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9日星期六

羅馬書9-11章的詮釋:異中共存的族群與救恩觀(9/12)-羅11:1-15


4.4.3  異中共存地在肯定中印證外邦人共享猶太人的救恩11:1-36
I  外邦人共享猶太人的救贖恩典11:1-32
A    上帝沒有棄絕不信的以色列人11:1-7a
保羅在羅9:30-10:21陳述了未信猶太同胞的根本問題未信猶太同胞除了迷失在律法中外他們也不信外邦人可以違背律法而以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的國因而就不信基督的話。這顯示猶太人無法突破自己固有的“唯我獨尊”族群與救恩觀,總認為救恩是通過猶太族群才能獲得,因為上帝只是猶太人的上帝(參羅3:29),外邦人是需要通過割禮守律法變成“猶太人”後,他們才能蒙拯救的。[1] 


這才是上帝拯救人的方式,而不是基督那種違背律法拯救人的方式,即所有相信基督是主及相信上帝使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人都必得救,而且還是各族群以各族群的身份特徵進入上帝的國,而不必變成“猶太人”。這樣的救贖方式與猶太族群的救恩觀相異(參徒10:44-4711:17-18)。因此,未信猶太同胞被自己固有的“唯我獨尊”族群與救恩觀禁錮在基督之外。但這並不表示未信猶太同胞的情況已成定局,所以保羅為他們向上帝祈求(羅10:1),也以賽65:2來說明上帝沒有棄絕被禁錮在自己族群與救恩觀的未信猶太同胞,而說:“我整天向那悖逆頂嘴的子民伸開雙手。”(羅10:21

上帝“整天向那悖逆頂嘴的子民伸開雙手”的結果是什麼呢?那悖逆頂嘴的子民有人回應嗎?還是上帝碰了壁?保羅在羅11:1說:“我(強調)是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屬於便雅憫支派的。”保羅向信主社群強調他自己是道道地地的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是便雅憫支派的,不是混種的猶太人,而是純正的猶太人,甚至還是逼迫信主社群的先鋒者,不信基督話語的反對者,有著猶太族群傳統的“唯我獨尊”族群與救恩觀。保羅的目的是要讓信主社群知道他自己曾是未信猶太同胞的一員,也是被禁錮在猶太族群“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裡。雖然如此,但保羅卻能突破這些族群的枷鎖而信靠基督的話,經歷上帝藉著基督所賜予的救恩。[2]

另一方面,保羅在突破“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後,依然持守不影響救恩的猶太族群身份特徵,以猶太人的身份在信主社群中互動。[3] 所以,保羅強調自己以猶太人的身份身處信主社群,表明上帝能把可怒的器皿變成蒙憐憫的器皿(羅9:22-23),並更新他自己固有的“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那上帝也能使未信猶太同胞變成蒙憐憫器皿並更新“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因此,對猶太信徒來說,突破過去“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框架並不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在信主社群內互動時,猶太信徒就不必再要求外邦信徒採納自己的族群與救恩觀,而應該更新自己“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但不是棄絕,使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能在持守各自族群身份特徵的情況下,在信主社群內異中共存。[4] 所以,上帝並沒有打破“祂不棄絕祂的百姓”的明確應許(撒上12:22;詩94:14),因為保羅本身就被上帝拯救而已突破過去“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更新並在保有猶太族群身份的情況下經歷上帝的救贖恩典。[5]

保羅不單以自己蒙憐憫被拯救的故事來說明上帝對悖逆子民不棄絕的肯定,保羅也繼續在羅11:2-4以以利亞的故事來堅定上帝不棄絕祂百姓的應許。[6]以利亞在全國性的背道中,向上帝控訴背道的以色列人,以為全國只剩下自己是信靠上帝的,其他人都背道了。可是上帝回應感覺孤獨的以利亞說:“我為自己留下了七千人,是沒有向巴力屈膝的。”(羅11:4)看樣子,好像只剩以利亞一人信靠上帝,但上帝卻說在這些背道的人當中還有七千人是不向大環境壓力屈服的。這七千人突破了大環境的枷鎖,使他們經歷上帝的拯救,從而證明上帝並沒有棄絕祂拯救其百姓的應許,以祂的信實堅定以利亞的心。[7] 所以,保羅引用以利亞在大環境中突破宗教壓力的枷鎖的故事,來鼓勵處在餘民情況的猶太信徒。保羅鼓勵這些在信主社群內佔少數的餘民猶太信徒也能如那突破背道大環境枷鎖的七千人一樣,在大部份猶太同胞拒絕基督福音及上帝以非猶太族群方式拯救外邦人的大環境下,不再向“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屈膝,反而能突破“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一起與外邦信徒經歷上帝的救恩,印證上帝不棄絕其百姓的應許。[8]

