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知道和預定(羅8:29-30)
基督徒經歷上帝實現預先所計劃的救恩(羅八29)
為何上帝要讓愛神的人在萬事上得益處(身體得贖)呢?羅馬書八章29節說:「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知道的人是指羅馬書八章28節那些愛上帝的人。「預先知道」(proginw,skw)這個字在新約共出現五次。其他四次的意思如下:
動詞「稱義」在新約的意義
我們通常把名詞「義」(dikaiosuvnh)和動詞「稱義」(dikaiovw)等同來看,但它們的意義其實並不完全相同。名詞「義」有慈愛、憐憫、拯救、正直、公正、信實、釋放、公正審判、正直作為、忠心服事或正確的意思,而動詞「稱義」則有伸張正義、公正、宣告無罪、釋放或正確的含義。[1] 它們的共同點是「公正」和「正確」,但卻不是「宣告無罪」。當名詞「義」或動詞「稱義」出現在經文時,在眾多的意思中,哪一個意思是它們所要表達的呢?那就要看該經文的上下文、語意和語境來決定。
然而,在過去的詮釋中,我們很少去關注它們的不同。新約和合本就有三處經文(羅四11;十10;林後三9)把名詞「義」翻譯為動詞「稱義」,並且在多數的情況下,把出現在經文的名詞「義」或動詞「稱義」解釋為「宣告無罪」。魏斯特鴻(Stephen
Westerholm)指出名詞「義」是指以前有罪的人無罪釋放;形容詞「義」(di,kaioj)是指被判無罪的人;動詞「稱義」是指將邪惡的判為無罪,從而給他們無罪(dikaiosuvnh)的恩賜,因此令他們成為無罪獲釋的人(di,kaioj)。[2] 這表示魏斯特鴻把這三個詞的意思幾乎等同起來使用,與宣告無罪有關。
提摩太前書第六章經文(和合本 vs 陳維進譯本)
|
經節 |
和合本 |
陳維進譯本 |
|
6:1 |
凡是在軛的支配下作僕人的,他們必須要持續認為自己的主人是配得各種尊重的,免得 神的名和教導持續被褻瀆。 |
|
|
6:2 |
僕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為與他是弟兄就輕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信道蒙愛的。你要以此教訓人,勸勉人。 |
並且,那些有信主的主人的僕人,不要因為主人是弟兄就輕視他們,反而要更加服侍他們,因為那些受益於服侍益處的主人是信主的和蒙愛的。你必須要持續教導並勸勉人這些事。 |
|
6:3 |
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 |
若有人持續教導與真理相反的內容,並不專心於源自我們主耶穌基督正確的話語和有關敬虔的教導, |
|
6:4 |
他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專好問難,爭辯言詞,從此就生出嫉妒、紛爭、毀謗、妄疑, |
他是愚蠢的,因為什麼也不明白,反而病態地渴望有關辯論和在言辭上的爭辯。他因為辯論和爭論就生出嫉妒、紛爭、毀謗、惡意的推測、 |
|
6:5 |
並那壞了心術、失喪真理之人的爭競。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 |
在眾人中有衝突性的爭吵。結果眾人的思想被敗壞,並被剝奪獲得真理的益處。眾人也認為敬虔是獲利的途徑。 |
|
6:6 |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
然而,連同知足的敬虔才是大的獲利途徑。 |
|
6:7 |
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 |
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東西進入世界,所以我們也不能帶走什麼東西。 |
|
6:8 |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
現在,我們若持續擁有食物和衣服,就要滿足於這些東西。 |
|
6:9 |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
可是,那些渴望持續富有的人必然會落入誘惑、圈套和許多無知而有害的慾望中。這些慾望素來使眾人陷入滅亡和毀滅中。 |
|
6:10 |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
因為貪財是所有邪惡的根。有人因為持續渴求錢財,就被誤導,離開信仰,並用許多的痛苦刺透自己。 |
|
6:11 |
但你這屬 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
現在,你這屬於 神的人啊,必須要持續逃避這些事;你反而必須要持續追求正直、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
|
6:12 |
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 |
你必須要為了信仰持續打非常美好的戰;你必須要抓住永遠的生命。為了這生命,你被呼召並在許多見證人面前承認了非常美好的信仰。 |
|
6:13 |
我在叫萬物生活的 神面前,並在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 |
在給予萬物生命的 神和在本丟•彼拉多面前見證了美好信仰的基督耶穌面前,我吩咐你, |
|
6:14 |
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 |
遵守純潔、無可指責的誡命,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 |
|
6:15 |
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
那蒙福和獨一的至高統治者將在自己特定的時間顯示基督的顯現。祂是萬王之王和萬主之主。 |
|
6:16 |
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 |
那獨一的是不朽的,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沒有人見過祂,也不能看見祂。願尊貴和永遠的權力給祂。阿們。 |
|
6:17 |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 神。 |
你必須要持續吩咐那些在現今世代富有的人,不要驕傲,也不要對不可靠的財富充滿盼望,反而要對豐富地提供萬物給我們享受的 神充滿盼望; |
|
6:18 |
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 |
要持續做對他人有益的事,在美好的行為上是充足的,也是慷慨的,樂於分享, |
|
6:19 |
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
