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2.1-29:你對行為的瞭解正確嗎?
弟兄姐妹,我們每天的生活都表現不同的行為。不同的行為會影響我們每天的喜怒哀樂。當然,不同的行為表現也表達我們對上帝的態度。
在羅馬書1:19-32,那些悖逆的人對上帝是什麼態度呢?他們其實是不理會上帝。雖然他們知道上帝是神,知道上帝會審判,也知道錯誤行為的結果是面對死亡,但他們仍然用敬拜偶像和道德敗壞的行為來表達他們不理會上帝。這就好像今天也有許多人不理會上帝一樣,忽視上帝對我們今天行為的審判,死都硬著頸項,不願意悔改來相信耶穌。這是第一種人,他們忽視上帝,也忽視上帝所看重的行為。上帝對這些的人回應是任憑他們。那我們這些基督徒會不會也不理會上帝,在行為上照樣過我們要過的生活呢?有些基督徒的確會這樣過生活,在行為上得罪了上帝。這樣的基督徒需要認罪悔改,因為上帝會審判。
第二種人是那些批評別人的人。經文2:1說:
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經文中提到的論斷的人就是批評別人的人。他們批評第一種人,就是敬拜偶像和道德敗壞的人。我們可能以為這些批評別人的人可能有高尚的品德,但卻沒有想到這些批評別人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就是他們也同樣進行偶像崇拜,也同樣進行道德敗壞的行為。
所以,上帝對批評別人的人說:他們是無可推諉的,他們需要為自己敗壞的行為負責。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他們所行的和剛才第一種人一樣,進行偶像崇拜,也進行道德敗壞的行為。
我們常說我們不要論斷人,但我們比較少說我們不要批評人。我們批評人,我們也被人批評。有沒有人不會被批評的?應該很少,因為批評人是比較容易的,我們比較會批評別人,但評估人,給人好的建議是比較困難的,但卻是對人有幫助的。就好像前幾個星期韓國的空難一樣,批評是容易的,但評估和給予建議卻是困難的,但卻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有一個委員會就成立來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然後找出需要負責的單位並給予建議來避免重蹈覆撤。
只不過,在這裡,批評別人的人也同樣行敗壞的行為。為什麼他們要行敗壞的行為呢?經文2:3說:
2: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 神的審判嗎?
為什麼這些批評別人的人要行敗壞的行為呢?經文說他們以為他們能夠逃脫上帝的審判,意思是,他們誤解了上帝,也誤解了行為,以為上帝不會審判他們。這就好像有些人認為沒有審判的事,所以他們說要及時行樂,只要自己高興就好,不必去管以後的事,反正也沒有審判。但真的是這樣嗎?這世間真的沒有審判嗎?你相信嗎?應該不會相信,因為你相信上帝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上帝必定會審判。
這些批評別人的人不單誤解了上帝,他們也藐視上帝的恩慈、寬容和忍耐。Ppt10經文2:4說:
2:4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對於不把上帝當上帝的第一種人,還有現在論斷的人,上帝對他們的回應是以恩慈、寬容、忍耐對待他們。我們看到上帝是多麼的不一樣,上帝對我們的錯誤行為是以恩慈、寬容、忍耐來對待我們。
為什麼上帝要以恩慈、寬容、忍耐對待犯錯的人?經文說:是要領你悔改。所以,上帝有時不馬上審判我們,上帝忍耐對待我們,目的是要我們悔改。悔改的意思不是說我錯了就停在那裡,而是要改變錯誤的行為和思想,轉向上帝,不再去犯罪。你對悔改有正確的認識嗎?可惜,批評別人的人誤解了上帝,也誤解了行為,以為上帝不會審判他們。所以,他們就不悔改。經文2:5就說:
2:5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經文說批評別人的人不願意悔改,也心硬,為自己積蓄上帝的忿怒和刑罰,因為上帝會審判。
所以,保羅提醒說:上帝會審判。經文2:2說: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 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上帝不會按照我們的標準來看我們的行為,上帝是按照祂自己的真理標準來審判我們的行為。
今天有些人可能會說:沒有絕對的真理,也沒有絕對的對錯,一切只是立場和觀點的問題而已。我認為對的就是對的,我認為錯的就是錯的,一切是以我為標準。道德在今天也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這是今天有些人的想法。不知道你是怎樣想的呢?
