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aine Boettner(羅林伯特納),
《基督教預定論》,趙中輝譯(台北:基督教改革宗,1970)
A. 書的內容大綱
羅林伯特納在《基督教預定論》分六篇共三十章來闡明加爾文主義所倡導的預定論。伯特納所論述的是加爾文主義的預定論,而不是加爾文的預定論。書中所引述的資料以加爾文主義學者居多,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的引述則較少。
伯特納在第一篇論述加爾文主義預定論的內容;第二篇則說明加爾文主義的五大特點,即全然敗壞、無條件揀選、有限的救贖、有效的恩召、及恒久的堅忍。過後,他在第三篇反駁其他學者對加爾文主義預定論的反論。在第四篇,則有靠恩得救和與自然界或回教預定論的比較。第五篇則講述預定論實踐的重要性。最後則回顧歷史中的加爾文主義。
伯特納在第一篇論述加爾文主義預定論的內容;第二篇則說明加爾文主義的五大特點,即全然敗壞、無條件揀選、有限的救贖、有效的恩召、及恒久的堅忍。過後,他在第三篇反駁其他學者對加爾文主義預定論的反論。在第四篇,則有靠恩得救和與自然界或回教預定論的比較。第五篇則講述預定論實踐的重要性。最後則回顧歷史中的加爾文主義。
B. 伯特納的加爾文主義預定論
伯特納所論述的預定論範圍包括自然界,從創造至審判人類歷史的每一件事,包括所有事情的原因、條件、繼續與關係。[1] 其永遠的目的是上帝絕對的預定,不受後來發生之事或時間上改變的限制。[2] 沒有一件在世界上的事是偶然的或未決的。[3] 伯特納所論述的預定論包括所有的事情,跟加爾文的預定論不同,因為加爾文是在救恩論里論述預定論。
加爾文對預定論的定義是:上帝自己決定各人一生將如何的永恆預旨,因上帝不是以同樣的目的創造萬人,祂預定一些人得永生,且預定其他人永遠滅亡。這預定不是根據上帝的預知,因為上帝的預知是萬物從永遠到永遠都在上帝眼前,所以對上帝的知識而言,沒有未來也沒有過去,反而萬事都是現在進行時。祂看萬事就如這一切正在祂眼前,且這預知包括全宇宙的每一個受造物。[4]
C. 加爾文主義預定論的論述
筆者以四的主題來看伯特納所論述的加爾文主義之預定論。
1. 預定與行為有關嗎?
伯特納說人類墮落后,無法愛上帝,也不能做任何事賺取救恩,因為人全然敗壞。[5] 而且無條件的揀選也是跟人的善行無關,完全是出自上帝的主權。[6] 有限的救贖也只是對被揀選的人而言。[7] 在有效的恩召上,也是上帝隨己意恩召揀選人,并不是因為上帝預知人有善行而揀選之。[8] 最後,信徒能堅忍蒙上帝保守也不是因為自己的善行,[9] 乃因上帝的恩典和愛。[10]
從伯特納的論述,我們看到上帝預定人得救恩都是上帝自己的旨意,不是看人的行為而揀選的。所以,不論是人的全然敗壞以致無法行善,還是上帝揀選人不是看人的善行,都讓筆者認為加爾文主義的五大要點,都與“救恩不是靠行為”這論題有關。這五大要點是要指出人無法以自己的善行來賺取救恩。上帝預定人得救恩是不看人的行為的。所以,預定與行為無關。
筆者相信今日教會可以接受“得救恩不是看人的行為”這教導。特別是在傳福音的時候,我們都會強調人無法靠善行賺取救恩。可是在信主后,我們似乎教導信徒要遵守上帝的吩咐和旨意,要努力學習成長,要以行為來蒙上帝的喜悅。這跟預定論似乎有不協調的地方,因為要用人的行為來討上帝的歡心。雖然加爾文有說救赎包括称义、成圣及得荣耀,但伯特納沒有特別強調預定里成聖的重要性,只是在反論中有反駁預定論不會廢棄良善的道德而已。[11] 所以,筆者認為伯特納太強調預定論以致忽略了成聖的重要,因為有些人太強調上帝的預定,以致認為行為不重要而隨意犯罪,因為救恩已經預定了,且不看人的行為。這會造成嚴重的偏差,使信徒不重視個人的行為,造成教會的紛爭,因為信徒的紀律無法施行。
雖然教會可以接受“得救恩不是看人的行為”,但若加上“上帝‘預定’人得救不是看人的行為”,筆者認為有些人可能不能接受,因為在今日講求個人主義的時代,人認為自己可以做主和做選擇。所以,如果救恩是早就預定好的,我們是沒有自由做選擇的,在人的角度來看,是不太容易被接受的,因為今日的人認為自己的行為高尚,沒有犯法,可以不需要上帝的救恩,要人來相信耶穌比較困難。
所以,太強調預定論而忽略行為的重要性會造成教會的紛爭,無法施行教會的紀律,而對救恩論有偏差的教導。
2. 預定還需要耶穌嗎?
