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0日星期五

保罗书信 – 神学发展


保罗书信
– 神学发展


1. 传统观点:
a. 主要是跟随路德的教导。

b. 20世纪之前:保罗是反对律法、弃绝犹太教的,并建立了基督教。

2. 保罗神学的雏形:犹太教是律法主义
F. C. Baur(1792-1860):
         i.      犹太教与基督教是彼此对立的。福音取代了律法。

       ii.      彼得与保罗是彼此对立的,使徒行传描述他们不同的事奉工场是融合他们的不同,因为两者都是使徒。

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

奥古斯丁天啟的緣起和其影響

奥古斯丁天啟的緣起和其影響

1. 影響奥古斯丁天啟思想的初期教會:審判、復活及千禧年
保羅以基督的死和復活為主軸的天啟觀,並上帝介入歷史,拯救人類及整個自然界的盼望在第二世紀的使徒信經只延續了天啟的兩個元素,即基督最後再來的審判和死人復活。[1] 這兩個天啟元素影響這時期的教父如依他那修(Ignatius),黑馬(Hermas),巴拿巴(Barnabas),坡旅甲(Polycarp)或著作《十二使徒遺訓》(Didache),《彼得啟示錄》(The Apocalypse of Peter),The Sibylline Oracles,1 Clement 24-25,2 Clement。這些教父或著作都熱烈期盼基督的即臨,審判惡人及獎賞義人,同時也相信身體的復活。就如坡旅甲所說:沒有承認基督是肉體來的就是敵基督;誰否認復活及審判就是撒旦的長子(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7:1)。

2013年9月15日星期日

保羅天啟的緣起和其影響

保羅天啟的緣起和其影響

1. 保羅天啟的緣起
天啟在兩約之間的猶太社群中影響至深,不單在苦難中帶給猶太人盼望,也使有些派別依循對天啟的不同理解而採取不同的立場生活。其中,法利賽派就相信復活、天使及鬼魂(徒23:8),而這些是屬於天啟的世界觀。所以,看見異象之前的保羅,由於是身在法利賽派之下,他自然也成為一位天啟者。[1] 由於保羅盼望彌賽亞應許的成就,因此,對律法忠心的他就逼迫那些宣稱被咒詛的耶穌基督是彌賽亞的基督徒。可是,當保羅被耶穌基督呼召成為基督的使徒時,他法利賽背景的天啟世界觀也繼續影響其思想,因為保羅的第一封信帖撒羅尼迦前書就清楚表達這樣的思想。所以,天啟是保羅思想的焦點。[2] 但這並不表示保羅的天啟觀是一層不變地按照法利賽派的理解。就如耶穌,雖然祂也有天啟的傾向,可是祂卻對當時的猶太天啟觀做了調整,恢復先知預言對歷史的瞭解角度,使悲觀並不注重現世歷史的猶太天啟觀進入新創造的盼望,並因耶穌事件而開啟了上帝終末的新時代侵入舊世代的拯救,以期待上帝新創造的完成。[3] 那看見異象後的保羅,他的天啟觀有怎樣的調整呢?

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

加爾文的稱義觀

在宗教改革時期,上帝的“dikaiosuvnh”從主詞屬格(上帝行出義的行動)變成受詞屬格(上帝所接受的義)(除了羅3:5,25,26)。意思是上帝的義是從個人的角度出發,指上帝賜給人公義,罪人按此基礎得蒙上帝的認可。換句話說,就是凡是相信耶穌的人,是已得稱義,也被視為義,即便他們實際上並不公義。也就是說,人對耶穌的信心取代了實際的義,或是說人對耶穌的信心,取代了上帝的信心,而以人為中心。這種對個人的強調導致後來所謂的法律擬制的理論(legal fiction)。不過,這卻不是舊約以上帝為中心的“dikaiosuvnh”的意思。舊約是按照盟約角度來解釋上帝的義,是神人立約的關係,而不是法律形式的立法關係。馬丁路德就把上帝的“dikaiosuvnh”當成是人接受上帝的義而被算為義,以致得到新的地位,擁有同時是義人和罪人的身份。[1] 換句話說,“dikaiosuvnh”變成是一種身份的賜予,藉著法庭式的宣告無罪開釋而無關任何的正確行動。另外,“dikaiosuvnh”也從正確的行動變成是一個特質,是一種可以賜給人,也可以使人擁有的實體(entity)。

2013年9月9日星期一

猶太天啟的緣起和其影響

猶太天啟的緣起和其影響

1. 舊約先知預言的式微
雖然終末論一詞是在19世紀時才開始使用在舊約,但主前第六世紀被擄前的舊約經卷其實並沒有終末論的論述。那時期的論述反而主要是以先知所預言的未來為主,並且所預言的終結、最後的日子、耶和華的日子,都不是指終末完成,或世界的終結,而是指不久的將來要發生的事。[1] 換句話說,以色列早期歷史的未來觀是現世的延伸,意思是沒有終末觀,而是在這歷史當中延伸的未來觀。[2] 這未來觀是建基在三個傳統上,即先祖的應許(以色列的存在、身份、國家產生)、西奈之約(期待遵守盟約以致未來蒙祝福,不然蒙咒詛)及大衛錫安的應許(成為未來以色列的祝福)。這三個傳統都牽涉到未來。以色列的先知就用這些傳統來挑戰以色列關注未來的期待。當以色列不遵守盟約時,先知就述說耶和華審判的日子、國家滅亡、錫安被打敗、聖殿被毀、失去君王等等。雖然這些未來事件都具毀滅性,但先知在被擄時期曾在這三個傳統的基礎上重申有新的盟約賜下(耶利米書31章及以西結書11章)。這表明未來的期待不單只有毀滅,也有正面的盼望。[3] D. E. Aune稱這樣的未來觀為先知預言終末論(prophetic eschatology)。[4]