不過,保羅在這裡讓我們知道,道德是沒有相對的,按照真理,道德是對的,就是對的,是錯的,也不會因為我們的觀點不同而變成是對的。所以,上帝會按照真理來審判我們的行為。而且,保羅也在經文2:6說: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意思是上帝會按照我們的行為審判我們。上帝不會因為我們認為祂不會審判,就不會審判。事實是,上帝會按照我們的行為審判我們。那你會擔心或害怕上帝的審判嗎?有些人就擔心上帝的審判,所以他們就悔改,相信耶穌。有些人不在乎上帝的審判,因此,就繼續犯罪的行為。這是可惜的事。
那上帝按照我們行為審判結果是怎樣的呢?
經文2:7-10就指出上帝審判的結果。如果一個人的行為是善的,是對的,上帝的審判結果是:
2:7說: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2:9說: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意思就是,有好行為的人他們將得到:永生,榮耀、尊貴、平安。
有壞行為的人,上帝審判的結果是:
2:8說: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2:9說: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意思是:有壞行為的人將得到:忿怒、惱恨、患難、困苦。
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經文2:11就說上帝都不偏待人,都一樣按行為審判人。有好行為的人得到永生,榮耀、尊貴、平安;有壞行為的人得到:忿怒、惱恨、患難、困苦。這就好像我們所說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我們常會用這樣的話來安慰面對不公平的自己,上帝一定會審判的。
這裡我們看到,有壞行為的人一般會感到忿怒和惱恨。忿怒是習慣性的生氣,惱恨是比較短時間的生氣。容易生氣的人也比較容易做錯決定,也比較容易行出錯誤的行為,結果就會遇到患難,生活就會困苦。從這裡我們看到的審判結果好像沒有那樣嚴重,只是忿怒、惱恨、患難和困苦,並沒有滅亡。這個審判結果真的就只是這樣嗎?後面的經文會繼續說明。
看過了壞行為的審判結果,那有好行為的人會有什麼結果呢?經文說他們會得到永生、榮耀、尊貴和平安。有好行為的人自然會得到別人的稱讚而得到榮耀,也有尊貴,心裡也有平安,和人的關係也會有和平。可是,經文這裡也說有好行為的人有永生,是真的嗎?我們可以靠行為得到永生嗎?我們可以靠行為稱義嗎?當然我們會說人不可能有好行為的啦,我們做不到上帝的要求。所以,我們不能靠好行為得到永生,不能靠行為稱義。這是我們一般的解釋。可是,保羅在這裡有提出人可以靠行為稱義嗎?按照目前的經文好像是這樣。其實保羅只是提出當時他們對上帝審判的看法而已,因為在接下來的章節,保羅會指出上帝對審判的標準。
從這裡我們看到,上帝是非常看重我們的行為的,因為上帝會審判我們。所以,我們要好好看看自己的行為,有沒有得罪上帝的。有犯錯的就要悔改,改變自己錯誤的行為。有好行為的,就要繼續依靠上帝所賜的力量去行。
這裡我們可能會問的一個問題是:為何是猶太人和外邦人一樣都被審判?而不是只有外邦人被審判?因為猶太人不是有律法這個護身符嗎?為什麼猶太人也會被審判?經文2:12說: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經文讓我們看見:沒有律法,犯罪的結果是滅亡;有律法的,犯罪的也是滅亡。總之,犯罪的人就被上帝滅亡。所以,我們看到上帝審判的結果不一樣了,上帝不只是讓犯罪的人得到忿怒、惱恨、患難和困苦,上帝也會讓犯罪的人滅亡。這是非常嚴重的審判。我們需要認真看待。
接著,經文2:13就解釋為何有律法的人仍然會滅亡。
經文2:13說: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這節經文我們需要解釋一下,因為經文說:行律法的稱義。行律法就是有好行為。所以,行律法的稱義的意思是:有好行為的人會被稱義。可是,我們都被教導說:我們無法做到上帝的要求,我們都無法行出好行為,所以,行律法怎樣會被稱義呢?當然我們的解釋是,行律法的就能夠被稱義,只是我們行不出來而已,所以我們無法靠行律法稱義。靠行為稱義只是理想的情況而已。你是這樣理解這節經文的意思嗎?