伯特納說:“如果上帝願意的話,我們不能否認上帝能拯救一些外邦人,因為上帝的聖靈何時、何處,用何方法做工,用方法或不用方法,都隨己意。如果這些人得救了,這乃是出於上帝絕對恩典的奇跡。上帝的普通方法是從受福音感化的一部份人類當中召集祂的選民。雖然我們承認上帝可能用特別的方法,有些選民是從未受福音感化的部份當中召集來的。” [12] 按照伯特納的說法,意思是人除了通過耶穌被拯救外,上帝也使用其他的方法來拯救被揀選的人。這表示耶穌不是唯一的得救方法,這跟徒4:12的說法不同。徒4:12說:“除了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另外,對於死去的嬰孩,伯特納說:“大多數加爾文主義者認為嬰孩死了,是得救的。聖經有說信徒的兒女也得救,但論到異教徒的兒女就沉默。嬰孩為何得救是因為嬰孩本身未曾犯過實際的罪,所以他們的原罪可得到赦免。這是根據福音的原理,因此他們是得救的。”[13] 筆者認為如果人被棄絕的原因是不被揀選和本來就有原罪,那嬰孩也會因原罪而滅亡。如果他們的原罪可被赦免,那耶穌是白死了,因為有其他的途徑得救,有其他的方法使罪得赦免。如果“就在創造前被預定得救”,那還需要耶穌嗎?
伯特納也再說:“人是因自己的悖逆而滅亡。所以加爾文說:被遺棄的孩子,沒有一個在嬰孩時期而死的,他們必須活到負有道德責任的年齡,并將原罪而轉變為本身實際的罪。” [14] 這似乎表明所有死去的嬰孩都是被揀選的(如何知道?),而且原罪是不會被判刑,因為只有在實際犯罪后,才會被審判。那跟之前的教導“全人類已經墮落,沒有一個人配得上帝的恩典。。人並非無辜” [15] 就不協調了。
如果預定揀選是人得救的決定性因素,那人得救就是因為被預定揀選了,重點就不是耶穌了,因為上帝也可以用其他的方法使被揀選的人得救,嬰孩就是一例,沒有聽過福音而被揀選的民族是另一例。不過這教導跟保羅的救恩論不同,因為保羅說只有通過耶穌才能得救,而不是通過揀選得救。
3. 預定就沒有自由嗎?
伯特納說:“主張自由意志就是把統治權從上帝手中搶回,剝奪祂的能力。自由意志就是把被造者放在創造神絕對的支配以外,并在某種情形下,還要對上帝的永遠旨意與目的的實行其否決權。”[16] “雖然上帝是主權的治理者與第一原因,但人在其本性的範圍以內是自由的。” [17] 伯特納說若人有自由意志,上帝的主權會被挑戰。若是如此,“人在其本性的範圍以內是自由的”是指什麽自由?