2013年9月7日星期六

天啟和終末論的關係

名詞解釋:天啟和終末論的關係
本文處理幾個與天啟相關的名詞和它們之間的關係,即天啟文學(apocalypse)、 天啟(apocalyptic)、天啟主義(apocalypticism)、天啟終末論(apocalyptic eschatology)、及終末論(eschatology)。

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

這世界非我家的迷思 --- 加爾文的天啟觀和其影響

這世界非我家的迷思 --- 加爾文的天啟觀和其影響

有一首詩歌叫“這世界非我家”。歌詞說到這世界非我家,我就好像這世上的客旅,盼望快快回到天家,與在天上的眾聖徒相聚,一同歡呼一同讚美。所以,我不再貪愛這世界為我家。天堂若非我家,我必流離無依。歌詞似乎表達一種離世觀,不以這世界為我家。不過,這一種的離世觀,會不會造成一種只重來世,不重今生;只重屬靈,不重世界的生活方式?結果造成信徒在社會和政治上產生疏離感,不參與建設,也對政治冷感,反正這世界非我家。這世界的事不關我的事,因為我的家在天上。所以,環境的污染,政治的不公,人權被踐踏都無所謂,因為這世界非我家。可是,這是上帝對信徒在這世上的心意嗎?加爾文似乎也有這世界非我家的觀念,因為他說要輕看今世,默想來世。可是加爾文真的是這樣認為嗎?本文嘗試從加爾文的著作來看他是否真的有這世界非我家的理念。

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

終末生命的改變

保羅論述生命的改變以致有道德的表現是起源於上帝的恩典。[1] 拯救不單是赦免,也是一個根本性的改變,結果就是這世界的改變。因為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17)。這是人實況的更新,因為他從舊有的世界進入新的世界。這樣的改變有一個重要的層面的改變,那就是有新的觀念和新的價值觀(羅12:1)。世界的改變就是基本觀念的改變。被改變的人有能力學習上帝的旨意,並順服上帝的旨意。因此,思想的更新是道德表現的基礎。就如保羅在腓1:9-11所說,愛心在知識上多而又多,以致能知道或分辨什麽是好的。這樣改變的前提是人接受上帝賜予生命的恩典,並在上帝的恩典下知道如何行。

另外,有道德的洞察力不是因為有外在的規範如律法,而是來自終末被更新的人的能力。這樣的新人能察覺上帝的旨意。所以,被更新的終末人是內心被建立,而不是被外在的規範所管理。這是爲什麽保羅不那麼注重規範的教導,也因為外在的規範是支持和肯定內在的洞見。爲什麽說內在決定外在的行為呢?因為若一個體的內在是終末的存有,由於終末的存有是美好的,所以無可避免的就會有正確的行為。終末特質形塑的人是怎樣的?那是自由、喜樂、和平、及有愛的。愛是建立鄰舍。這些沒有說要符合律法,但若是有終末特質形塑的生命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其實就符合了律法的要求。


                [1] Robin Scroggs, “Eschatological Existence in Matthew and Paul Coincidentia Oppositorum,” in Apocalyptic and the New Testament: Essays in Honor of J. Louis Martyn, ed. Joel Marcus and Marion L. Soards (Sheffield: JSOT, 1989), 127-32.

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摘要分享 - 第二卷第16章 - 基督是要解決上帝的忿怒還是滿足魔鬼的要求?

2.16 基督是要解決上帝的忿怒還是滿足魔鬼的要求?

人因犯罪而引起上帝的烈怒和憎恨,結果人被定罪而面臨死亡及失喪。因此,上帝就差派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藉著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成為贖罪祭,除去人的罪,平息了上帝的烈怒和憎恨,使人與上帝和好,彰顯上帝對人的愛。由於人對上帝的發怒和對永死的恐懼,使人抓住永生或心存感恩,在基督裡接受上帝的愛。[1] 因此,上帝出於愛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藉著基督拯救了我們。[2] 這裡的重點是基督的贖罪、平息上帝的忿怒、上帝的愛、及人去接受上帝的愛。

2013年6月21日星期五

罪只是道德的對錯嗎?

罪只是道德的對錯嗎?

若對罪的觀念只是停在道德的層面,那對有修養的未信者來說,福音只是弱者的避風港;若罪的觀念不單只是道德的觀念,也同時是一種權勢,那不管有修養的人,還是有許多過犯的人,都一樣是在這罪的權勢底下生活。這表示雖然在罪權勢下的人也可以有好的行為,就如大部份人都是奉公守法的人,可是有好行為的人並不表示就是生活在罪的權勢之外,因為人人都是罪人。換句話說,每個人都在罪的權勢底下,被看管、被轄制。

在這轄制下雖然也有人的修養很好,但卻是生活在罪的權勢之下。意思是在黑暗的國度裏也有好人,但卻是生活在黑暗的國度裏。所以,保羅說:“他救我們脫離了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他愛子的國裏。”(西1:13)。意思是,耶穌基督已經擊敗罪的權勢,那祂的福音就是要生活在黑暗或罪的權勢底下的人搬家,不管是好人還是行為有缺失的人,都要搬進愛子的國度裏。因此,我們要擴大我們對罪的觀念的格局,而不只是局限在道德的對錯而已。要不然,對有修為的人來說,福音只是行為不夠好的人的避風港或安慰劑,可是他們卻忘記了或看不到自己是生活在罪的權勢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