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9日星期四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摘要分享- 第一卷第四章 - 罪使人不願來認識上帝


4. 阻止人認識上帝的迷信(妄自構想)和剛硬(故意離棄)
(罪使人不願來認識上帝)

人為何不來認識神?加爾文提出兩個理由:迷信和剛硬。迷信是什麽?迷信不是盲目地相信,而是喜歡做與上帝旨意相反的事。迷信者因為自己的驕傲和頑固,就按人的標準捏造一個他們自己假想的神,然後就設立了敬拜的儀式熱心地敬拜和事奉這位假想神,但他們其實是在敬拜和讚揚自己的驕傲。所以,迷信就是不按上帝的旨意行,妄自構想一位自己想要敬拜的神。這樣的情況不單發生在非信徒中,連信徒可能也會按自己的喜好敬拜自己所想像但不是聖經所啟示的神。因此,宗教如果不與真理聯合就是虛假的宗教。[1]


剛硬則是想辦法要把會審判人的上帝從審判臺上、從人的心裡、甚至從天堂趕走,以捏造一個不會審判人的神,也是一位袖手旁觀且不理會人的神。這樣他們就可以自己欺騙自己,大膽地去犯罪,與上帝作對,而不怕神,但這其實是自欺欺人的想法,是故意離棄上帝的表現。[2]

雖然迷信和剛硬的人明顯地是遠離上帝的,但他們卻藉著一些沒有意義的膚淺行為、毫無價值的宗教儀式、或可笑的贖罪遊戲,想讓人誤以為他們是在親近他們所離棄的神,討神的喜悅。但他們其實同時繼續在犯罪,不以聖潔的生活和虔誠的心來服事上帝,但卻寧願放縱自己的肉體也不願受聖靈的約束,在各方面違背上帝聖潔的律法,完全藐視上帝的公義,不順服上帝,並與上帝作對。換句話說,這些人在教會是善良的小羊,但一回家就變成暴君。這是假冒為善的偽裝,因為他們以許多的錯誤纏住自己。[3]

信徒會不會也陷入迷信和剛硬呢?自己捏造一個自己想要敬拜和事奉的神?或是害怕上帝的審判而行尸走肉地進行一些宗教儀式,但實際的生活卻是遠離上帝的?哪一位才是真神?是我們想像的嗎?不是,而是按真理所啟示的那位。這位神是光明的、講真理的、愛我們的、及公平的(約壹1:5-10)。既然這位神那樣好,那為何人不願意來認識祂呢?因為人不願意放下迷信和剛硬,即人的罪。


[1]《基督教要義》,1.4.1, 15-61.4.3, 17-8
[2]《基督教要義》,1.4.2, 16-7
[3]《基督教要義》,1.4.4, 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