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4日星期二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摘要分享 - 第一卷第7章 - 聖靈確認聖經的可靠性


7.聖靈確認聖經的可靠性

有人質問:誰能說服我們聖經是來自上帝?誰能向我們證明聖經毫無謬誤地流傳至今?誰能說服我們以敬畏的心接受一卷書卻拒絕另一卷?天主教就以“教會訂定明確的準則供我們分辨”聖經的可靠性。可是加爾文卻認為這樣的論點其實是在譏笑聖靈,並以教會的名義施行暴政,強迫天真的人接受:教會在一切事上擁有權柄。



另外,若聖經是按人的準則判決,那聖經將無法給人帶來確據,並給不敬虔的人機會嘲笑我們的信仰,懷疑聖經的可信性。所以,“教會給予聖經多少權威,聖經才擁有多少權威,仿佛上帝永恆不變的真理需要依靠人的確認”的論調是一種謬論。[1]

另外,弗2:20(教會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也說明聖經的權威不是來自教會,因為如果先知和使徒的教導是教會的根基,那在沒有教會之前,教導就已擁有權威。因此,天主教的異議是毫無根據的,因為天主教認為雖然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但在教會的權威之外,我們無法判定哪些書卷是先知和使徒的作品。所以,聖經的可靠性不是依靠教會認定的,聖經也不是在教會認定之前而成為不可靠或是富有爭議性的。[2]

雖然奥古斯丁曾說:“教會的權威能指引、預備人心來信靠福音”,“使他們藉著福音恒切地學習信靠基督”,但那是對非信徒說的。因為除非是教會所公認的信仰,否則無法說服非信徒相信。所以,奥古斯丁不是教導我們聖經的權威來自教會,也沒有教導過聖經的權威端賴人的判決或命令。教會的權威只介紹我們真理,使我們可以開始學習。奥古斯丁也說:我們不應該只滿足人的見解,而應當迫切地尋求真理本身。因此,他盼望敬虔之人的確信能建立在上帝自己的根基上,而不是教會。[3]

既然聖經的權威不是來自教會,那要如何確定聖經的權威呢?加爾文指出兩點來確定聖經的權威:其一,是聖靈的見證;其二,是聖經的自我印證。

對於聖經的權威是由聖靈所見證的,加爾文認為想用理性的辯論來說服人確信聖經的人是本末倒置,因為人有可能阻止人褻瀆上帝的話語,但人卻無法在罪人心裡使其產生對上帝話語的確信。所以,非信徒可能需要理性的證據才相信,但加爾文認為聖靈的見證超越一切的理性。因為唯有上帝才能合宜地見證祂自己的話語。除非聖靈在人心裡印證,否則人不會接受它。因此,聖靈需要滲入我們的心,說服我們來相信上帝的話。因為同一位聖靈感動先知和使徒寫下上帝的話語,也是同一位聖靈光照我們使我們明白先知和使徒所寫的。信徒有時會爲了無法立刻反駁非信徒對上帝話語的論點而感到挫折,但加爾文說要記得聖經記載聖靈是敬虔之人的印記和憑據(林後1:22),除非聖靈光照,否則非信徒就會因各樣的疑惑而不斷動搖。所以,聖經最有力的證據是:它是上帝口裏所出的話,是來自聖靈隱秘的見證。[4]

聖靈不單確定聖經的權威,聖經本身也自我印證是上帝的話語而有來自上帝的權威。這是由於聖靈的印證所致。由於聖靈的光照,使我們能確信聖經的教導,而真正地依靠聖經,使上帝的話語印在我們的心中。除非聖靈將上帝的話語印在我們心中,否則聖經不會真正影響到我們。因此,若我們想用證據和理性來印證聖經,是完全錯誤的,因為聖經因聖靈的印證而自我印證。所以,我們就不去尋求任何希望能依靠的證據,反而相信聖經的完全可靠是理所當然的。當然這不是隨便的相信,因為那些所謂隨便的相信在更仔細研究後,就會發現持之無益,但相信聖經的完全是確信所相信的是駁不倒的真理。在更仔細研究後,就會更發現持之大大有益。另外,這也不是被迷信束縛,而是確信聖經充滿無可置疑的大能。借此大能,上帝吸引甚至點燃我們的心,使我們甘心樂意並主動地順服上帝。這大能比任何人的意志或知識更有效,更實在地使我們順服上帝。[5] 因此,聖經本身自我證明它是真理,就如白色或甜本身自證自己的顏色或味道一樣。[6]

信徒當確信聖經在自己心中至高無上的權威,因為有聖靈在心中光照而產生這樣的確信。所以,聖經的權威不是來自教會或人的判斷,而是來自上帝本身。這其實也可以用作反駁《達文西密碼》對新約聖經被確認的人為因素。因此,聖靈是決定了聖經權威和地位的重要因素。




[1]《基督教要義》,1.7.1, 44-5
[2]《基督教要義》,1.7.2, 45-6
[3]《基督教要義》,1.7.3, 46-8
[4]《基督教要義》,1.7.4, 48-50
[5]《基督教要義》,1.7.5, 50-1
[6]《基督教要義》,1.7.2,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