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可以被按牧嗎?女人蒙頭和女人不准講道的問題(林前11:1-16,14:34-40)
女人不可以被按牧、女人在聚會中蒙不蒙頭或是女人可否在聚會中講道,成為女信徒和女牧者的難處。到底保羅對這三個問題的教導是什麼?難道保羅要壓制女性嗎?或是保羅不允許女牧者的出現?
1. 維持創造秩序,放下身段服事(林前11:1-16)
我們都喜歡公平和平等,並希望我們周遭的每件事都是公平和平等的,也希望自己被人以公平和平等地對待,而不要有分別。可是,什麽是公平和平等呢?是大家都一樣嗎?是完全沒有分別嗎?還是在公平和平等中有分別?那保羅是如何看待公平和平等中的分別呢?
在自由中限制自由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章呼籲哥林多教會,特別是那些剛強的人,要學習在團體中放下自己,因為這是耶穌所奉行的洗腳榜樣,也是保羅所跟隨的僕人榜樣。因此,保羅也呼籲哥林多教會也要效法他的僕人榜樣,在自由中限制自由(11:1)。這似乎跟公平和平等有不一樣的地方。
男女有別,權柄有別
就因為這樣,保羅先稱讚哥林多教會紀念他,並持守他所傳給他們的教訓(11:2)。這教訓或許就是在基督裡面的自由和平等。在這樣的自由和平等中,婦女被釋放了,也可以好像男人一樣在崇拜的場合禱告和講道(11:4-5)。話雖如此,保羅卻在11:3說:“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意思是上帝和基督是有分別的,男人與女人也是有分別的。若把“頭”解釋為權柄,那這裡的分別似乎是指權柄的分別。這樣的分別就建立在男女的分別上。那這樣的分別是如何區分的呢?
不要模糊性別的分別
若我們按照11:14-15的論述,把“蒙頭”當成是“髮型”的問題,那對男人來說,短髮是當時分別男人的樣式,長髮是分別女人的方式。因此,當男人禱告或講道的時候,他應該蓄短髮,維持男人當有的樣子,也就是維持男人的權柄。若不如此,就是羞辱自己的頭(權柄),也不能彰顯上帝的形象和榮耀。不但如此,對當時的社會來說,男人蓄長髮,很可能會使他被人懷疑為同性戀者或是像精心蓄髮的詭辯家。
在當時來說,對基督徒男性而言,這些都不是正面的形象,並且也會成為他的羞恥。因此,男人當維持男人當有的正面形象,彰顯上帝的形象和榮耀。這表示哥林多教會在“蒙頭”的問題上,不單只有女人有問題,其實男人也有問題,即蓄長髮混淆男人特徵的問題。換句話說,就是模糊了性別的分別,以致不能顯示男人的權柄而羞辱了自己的位分。雖然在基督裡自由和平等了,但也不能模糊了上帝所創造的秩序,並且按人的本性來說,男人蓄長髮是不合適的,是羞恥的,也不是當時的習慣(11:13-16)。
至於女人的問題,當她們在基督裡面自由和平等後,她們可以在公開的場合禱告和講道,但她們的問題是她們沒有蓄長髮(沒有蒙頭)。這樣的舉動可能會被當成是被剃了頭髮的淫婦,或是指女同性戀關係中較男性化的那一方,抑或是在異教崇拜裏不蒙頭的婦女。這些看法其實都在羞辱女人自己的權柄或位分(頭),而且都是羞恥的事,也是羞辱了男人或丈夫的榮耀。雖然她們可以不在意這些看法,但為了天使的緣故,就是負責看管這被造世界和保守上帝子民的敬拜的天使,它們特別想見到崇拜在適當的及莊重得體的禮儀下進行,因此,女人當在頭上做適當的選擇。意思是她們有權柄自由選擇,可是,所做的選擇需是合適的,不帶來羞恥的,榮耀的,也是當時習俗所能夠接受的(11:13-16)。換句話說,就是維持女人當有的正面形象,而不模糊了女人當有的特徵。換句話說,就是不要模糊了性別的分別。
男女互相依賴,放下權柄
可是,維持男人和女人的特徵和性別分別,不是無法維持公平和平等而會引起彼此對立的關係嗎?可是保羅卻在11:11說:“然而在主裏面,女人不可以沒有男人,男人也不可以沒有女人。”意思是男人和女人是互相依賴,是屬於唇齒相依的關係。換句話說,雖然男女在創造的秩序上有分別,但彼此在這樣分別的關係中卻是互相依賴的。另外,男人和女人雖然可以有自由模糊性別的分別,在頭上有不一樣的選擇,但保羅卻呼籲男人和女人放下這自由選擇的權柄,而選擇上帝創造男女的秩序和特徵,但不是一方奴隸另一方,而是互相依賴。
公平和平等不是權柄相同,而是放下權柄且彼此服事
保羅不單呼籲男女選擇上帝的創造秩序和特徵,他也表明這樣的選擇也是合適的,帶來榮耀的,並且也是符合當時社會習俗的。因此,對保羅來說,公平和平等似乎不是權柄的相同,而是雖然有不同,但卻願意放下個人的權柄而彼此服事。就如耶穌願意放下自己的權柄而與人認同,並願意謙卑服事祂所愛的人一樣。因此,雖然男人和女人在創造上有權柄的不同,但卻可以願意放下自己的權柄而體恤彼此。
