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三章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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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 |
自譯(羅馬書第三章) |
3:1 |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 |
若是如此,猶太人有什麼獨特的地方呢?割禮又有什麼益處呢? |
3:2 |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
從各方面來說,益處有很多。最重要的,是上帝的眾應許已經託付了給他們。 |
3:3 |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 神的信嗎? |
即使有一些人對這些事不忠,那又怎麼樣呢?難道他們的不忠會使上帝的信實無效嗎? |
3:4 |
斷乎不能!不如說, 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
絕不可能!因為 神本來就是可靠的,各族群的人卻是不可靠的。如經上所記:「你因你的話被證實是正確的,並且當你被審判時,你將勝出。」 |
3:5 |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 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
我且照著人的見解來說,如果我們不公正的品格證明了上帝的公正屬性,我們可以說什麼呢?難道降怒的上帝是不公正的嗎? |
3:6 |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 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
絕對不是!若是這樣,上帝怎能審判世界呢? |
3:7 |
若 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
如果上帝的可靠藉著我的不可靠而顯示上帝的不同,使祂得到榮耀,為甚麼我還要像罪人一樣受審判呢? |
3:8 |
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
我們不是被人毀謗說過這些話:「我們去做惡,為要成就善嗎?」這些人被定罪是應該的。 |
3:9 |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
那又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更強嗎?絕對不是。因為我們已經提出指控,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希臘人,各族群都在罪的權勢之下。 |
3:10 |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
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
3:11 |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 |
沒有明白的,沒有努力瞭解上帝的。 |
3:12 |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
他們各人都偏離了正道,一起變成道德敗壞的人;沒有人行出對人有幫助的正直素質,連一個也沒有。 |
3:13 |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他們嘴裡有虺蛇的毒; |
3:14 |
滿口是咒罵苦毒。 |
滿口是咒罵和惡毒, |
3:15 |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
為了殺人流血,他們的腳步飛快, |
3:16 |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
在他們的路上留下毀滅和悲慘。 |
3:17 |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
他們不曉得和睦之道。 |
3:18 |
他們眼中不怕 神。 |
他們的眼中也不敬畏上帝。」 |
3:19 |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 |
並且,我們已經知道,凡律法所說的,都是對那些敵對律法的人說的,以禁止每一個口說話,並使整個世界的人向上帝交賬; |
3:20 |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
因為在上帝看來,各族群的人不能藉著好行為被釋放,事實上,藉著律法,人才能理解罪的權勢。 |
3:21 |
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
但現在,藉著律法和先知的見證,上帝不同於律法方式的拯救作為已經被揭露了出來, |
3:22 |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
而且,上帝的拯救作為藉著基督的忠心已經被揭露了出來,結果是毫無區別地臨到各族群相信的人。 |
3:23 |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
因為雖然各族群的人犯罪並缺乏上帝臨在的彰顯, |
3:24 |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
但各族群的人卻因上帝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地被釋放出來,從而脫離了罪權勢的捆綁。 |
3:25 |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
基督耶穌就是那位上帝把他公開地陳列為施恩座的,是藉著上帝的信實,透過耶穌的寶血,以成為上帝拯救作為的證據,並因要預備一個免除人過去所犯的罪的救法, |
3:26 |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以在上帝的忍耐和寬容中,在現今這時刻為上帝的拯救作為作證據,目的是要證明上帝是一位正直公正的上帝,也是一位因耶穌的忠心而釋放人的上帝。 |
3:27 |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
因此,有甚麼可誇的呢?這可誇是被排除了。那藉著哪一種律法被拯救呢?是藉著帶出人行為的律法嗎?不是,而是藉著帶出上帝信實的律法。 |
3:28 |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
因為人被釋放以脫離罪權勢的捆綁是因上帝的信實所成就的,這不同於人行為的方式。 |
3:29 |
難道 神只作猶太人的 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
難道上帝只是猶太人的上帝嗎?祂不也是外邦人的上帝嗎?是的,祂也是外邦人的上帝。 |
3:30 |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
既然上帝只有一位,那這位上帝就要藉著上帝的信實所成就的來釋放那受割禮的人,也藉著上帝的信實所成就的來釋放那未受割禮的人。 |
3:31 |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
因此,我們藉著上帝的信實所成就的使律法無效嗎?絕對不是。我們反而藉著上帝的信實所成就的加強了律法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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