為自己在將來立下美好的根基,好叫他們抓住真正的生命。 |
|
6:20 |
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 |
提摩太啊,你必須要守護所託付的,藉著轉離沒有意義的閒聊和自相矛盾的說法,就是冒稱為知識的說法。 |
|
6:21 |
已經有人自稱有這學問,就偏離了真道。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 |
雖然有人持續聲稱熟練這知識,但就信仰而言,是誤入了歧途。願恩惠與你們同在。 |
|
|
|
|
提摩太前書第五章經文(和合本 vs 陳維進譯本)
|
經節 |
和合本 |
陳維進譯本 |
|
5:1 |
你不可指責老年人,你反而必須要勸誡老年人如同父親;勸誡年輕人如同弟兄; |
|
|
5:2 |
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 |
勸誡老婦人如同母親;要以全然純潔的方式勸誡年輕婦女如同姐妹。 |
|
5:3 |
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 |
你必須要持續尊敬寡婦,就是那些真正的寡婦。 |
|
5:4 |
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 神面前是可悅納的。 |
然而,若任何寡婦有兒女或孫兒女,那些兒孫必須要學習先持續敬重自己的家,並履行回報給眾祖先,因為這樣的事在
神面前是蒙喜悅的。 |
|
5:5 |
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 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 |
另一方面,那真正的寡婦和那孤獨一人的,持續對 神有盼望,並持續在晚上和白天祈求和禱告。 |
|
5:6 |
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 |
但那奢侈逸樂地生活的寡婦,雖然活著,卻已經死了。 |
|
5:7 |
這些事你要囑咐她們,叫她們無可指責。 |
話雖如此,你必須要持續指示這些事,為要他們成為無可指責的。 |
|
5:8 |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
可是,若有人素來不供養自己的親戚,特別是自己家的成員,他已經棄絕了信仰,並比不信的人還壞。 |
|
5:9 |
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 |
寡婦被允許登記,要不少於六十歲,只作一個男人的妻子, |
|
5:10 |
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 |
持續在美好行為上有見證,就是她養育兒女,展現熱情好客,洗聖徒的腳,援助那些受壓迫的人,熱心委身於各樣好的行為。 |
|
5:11 |
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慾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 |
可是,你必須要持續拒絕年輕的寡婦,因為當她們被肉體強烈的慾望支配而離開基督時,她們就想要結婚, |
|
5:12 |
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 |
以致帶來定罪,因為她們廢棄了最初堅定的委身。 |
|
5:13 |
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閒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些不當說的話。 |
並且,與此同時,她們也學會了懶惰,以致持續到處走,從一家到另一家;並且,不單懶惰,也愛八卦和愛管閒事,結果持續說了不該說的話。 |
|
5:14 |
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 |
所以,我希望年輕的寡婦開始結婚,生兒育女,持續管理家務,給敵人沒有辱罵的機會。 |
|
5:15 |
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 |
因為有些人已經轉離去跟在撒旦的後面。 |
|
5:16 |
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她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
若任何忠心的婦女家中有寡婦,她必須要持續援助她們,教會也不要被背負重擔,為要教會援助真正的寡婦。 |
|
5:17 |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
那些很好地關懷的長老,尤其是那些在話語和教導上努力的,必須要持續被視為配得加倍的敬重。 |
|
5:18 |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
因為經上說:「你不可籠住打穀的牛的嘴」;又說:「工人是配得他的工錢。」 |
|
5:19 |
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 |
你不可接受敵對長老的指控,除非考慮到有兩個或三個證人。 |
|
5:20 |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
話雖如此,你必須要在所有人面前持續責備那些犯罪的人,為要其餘的人也有懼怕。 |
|
5:21 |
我在 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
我在 神、基督耶穌和蒙揀選的眾天使面前勸誡你,為要你沒有成見地遵守這些話,以致做什麼事也不根據偏心。 |
|
5:22 |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
你不要輕率地為人按手,也不要參與別人的犯罪,你必須要持續保守你自己成為純潔。 |
|
5:23 |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
你不要再只喝水,你反而必須要持續使用少許酒,因為胃和你經常患病。 |
|
5:24 |
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 |
某些人的罪惡是人人皆知道的,結果就先刑罰,甚至,罪惡習慣性地跟隨某些人。 |
|
5:25 |
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
同樣地,美好的行為也是人人皆知道的,並且,那些以別的方式有美好行為的事是不能隱藏的。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