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4日星期六

羅馬書第四章經文(和合本 vs 陳維進譯本)

羅馬書第四章經文(和合本 vs 陳維進譯本)

經節

和合本

陳維進譯本

4: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那麼,我們要說什麼呢?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根據肉體為自己得到什麼呢?

4: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

事實上,若亞伯拉罕因行為而被釋放,他就有可誇口的,可是,他在  神面前沒有可誇口的。

4: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因為經上說什麼呢?亞伯拉罕相信  神,他就被祂看為是正確的行動。

4: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並且,對那工作的人而言,報酬不是算為按照恩典,而是按照應付的錢。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相反的,對那沒有工作卻相信而轉向那位釋放不敬虔人的  神,他對  神的把握就被看為是正確的行動。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正如大衛也說,蒙福的人就是  神看為拯救的人,這樣的拯救與行為無關。

4: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蒙福的人就是過犯被免除,也是罪孽被寬恕。

4: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蒙福的人就是主絕對不看為被罪權勢捆綁的人。

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那麼,這福分只是給予割禮的人,或是也給予未受割禮的人呢?因為我們說,神的信實被認為是為亞伯拉罕帶來拯救。

4: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所以,那是如何被認為的呢?是在他割禮之時,還是在未受割禮之時?不是在受割禮之時,而是在未受割禮之時;

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並且,他領受割禮的記號,成為在未受割禮之時源自  神信實拯救的印記,目的是使他成為所有自始至終未受割禮而持續相信的人之父,為要  神的拯救被認為歸給他們,

4: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也成為割禮的人之父,就是為那些不只是藉著割禮的人,也是為那些跟隨  神信實腳蹤行的人之父,就是我們的父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之時就跟隨的  神信實的腳蹤。

4:13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因為應許給亞伯拉罕或他的後裔,就是他是世界繼承者的應許,不是藉著律法,而是藉著源自  神信實的拯救。

4: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事實上,若那些人藉著律法而成為繼承者,  神的信實就無效了,並且,應許也被廢除了。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因為律法導致刑罰,但哪里沒有律法,人也不知道所做是過犯。

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所以,成為繼承者是藉著  神的信實,目的是為了根據恩典,也為了應許是保證給每一個後裔,不只是給那藉著律法的人,也是給那藉著  神的信實的人,就是亞伯拉罕所跟隨的。亞伯拉罕是我們所有人的父,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正如經上記載:「我已立你成為多國的父。」在  神面前,亞伯拉罕相信  神,就是那位賜生命給死人並召喚無有成為有的  神。

4: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在無可指望下,亞伯拉罕仍有指望相信,為了他能成為多國的父,與被告知的一致:「你的後裔也是如此。」

4: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並且,雖然亞伯拉罕因  神的信實而沒有軟弱,但他注意到自己的身體已經好像死了,因快要有一百歲了,再加上撒拉的子宮也好像死一樣的狀態。

4:20

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 神,

可是,他沒有因不信而疑惑  神的應許,反而因  神的信實而被剛強,結果他就把榮耀歸給  神,

4:21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並全然確信,  神應許的事情,祂也是有能力完成。

4: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因此,亞伯拉罕也被祂看為是有正確的行動。

4: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可是,這句話不只是因為他而寫的,就是「他被祂看為有正確的行動」,

4: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也是因為我們而寫的;祂必定評估我們有正確的行動,我們就是那些持續相信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

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耶穌因為我們的過犯而被交出來,並因為我們能行出正確的行動而被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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