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星期一

加2:14-21翻譯


2:14-21可被翻譯為:
14若你生来是犹太人,却生活的像外邦人,而不像犹太人,那你为何要强迫外邦人活像犹太人?
15我們生來是猶太人,並且不會因外邦人而成為罪人,
16而且知道,除非藉著耶穌基督的忠心所成就的救恩,人不會因源自律法的工作而被釋放,並且我們已經相信了基督耶穌,為了我們因基督的忠心所成就的救恩而被釋放,而不是因源自律法的工作,因為所有血氣的不能因源自律法的工作而被釋放
17因為若我們力求藉著基督而被釋放,但卻被發現自己還是罪人,難道基督是罪權勢的僕人嗎?絕對不是。
18因為若我現在重建我曾拆毀的一切,我就證明自己是一個犯法的人。
19因為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為了可以向神活著,
20因為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因此,我現在不再活著,而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現在在肉身活著,我因愛我並為我捨己的上帝兒子的忠心活著,他為了愛我,並為我捨己。
21我不要使上帝的恩典無效,因為若拯救是藉著律法,那基督就白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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