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

提摩太后书:福音使命 - 鼓励陷入低谷的福音使者


提摩太后书查经:福音使命(鼓励陷入低谷的福音使者)

日期:主后66年。
作者:保罗。宣教三十年。罗马皇帝尼禄逼迫基督徒,保罗再度被囚于罗马狱中。
读者:提摩太。和保罗同工十五年。父亲希腊人,母亲犹太人。保罗带领信主。
背景:提摩太牧养以弗所教会遇到困难,感到胆怯乏力。保罗也被囚,生命受威胁。

第一章:内容/解释:重燃使命
大纲:1。鼓励(1:1-14) 
             2。选择(1:15-18)

1.提摩太在处理教会事务和假教师的事上遇到困难,感到胆怯,所以保罗写信去鼓励他、刚强他。

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十诫9: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 - 要说造就人的话


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要说造就人的话)。(出20:16;太5:37;雅3:2, 8-10)

出20:16,不可作假证供陷害你的邻舍。

太5:37,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如果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雅3:2, 8-10,我们在许多的事上都有过错,假如有人在言语上没有过错,他就是完全的人,也能够控制全身。可是没有人能够制伏舌头;它是喋喋不休的恶物,充满了致命的毒素。我们用它来称颂我们的主和天父,又用它来咒诅照 神的形象被造的人。同一张嘴竟然又称颂主,又咒诅人;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该的!

引言
我们大概很少有机会在法庭做供证,但我们每天都在说话。一讲到说话,我们嘴巴所说的话就跟这诫命很有关系了。女人一天可以讲六千到八千个字。男人呢是金口难开,每天只说二千到四千个字。人每天说那么多话,这些话,是造就人的呢,还是伤害人的?

2012年10月12日星期五

十诫8:不可偷盗


出20:15
15 不 可 偷 盗
  
第八诫:上帝说:不可偷盗。一看这条诫命,我们的第一个印象可能是,我又不偷,也不抢,这诫命跟我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大家都知道偷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我那里可能明知故犯。我相信我们都不会明目张胆地偷东西,当然偷东西是没有明目张胆的,而是偷偷不让人知道的。既然是偷偷的,偷的人就会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会有人知道自己偷了东西。

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

十诫7:不可奸淫 - 对性行为泛滥的警戒


引言:
第七诫:不可奸淫。这是上帝的命令。可是看我们的社会,现在许多人都对性很随便,在酒廊、办公室、同学、在任何地方找一夜情,找婚外情,找婚前性行为。也有人用性,来得到居留、工作、金钱。人对性的观念已经改变,认为自己是走在时代的前端,还去嘲笑那些持守上帝命令的人。虽然时代在改变,但上帝还是说:不可奸淫。可见上帝是多么看重性这件事,也知道性对家庭的影响。

1. 性不是羞耻的
那圣经是如何看性呢?创2:25
25 那 时 , 夫 妻 二 人 赤 身 露 体 , 彼 此 都 不 觉 得 羞 耻 。

2012年10月6日星期六

阅读分享:《神学第一步》


邸立基(Helmut Thielicke)。《神学第一步》。陈佐人译。香港:卓越书楼,1991。

《神学第一步》的主要内容

作者的论述是强调神学理性研究的需要,而这研究是与基督徒生活相连接的。接着他说神学生在理性上的骄傲和无爱心,使信徒反智。故此,神学生要内化并活出所学,除去骄傲,约制思想。另外,信徒也害怕理性研究动摇信心。但作者强调理性与信心彼此不排斥,因理性不能脱离教会,它要应用在信徒生活。接着作者说神学建构并系统化信仰但有理性挣扎,如只重反省结果,不重信仰本质;从第二人称变成第三人称等。虽然作者无法调和因理性研究而产生的各种挣扎,但他建议神学生要继续研读和聆听圣经,作为对所有观念分析上的矫正,以避免各种属灵的疾病。

2012年10月5日星期五

教会历史:圣殿被毁经过和原因

本文是阅读黄锡木的《新约背景文献选辑背景》的分享。范围从§82到§97。§§82-86是讲述圣殿被毁的经过。耶城被罗马军占领后,存活的革命分子逃到马萨他城进行最后的一击(§87)。在知道自己没有获胜的指望后,全体男人妇孺集体自杀(§88),只剩下7个人逃过大难,向进入堡垒的罗马兵讲说惨况(§89)。战争就此结束。罗马政府对战后的耶城严加管制,不希望它再成任何宗教中心(§90)。提多凯旋回罗马,展示战利品,受隆重仪式迎接(§91)。§§92-93则讲述早期基督徒对圣殿被毁事件的诠释。对犹太人来说,圣殿被毁是个噩耗,当纪念并为之哭泣(§94)。另外,从§§95-97的描述中,犹太人再次经历由多米田而引起的恐怖统治。《犹太战史》是介于公元75至79年出版的。[1]

十诫6:不可杀人—我要活着


引言:
2009年有一部日本片,叫《Departure》收殓师,就是为死人化妆,处理死人的专业人士。你有去看吗?从电影中,我们看到不管是谁,是年轻的,还是老的,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有钱的,还是没有钱的,有地位的,还是没有地位,每个人都有一死。在死后,我们应该给予死者相同的对待和尊重,让死者最后的遗容,给人留下美好的回忆。

2012年10月4日星期四

十诫5:当孝敬父母

过去几个月,我们谈了十诫的前面四诫。我们知道十诫的目的是要我们过圣洁的生活,就是过合乎上帝心意的生活。前四诫的重点是爱神。让我们来复习一下,我们要如何来爱神。
第一诫:除我以外,不可有别神: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
第二诫:不可雕刻偶像:不要用自已的想法来想上帝。
第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不要利用上帝名来做自己想做的事。
第四诫:当守安息日:要休息,要知道上帝掌权。

接下来六条诫命的重点是爱人。我们今天将进入如何爱人的部分,爱人要从家庭开始。第五诫:当孝敬父母。

上个月,我们庆祝母亲节,上星期,我们也庆祝父亲节。在纪念父母的爱时,我们今天就谈“笑”吧,但不是“开玩笑的笑”,而是“孝道”,因为我们华人是很讲究孝道的。

2012年10月3日星期三

羅馬書9-11章的詮釋:異中共存的族群與救恩觀(12/12)-結論


第五章   結論:
在基督裡異中共存地多元合一

5.1  族群與救恩是“非我即彼”或“異中共存”
Buell與Hodge認為宗教與族群是不可能分開的。[1] 這或許說明了為何當某一族群的成員轉換其宗教信仰時,不單需要面對族群內的壓力,也需要面對新的宗教團體所加給的不同文化習俗的衝擊與棄絕原本族群文化習俗的壓力。但主耶穌基督的救恩難道是這樣地整合各族群成為依據某族群文化習俗而成為單一的“族群特色”嗎?難道信主社群內的信徒無法接受另一族群成員以他們原有的族群身份特徵進入上帝的國而非要改變他們的文化習俗不可嗎?到底上帝的國是否有一個固定的族群文化特徵?簡單的說,救恩需要影響文化習俗嗎?而文化習俗需要藉著救恩輸入其信主新近嗎?換句話說,問題只有一個:“非我即彼”或“異中共存”。

2012年10月2日星期二

法轮功的泛神论:自认为神的李洪志


目录

绪论
一、李洪志法轮功的神论 
1. 李洪志的生平
2. 李洪志著作中的神论
3. 李洪志讲章中的神论
4. 总结                                                                                          

二、从基督神人二性辩证
1. 以基督的神人二性辩证李洪志的神论
        2. 总结

结论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