如果我們是這樣想的,那其實我們是把好行為當成是一個人蒙拯救的其中一條途徑,只是人做不到而已。如果人做到,就會被拯救。不過聖經有這樣教導嗎?沒有,聖經從來沒有說好行為是其中一條得救的路,聖經也沒有說人做不到好行為。人能夠有好行為,只是好行為從來就不是人蒙拯救的途徑,好行為是人應該做的行為而已。
那我們要怎樣解釋:行律法稱義,這節經文呢?
這節經文的上文是在講好行為和不好的行為,所以,這節經文也是與行為的好壞有關。
不是聽律法的為義,這段經文中為義的意思是指:正直的人。所以,這段經文可以翻譯為:不是那些聽律法的人是正直的人。這是當然的,我們看一個人是不是正直的人,是要看他的行為,是不是?有正直行為的人我們才說那個人是正直的人。所以,只是聽律法,聽聽而已,沒有行動的人,就看不出這個人是不是一個正直的人。
既然前面這段經文是在講那個人正不正直,那下一段經文:乃是行律法的稱義,就與這個正直有關。而稱義這個字,在字典中有四個意思,其中一個意思是我們常用的:宣告無罪。不過這裡不是在講一個罪人被宣告無罪被拯救,而是在講行為的好壞。所以,這裡的稱義可以被解釋為:證明在道德上是正直的。所以,這段經文可以翻譯為:而是那些行律法的人被證明是正直的。
所以,這整節經文可以翻譯為:因為對 神而言,不是那些聽律法的人是正直的人,而是那些行律法的人被證明是正直的。
所以,我們看到,這節經文沒有在教導人可以用好行為蒙拯救,而是說有好行為的人被證實是一個正直的人。那一個正直的人會被拯救嗎?不一定。接下去的經文將說明。
所以,有律法的人,就要按律法的要求去行,以證實自己是一個正直的人。那沒有律法的人要怎樣行呢?
經文2:14說:
2: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2: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經文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如果沒有律法,但卻順著本性去行律法上的事,他們的所行就符合了律法的要求。就好像律法說不要偷竊,如果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也知道偷竊是不好的,自己也不去做偷竊的事,那他的行為就是符合律法的要求了。所以,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外邦人可以行出律法的要求,2:13節也說猶太人可以行出律法的要求。這表示,行出律法的要求是可能的,人能夠行出律法所要求的好行為,儘管我們一般說人就算做的再好,也達不到上帝的標準。可是,這節經文並沒有說人達不到上帝的標準。
話雖如此,有好行為不一定會被上帝拯救,但沒有好行為就一定會被上帝審判和棄絕。那有好行為的人是不是有可能靠著好行為被上帝拯救或得到永生呢?
這個問題就好像耶穌在馬太福音19:16-21節回答少年財主一樣。少年財主問耶穌:我要做什麼善事,才可以得到永生?少年財主這樣問耶穌就表示他知道上帝審判的標準:賞善罰惡。所以,當耶穌吩咐他遵守上帝的誡命時,他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這表示他很有把握自己可以得到永生。但耶穌沒有說:你是沒有辦法得到永生的,難道你沒有妒忌,沒有驕傲,沒有貪心嗎?這些都是罪。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有時我們也會這樣對非基督徒說這樣的話,目的是要他認同你的說法,人就是有罪的。
不過耶穌怎樣說呢?耶穌反而說:你若願意做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從經文中,我們看到,耶穌沒有說少年財主犯了罪,而是直接指出少年財主所缺乏的,那就是:來跟從耶穌。所以,少年財主要得永生,單單有好行為是不夠的,而是要來跟從耶穌。這也不是新的方式。在舊約,上帝也是要人來跟從他,而不是跟從律法,就忘記了上帝。這表示耶穌更新了當時大家所公認的審判標準,不只是賞善罰惡而已。耶穌在馬太福音重新強調跟從的對象,那保羅在羅馬書更新或強調了什麼呢?