筆者認為上帝的主權不會被人的自由選擇挑戰,因為上帝是全能的。如果父母給孩子選擇權,父母當然會失去主權/決定權,因為父母不是全能的,但上帝是全能的。如果上帝是全能的,人的一切決定,都在上帝的掌控中,那我們為何要否決從人的角度看“拒絕”或“接受”呢?沒有“決定”或“接受”,那人如何接受救恩呢?若上帝是全能的,在人看,自由意志是人的選擇;在上帝看,人的任何決定都在上帝手中。若人可以拒絕上帝的救恩,那上帝就不是全能的;若如此而說救恩是預定不改變的,也說明上帝不是全能的,因為上帝無法掌控。[18]
另外,若上帝是全能的,人的“選擇”也在上帝的掌控裏面,那如何解釋亞當的選擇?他的選擇也在上帝的裏面嗎?那上帝為何不阻止亞當犯罪?上帝失控了嗎?伯特納解釋說:“亞當的墮落包括在上帝的計劃之內。上帝為世界的事件的全程計劃,包括人類的墮落,救贖和其他事件,在上帝看來是在創造世界以前就已經完成了。所以上帝故意叫這一連串的事件,在歷史中實現。”[19] 按照伯特納的說法,上帝是在自導自演嗎?另外,伯特納也說:“罪若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和許可,那麼就是出於偶然。如果是偶然,罪是不受約束的。” [20] 筆者認為既然罪是受約束的,那人的選擇也可以是受約束的。那為何我們要解釋自由意志/選擇是不受約束而侵犯上帝的主權呢?因為上帝是全能的,一切的選擇都在上帝的掌控中。
伯特納也說:“上帝的主權與人的自由,在聖經中有提到。但如何關聯起來,吾人無法加以解釋。一方面上帝是主權的統治者,管理人的思想、感情、衝動;可是另一方面有說人有理性的、自由的、有道德的行動者,對他的一切行動要負責任。預定、主權、有效護理的支配與人的自由、責任是相鋪相成的,這并不是說預定論沒有難題,乃是說若否認預定論難題更多。”[21]
所以,筆者認為預定得救恩,在人看是有自由選擇的,但在上帝看,所有的自由選擇都在上帝的掌控中,因為上帝是全能的。
4. 預定的教導只有加爾文主義的才正確嗎?
伯特納說:“只有改革宗信仰(加爾文主義)是聖經教訓最真實、最清楚及一致的表達,不是阿米念主義、路德宗或羅馬宗;它是無與倫比,最大的福音勢力,[22] 也是基督教系統最圓滿和完全的解釋。[23] 除了加爾文主義以外,使徒們的敘述,是不許可其他任何的解釋,只有福音主義的意義。[24] 加爾文主義系統就必須存續為正確解釋上帝、人與救贖的唯一系統。[25]加爾文主義系統是最一致的教導。[26] 是聖經所闡明的唯一系統。[27] 在天國里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是徹底的加爾文主義者,這是我們的確信。 [28]” 如果伯特納的觀點正確,那其他宗派的教導都是錯誤的,而且人的解釋能完全嗎?不見得,所以唯我獨尊的態度是不需要的。
另外,今日的教會也忽視預定論的教導,因為個人主義和理性主義的影響,再來,人也無法接受罪也是上帝所預定的,也無法接受上帝預定各樣的災難臨到人。雖然預定論可以安慰在苦難中的信徒,但現代人比較不能接受慈愛的上帝會使人受苦。所以,成功神學、上帝的祝福,都是現代人比較能接受的趨勢。
結論
伯特納從頭到尾只強調加爾文主義的教導,而不是加爾文的觀點。他的預定論跟加爾文有不同。伯特納的預定論涵括人類所有的事情,可是加爾文的預定論只是在救恩論里討論。伯特納支持墮落后神選說(infralapsarian)[29],但加爾文是支持墮落前神選說(supralapsarian)(《基督教要義》,2.12.5)。
加爾文主義的預定論造成教會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觀點,使人忽視行為的重要性,也造成教會生活的困難。今日的教會也忽視預定論的教導,因為個人主義和理性主義的影響,人常以人的角度來看救恩或事情,可是預定論是以上帝的角度來解釋,所以才有不同的立場和切入點,造成加爾文派和阿米念派的分歧。所以,筆者認為既然兩派都是講述上帝賜下的救恩,只是一個是從上帝的觀點看,另一個是從人的觀點看,那為何我們不結合這兩種觀點,以更好地解釋上帝賜給人的救恩,當然前提是人無法靠行為賺取救恩,人的自由都在全能上帝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