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三2~29可被翻譯如下:
2 我希望從你們那裡知道一件事而已:你們過去領受了聖靈是因為律法的工作,還是因為聽見上帝信實所成就的福音。
3 你們是這樣無知嗎?你們曾藉著聖靈開始,但如今你們要藉著肉體完成嗎?
4 你們曾受了許多的苦,難道要白受嗎?你們真的要白受了。
5因此,那賜給你們聖靈的,也是那在你們當中行事有大能的,是因為律法的工作,還是因為聽見上帝信實所成就的福音?
6就如亞伯拉罕相信上帝,他就因這樣的相信行動而被上帝看為是正確的回應行動。
7 因此,你們要知道,那些因為上帝信實所成就的福音而被拯救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8 並且,聖經也曾預先陳明說:上帝因祂的信實所成就的福音而釋放外邦人。上帝也曾將福音預先傳給亞伯拉罕,說:所有外邦人要因你而被祝福。
9 結果,那些因為上帝信實所成就的福音而被拯救的人,他們就與忠心的亞伯拉罕一起被祝福。
10 因為,他們只要是藉著律法的工作,那他們就是受到咒詛;因為經上記著說:所有被咒詛的人,就是那些沒有堅持遵守所有記載在律法書上的事。
11 所以,明顯地,沒有人可以藉著律法在上帝面前被釋放,因為義人因上帝信實的保證活著。
12 並且,律法工作的方式不是藉著上帝的信實所成就的福音,而是藉著做那些事的人將因那些事活著。
13基督曾藉著代表我們成為咒詛,釋放我們脫離源自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說:受咒詛的人是所有被掛在木頭上的人,
14 為了屬於亞伯拉罕的祝福可以藉著基督耶穌賜給外邦人,以致我們可以藉著上帝的信實所成就的福音領受所應許的,即聖靈。
15 弟兄姐妹,我根據人的說法說,當一個人的約被立好之後,沒有人可以廢棄或加增。
16 可是,那些應許是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說的。經上沒有說:給眾後裔,好像是說基於許多人,而是好像是基於一個人;而且是給你的一個後裔,就是基督。
17 因此,我要說的是:上帝之前認可的約,就是在430年之前已經存在的,律法無法廢除這約,使那應許無效。
18 因為,若繼承產業是因為律法,那就不是因為應許;可是,上帝卻已經藉著應許白白地賜給亞伯拉罕產業。
19 即是如此,那為什麼要有律法呢?律法是為了過犯的緣故而加上的,其設立是藉著天使和中保的手,直到那位已經被應許的後裔來到。
20 可是,中保不是只有一位,但上帝卻只有一位。
21 所以,律法與上帝的應許對立嗎?絕對不是。因為若律法被賜下而能夠使人得生命,那拯救就真的是因為律法了,
22 可是,聖經卻把所有一切圈在罪的權勢之下,為要源自耶穌基督的忠心所成就的應許被賜予那些相信的人。
23 可是,在上帝的信實所成就的到來之前,我們過去不斷被保護在律法之下,直到上帝信實所成就的被揭露出來,
24 結果,律法就成為我們的監護人,領我們到基督那裡,為要我們因上帝的信實所成就的被釋放。
25 可是,上帝的信實所成就的已經來了,那我們就不在監護人之下了。
26 因為你們是在基督耶穌裡藉著上帝的信實所成就的全部成為上帝的兒女。
27 因為你們所有人已經洗禮歸入耶穌,所以,你們都已經披戴了基督。
28 你們不管是猶太人還是希利尼人,自主的,或為奴的,是男的,或是女的,你們所有人因為都在基督耶穌裡而合而為一了。
29 並且若你們是屬於基督的,那你們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根據應許而成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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