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

救恩的“決定”或“肯定”- 加爾文的預定論(1/4)

聖經有預定論的教導,但學者們對預定論的理解卻各有不同。從猶太第二聖殿時期作品、使徒保羅、早期教父、奥古斯丁、阿奎那托馬斯到改教時期的馬丁路德、加爾文再到近代的巴特,他們對預定論的詮釋和看法都有不同的詮釋向度。[1] 所以,史普羅(R. C. Sproul)認為:“問題不再是該不該接受預定論的教義,而是應該採取何種預定論的敎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