換句話說,秩序需要維持,但卻可以放下身段,彼此服事。那公平和平等的意思就是放下自己,彼此服事。這跟現在的公平和平等的觀念不同。雖然公平和平等是好的,但今天卻因太專注個人主義而扭曲公平和平等的原貌。這使現在的公平和平等有些已被扭曲而高舉自己,服事自己。所以,模糊性別的分別是高舉自己的自由,服事自己的私慾。
對於今天來說,我們不應該藉著衣飾或打扮使性別差異變得難以區分,或改變自己的性別。雖然不同文化對髮型的含義有不同的解釋,但重點是男女有別。可是在這分別中,卻是願意放下自己,彼此服事。所以,創造秩序需要維持,但卻可以放下身段,彼此服事。
2. 按照上帝的秩序行(林前14:34-40)
既然在聚會中的說話是要造就人,那為何保羅要婦女在教會中閉口呢?這是一段難解的經文,因為保羅在林前11:5指出婦女可以在聚會中禱告或講道,但為何保羅在這裡要禁止婦女發言呢?這不是前後不一致嗎?也許,當時那些大部份未受過教育的婦女會提出一些不相關的問題,打斷崇拜的程序,而她們所提的問題最好是回家處理。這就如14:35所說的那樣。可是這樣的說法卻不能解釋為何保羅禁止所有婦女,而不是部份婦女閉口,同時保羅卻沒有要求男性閉口,因為按理總有少數受過教育、很有禮貌或信仰純正的婦女,也至少會有些缺乏教養、比較粗魯或信仰偏離正道的男性。另外,也有些人認為保羅是不准婦女說方言,而不是不准說話,可是聖靈顯然也把說方言的恩賜賜給祂所揀選的任何人,並不分性別。那這段經文當如何解釋呢?
婦女問題:以為自己才有神的道
或許我們可以採取這樣的解釋。在林前11章,婦女蒙頭問題的產生可能是因為婦女應用自己在主裡的自由而隨自己的意思行動。換句話說,就是自己可以自由決定所要做的事。但這樣的自由卻影響了上帝創造的秩序,亦即男女有別的秩序。同樣的,在說方言或講道方面,保羅也指出這些婦女的問題是以為上帝的道只臨到她們或是從她們出來。當有這樣的態度時,她們會不會看不起其他的人,甚至是自己的丈夫?因為她們以為上帝的話語只臨到她們。為何要說她們也可能會輕視自己的丈夫呢?因為從經文中我們知道這些婦女應該是結婚的女人,因為保羅叫她們回家問自己的丈夫。
未婚女性可講道?
顯然的,保羅或許沒有禁止未婚的女人開口說話,而是禁止結婚的婦女說話。原因可能是因為她們在聚會中所說的話影響了自己的丈夫,也就是影響了上帝創造的秩序,亦即妻子順服丈夫的秩序。若結婚的婦女所說的話不會影響到丈夫,那是不是說結婚的婦女就可以在聚會中講道?還有,這裡似乎也沒有說到未婚的女性不能在聚會中講道。所以,這裡所要表達的可能是秩序的問題,因為上帝吩咐已婚婦女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因此,保羅勸這些婦女,若自以為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應該知道保羅所說的話是主的命令,並且也要遵守。若不然,別人也就不必去理會她。所以,我們凡事只要按上帝的秩序而行。
未婚女性不受妻子順服丈夫的限制
另外,在提摩太前書2:11-15保羅有提到說:“我不許女人講道”。原文的意思是“我不許女人教導”。根據上下文,這句話的女人應該是指“結婚的婦女”,而男人是指丈夫。所以,這節經文和哥林多前書14章的思想是一致的,亦即不要讓結婚的婦女轄制丈夫,而要按照上帝的秩序而行。換句話說,未婚的女人沒有說不可以教導或講道,甚至是當女牧師。若是如此,那單身未婚的女牧者就沒有妻子需要順服丈夫的局限,因為她們是未婚的女性,沒有丈夫需要順服。
男女雖然有別,男人是先被造的,女人是后造的,但男女可以在這樣的秩序中放下自己的權柄,彼此服事,那不是更符合耶穌所教導的彼此相愛的大原則嗎?另外,保羅的教導似乎是有關丈夫和妻子在教會中服事的秩序。若妻子的服事不會影響到丈夫,那是不是說妻子可以在教會做教導和講道的服事?至於單身女性,她們應該沒有這方面的限制,因為她們沒有牽涉到婚姻內妻子需要順服丈夫的限制。
總括來說,蒙頭的問題是男女有別的問題,男女就表現出當有的分別就可以了。至於女性的講道或該不該按立女牧者的問題,未婚女性不受妻子順服丈夫的限制,因為她們沒有在這樣的關係中,所以未婚女性可以被按立為牧師。而妻子呢,只要妻子在不影響丈夫或是不轄制丈夫的情況下,妻子當可教導、講道或被按立為女牧師。
(以上內容摘錄自陳維進。《哥林多前書釋義:放下自己—哥林多教會的解藥》。香港:天道e新園,2015。電子書。網址:http://www.toelibrary.com/hk/哥林多前書釋義放下自己哥林多教會的解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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