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5日星期日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摘要分享-第一卷第一章:人需要認識上帝

認識上帝:
1. 要認識自己的生命需要上帝:以上帝的標準而非人的標準來認識這需要
(人需要認識上帝)
人在省察自己的時候會有兩種情況發生:第一種是滿意自己的情況;第二種則是看到自己的罪而思想到上帝。[1]


第一種人總是自以為公義、正直、聰明、及聖潔,原因是因為人與生俱來的驕傲,再加上人是按照人敗壞的標準來看自己,所以,把按照上帝標準來看是不義、污穢、愚蠢、不潔、及假冒為善的罪看為公義、正直、聰明、及聖潔的品格。若人不仰望思想上帝,結果就是按人敗壞的標準把不好的或是稍微好的看為極好,並滿意自己的狀況,安於現狀,就算按照上帝的標準來看那是悲慘、無知、虛空、貧乏、軟弱、墮落、及敗壞的。但按人的標準來看,人會覺得很好而無需有任何的改變。這是人不認識自己的情況,當然也不會想到要認識上帝,因為滿足於自己“好”的狀況。[2] 這樣的人不會覺得生命需要上帝,若相信了耶穌,生命也不會有改變,因為可能只把上帝當成是一種寄託而已。

第二種人會看到自己的罪、無知、虛空、貧乏、軟弱、悲慘、墮落、及敗壞,而會謙卑地羡慕智慧、美德、良善、公義。所以,罪使第二種人思想上帝的恩典,也對自己的情況不滿,而真誠地想來認識上帝。這樣的人因為認識到自己的缺乏而使他去尋求上帝,並讓上帝尋見。[3] 由於這樣的人渴慕上帝,也渴慕美好的生命,那他的生命就會有改變。

所以,加爾文指出人需要把自己放在威嚴的上帝面前,以上帝的標準看自己,那人才會深切認識自己悲慘的情況而害怕,因為人這時才認識到上帝的智慧、全能、及聖潔,也看到自己的愚昧、無能、及敗壞,就如亞伯拉罕認識上帝後才認識自己原來是灰塵。[4]

我是屬於哪一種人?我有認識自己嗎?以自己的標準來看上帝、自己和世界,常常有盲點而不認識自己,結果是安於現狀,覺得生命沒有需要上帝,也就沒有經歷生命的改變;但以上帝的標準認識自己會影響我們信仰生命的內容,這是因為認識上帝會使我們看清楚我們生命的悲慘而覺得需要上帝,繼而渴慕美好的生命,造成我們生命的改變。所以要把自己放在上帝面前,以上帝的標準來看上帝、自己、及世界,而覺得生命需要上帝,那我們就能經歷生命的改變。



[1] 約翰加爾文,《基督教要義》,錢曜誠等譯,上中下冊(北京:三聯書店,2010),1.1.1, 4
[2]《基督教要義》,1.1.1&2, 4-5
[3]《基督教要義》,1.1.1&2, 4-5
[4]《基督教要義》,1.1.3,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