羅馬書2:16說:
2:16 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我的福音,就是指耶穌所帶來的拯救。上帝在審判的日子,不管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上帝是按照人的行為和福音來審判人。經文中的人隱秘事是指什麼意思呢?有些人說人隱秘事是指人隱藏的動機和思想,或是不可告人的事。我們外表雖然可能有好行為,但內心或許有不好的動機,上帝就審判我們內心的動機,並把我們一生的行為完全展露出來,好像放電影一樣,讓我們羞愧和無地自容。人隱秘事在這裡的意思是這樣的嗎?其實不是。隱秘事這個字在2:29也有出現,不過在那裡的意思是指內心,而且是指內心的聖靈。所以,保羅在這裡的意思可能是說:上帝要審判人的內心,看看人的內心有沒有聖靈,因為上帝曾應許說要給人一個新的心和新的靈。新的靈就是指聖靈。所以,保羅更新了上帝賞善罰惡的審判標準,加上聖靈這個元素。相信耶穌的人就有聖靈。因此,我們只有好行為是無法使我們得救的,我們需要相信耶穌,並有聖靈住在我們心中。所以,我們今天要確定自己是信靠耶穌的,並領受聖靈為我們救恩的印記。那你心中有聖靈嗎?你的好行為能表達你心中的聖靈,因為聖靈的果子會以好行為表達出來。
所以,人隱秘的事就是指人的內心。外邦人有好行為是很好,可是,在上帝審判的日子,上帝要藉著福音和耶穌,看看人內心有沒有聖靈。
當猶太人聽到有好行為的外邦人無法得到永生時,他們或許會認為自己是上帝的選民,應該會得到上帝特別的眷顧,所以,他們歧視外邦人,認為自己在上帝的國有特殊的地位。那保羅如何回應這些猶太人呢?外邦人有好行為但缺乏聖靈,那猶太人缺乏什麼呢?接著,保羅就在羅2:17-29節說明猶太人的缺乏。
在2:17-24,保羅說那些自稱自己是猶太人的,他們以為自己有律法,明白神的旨意,也可以成為別人的嚮導和老師,有真理和知識,但卻持續犯罪,去行偷竊和姦淫等犯罪的行為,對於這樣的人,保羅說什麼呢?
經文2:23-24說:
2: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 神嗎?
2: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那些自稱自己是猶太人卻持續犯罪的人,保羅說他們是在羞辱上帝,並且上帝的名也不斷被人褻瀆。如果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也好像猶太人一樣,不斷犯罪,那我們其實就是在羞辱上帝。這其實是一件蠻嚴重的事。可是,慈愛的上帝卻願意給我們機會悔改,要我們不再去做犯罪的事。犯罪的事是指道德性的罪,好像哥林多前書6:9-10所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我們可以不做這些事嗎?應該是可以的,對嗎?可是,我們一般說我們做不到這些。如果我們不能不做這些,那你說,我們還是基督徒嗎?我們能承受上帝的國嗎?
當然,有些人真的是知道了上帝的要求,但仍然去做這些敗壞的行為,就好像羅馬書1:32說:
他們雖知道 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所以,我們基督徒不要去做這些道德性的罪行。那上帝要我們做什麼呢?就是去結聖靈的果子:
加5:22-23: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聖靈的果子我們可以結出來嗎?我們是可以的,但是要操練。這就好像榴蓮的花一樣,需要時間慢慢的結,然後就結出榴蓮的果實出來。所以,我們也是一樣,聖靈已經在我們生命裡了,那就要操練,讓聖靈的果子可以慢慢結出來。這就是操練成聖的生命。
所以,我們不要誤會以為我們不能夠行出上帝的要求,我們是能夠的,只是要靠聖靈的力量去操練。有些人為何不要按照上帝的要求生活?因為人要按照自己的私慾生活,於是就不理會上帝的誡命和律法。
接著,保羅就指出有身份卻沒有好行為,那這個身份是沒有用的。
經文2:25說:
2:25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
經文的意思是說,割禮給了你身份,是有益的,是好的,不過,如果我們有了割禮,有了身份,但還是犯律法,去行壞事,那這個割禮和這個身份對你來說就沒有用,就好像沒有割禮一樣。這就好像我們有基督徒的身份,但卻行敗壞的事,那這個基督徒身份就沒有用了。所以,我們要小心自己的行為,我們是在犯罪中嗎?要小心失去身份的可怕結果,那就是滅亡。
如果基督徒沒有好的行事為人,就會被人講說這是什麼基督徒。同樣的,如果非基督徒有好的行為呢?保羅怎樣看有好行為的外邦人呢?
