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日星期一

羅7:13-25:靠主得力:思想和肉體的爭戰

靠主得力

經文:羅7:13-25

一般上,我們都有選擇的能力。我們可以選擇今天穿什麼衣服,選擇要去那裡,選擇要吃什麼等等。然而,我們有時沒有能力去拒絕一些我們不想做的事,不想說的話,不想吃的東西。我們說這是「身不由己」。我不想這樣說的,但生氣的我控制不了,還是說了令人不舒服的話;我不想買這件衣服,但我還是買了;我不想看不應該看的畫面,但我還是看了;我知道我有高血糖,但我還是忍不住要吃好吃的糕點。看樣子我們有選擇的能力,可是我們卻有「身不由己」的時候。為什麼會這樣呢?



保羅在羅馬書7:13-25也有這樣的描述。保羅說他真是苦啊,是一個可惡的人,因為他心中所願意要做良善的事,可是他卻不做,他所恨惡的惡事,他卻去做。他重複了三次:我願意做良善的事(7:15,18,22);也重複了三次:我卻去做惡的事(7:15,19,23)。所以,保羅在羅馬書7:25總結說:「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內心是表達我們在思想上順服神的律。換句話說,保羅說我們有兩個部分:思想和肉體。我們的思想要做上帝要我們做的事,可是,我們卻沒有能力行出來,就如我的思想知道要運動,運動對我身體好,可是我的身體卻懶惰不要動。所以,思想和肉體在爭戰。為什麼我們的思想和肉體會互相爭戰呢?問題出在那裡?

原來問題的關鍵是:「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肉體為何會順服罪的律呢?因為我們的肉體被賣給了罪,被罪轄制捆綁,沒有自由(7:14)。被罪捆綁的我們「身不由己」做我們不喜歡做的事。雖然這是罪逼使我們做的,我們是「身不由己」做的,但那也是我們自己選擇做的。所以,問題的中心是:罪。保羅也重複了三次我們的問題,在我們生命中的罪,捆綁我們肉體的罪(7:17,20,23)。聖潔的律法只是指出了我們被罪捆綁的情況。罪使我們去做我們不願去做的惡事,也使我們不願去做良善的事。

或許你會說,我們也會有想做好事的時候,好像幫助別人過馬路,同情受苦的人,幫助需要的人。這沒有錯,我們的思想的確會想做好事,而且我們的確有時也做了些好事,因為我們有上帝的形象在我們心中。這表示罪控制了我們的身體,而不是我們的思想。所以,保羅說,我們的生命常常有兩個律在爭戰。這使保羅覺得很辛苦,就如有些人被不好的習慣捆綁,雖然心中願意掙脫不做,但卻沒有能力勝過不做的掙扎。所以,捆綁我們肉體的罪不放過我們,要我們做我們不願做的事,有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那我們如何勝過這樣的掙扎呢?

保羅說:「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7:25)保羅說只要靠主基督就能掙脫這樣的掙扎,因為耶穌基督取了我們肉身的形狀,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復活,把被賣給罪的肉體致死了。既然我們的肉體因受洗而在基督裡已經死了,那我們的肉體就不再被罪捆綁,並且也因在基督裡的復活而有聖靈進到我們的肉體之中,使我們的肉體可以體貼聖靈的事,有自由和力量做上帝要我們做的事。所以,我們需要與基督同死同復活,以致我們得力量脫離肉體的掙扎,經歷新生命的喜悅,生命的更新。


因此,我們在思想上要被上帝的話語充滿,心意更新而變化;我們在肉體上,不單要剛強我們身體的健康,因為健康的身體比較能抵抗誘惑,也要靠聖靈的力量對付肉體的不願意,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努力做成上帝要我們做的事,活出被聖靈更新的生命,把「身不由己」的掙扎拋在腦後,靠主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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