是認為那是不需要的。




[1] 《基督教要義》,2.16.1-2 488-90
[2] 《基督教要義》,2.16.4 491-2
[3] 《基督教要義》,2.16.5-6 493-6
[4] 《基督教要義》,2.16.7 496-7
[5] 《基督教要義》,2.16.11 501-2
[6] 《基督教要義》,2.16.8 497-8
[7] 《基督教要義》,2.16.10 500-1
[8] 《基督教要義》,2.16.12 502-5
[9] 《基督教要義》,2.16.13 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