經文2:26-27說:
2:26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
2: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
若能全守律法:這句經文在原文沒有全這個字。這句經文的意思是說外邦人持續去行律法的要求,這些人就要審判有律法和割禮但不願意按照律法去行人。這個審判的意思就好像,有好行為的人就堵住沒有好行為的人的口,讓他們無可推諉。
所以,外邦人有好行為就好像是行了割禮一樣,有了與上帝立約的關係,那是不是表示有好行為的外邦人也會被上帝拯救呢?保羅沒有這樣說,保羅反而是重新釐定了割禮的成就方式和律法的定位。
經文2:28-29說:
2:28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2:29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 神來的。
保羅指出不是自稱是猶太人的都是猶太人,不是外在割禮的就是真割禮。意思是保羅否定了猶太人的身份和割禮,改而說割禮是在人心裡的。割禮怎樣割在人心裡呢?就是藉著聖靈,而不是藉著律法。保羅在這裡指出猶太人的缺乏,就是聖靈,在剛才的2:16就指出外邦人的缺乏,也是聖靈。所以,保羅重新定義上帝的子民,就是相信耶穌基督,領受聖靈。因此,聖靈就取代了外在身體的割禮,從而去除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分別,因為現在大家都一樣是藉著相信耶穌,領受聖靈,來建立與上帝的關係。當人心中有聖靈的時候,就可以順從上帝律法的要求。所以,律法不是被廢除了,而是聖靈會幫助基督徒來順從律法的要求,遵行律法。藉著聖靈割禮在心的人,不是得到從人而來的稱讚,而是從上帝那裡得到認可。上帝接納這樣的人。
所以,保羅重新定義上帝子民的身份,就是藉著相信耶穌,領受聖靈。保羅也肯定當時猶太基督徒,讓他們不再從新回到老路,並認識上帝是信實的,上帝沒有棄絕猶太人。
所以,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惡行必定滅亡,善行也滅亡,因為上帝改變了審判的標準。有善行,還不夠,仍然需要按照福音和耶穌基督來審判。有聖靈在心中,才能蒙拯救,賜予永生。我們可能會問:為什麼有善行還不夠呢?為什麼有善行也要滅亡呢?羅馬書第三章將回答這個問題。
總括來說,我們對行為的瞭解正確嗎?雖然好行為不是得救的途徑,但好行為是聖靈果子的表達,也是我們得救的表達,更是上帝要我們做的事,並且上帝在將來也會審判我們的行為。所以,我們要好好遵行上帝的要求,行出上帝喜悅的行為。
另外,我們也要知道,上帝的要求不是我們做不到的。我們需要救恩也不是因為我們做不到上帝的要求。這些都不是聖經的教導。約翰一書5:3說: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我們愛神嗎?我們愛耶穌嗎?經文說:愛神愛耶穌就遵守神的誡命,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救恩我們無法努力得到,但行為是我們需要努力操練的。所以,就讓我們一起努力依靠聖靈來操練我們的行為,以結出聖靈的果子,來榮神益人。
禱告:愛我們的天父,感謝你愛我們,也賜給我們聖靈來幫助行出你的誡命。求你幫助我們對你的真理有正確的認識,也對行為有正確的認識,以致能活出你喜悅的樣式,榮神益人。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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