另一方面,保羅也已以利亞的故事來鼓勵佔少數的餘民猶太同胞,他們或許會有他們是不是走錯路的疑慮,因為大部分猶太同胞都不信基督的福音,那他們是站在正確的道路上嗎?[9] 所以保羅就指出他們就如只剩以利亞一人的情況和那七千人一樣,上帝肯定以利亞沒有走錯路,那七千人也沒有。[10] 雖然目前的情況,看樣子好像大部份猶太同胞未信,但上帝已經在他們當中為自己存留了“七千人”,意即上帝自己會在未信猶太同胞當中行憐憫施拯救,不會棄絕祂的百姓。[11] 以此鼓勵猶太信徒,他們並沒有走錯路。[12]

除此之外,在完全背道的大環境下被拯救的七千人也帶出上帝沒有停止其拯救的應許。[13] 同樣的,被拯救但佔少數的猶太信徒餘民也正如這七千人一樣,成為上帝會繼續在未信猶太同胞行憐憫施拯救的應許,印證上帝並沒有棄絕祂的百姓。所以,上帝保留了以利亞時代的餘民,為要成就上帝施行拯救的應許。[14] 同樣的,保羅時代的餘民,也成為上帝要在佔多數的未信猶太同胞中行憐憫施拯救的應許。所以,餘民的情況是上帝要拯救其他上帝早就知道(proevgnw [15])但未信的同胞的方式(羅11:2)。而“這些上帝早先知道的未信猶太同胞”這件事也再次成為堅定猶太信徒對上帝拯救其未信猶太同胞的盼望。[16]

保羅在結束鼓勵猶太信徒的部份再次強調,成為被上帝恩典揀選者的餘民(羅11:5),不是因為自己的工作或族群因素,乃是因為上帝的恩典揀選,就如保羅在羅9:6-13所說的揀選是按照上帝本身及其應許,而不是因為工作或肉身。而人就在上帝的揀選恩典中以信心回應上帝的揀選,而不是以工作來回應(羅9:31-32)。[17] 因為人若是按照工作蒙拯救,那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羅11:5-6)。[18] 所以,猶太信徒就要突破過去“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

簡單的說,保羅以自己和那七千人能突破大環境的枷鎖的故事,來鼓勵猶太信徒餘民,他們不單是被上帝揀選的(羅11:7a)(再次強調揀選是因上帝自己及其應許,羅9:6-13),[19] 他們也能突破“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而接納上帝拯救外邦人的非猶太族群方式,[20] 成為其他未信猶太同胞也會蒙上帝拯救的應許,印證上帝並沒有棄絕祂的百姓。[21] 另外,保羅繼續以猶太身份在信主社群內的自處,也向猶太信徒說明在基督裡各族群能繼續維持其原有的族群身份特徵而不必棄絕之,更不必創造另一個新的“第三身份”特徵來替代之。[22]

B    以色列被硬心使外邦人蒙拯救(羅11:7b-15
保羅在羅111-7a以自己和以利亞的故事來鼓勵猶太信徒餘民,一方面指出上帝不會棄絕其百姓,就如祂揀選了他們一樣,另一方面也表明“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是可以突破的。可是,猶太信徒餘民可能會問的一個問題是:既然上帝沒有棄絕祂的百姓,也揀選了他們,那為何還有那麼多猶太同胞還在基督之外呢?這問題可以用兩個層面來回答。以人的層面來說,還有那麼多未信猶太同胞是因為他們走錯了路還不自知,並在“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的枷鎖下拒絕了基督的福音,無法接受上帝以非猶太族群的方式使外邦人進入上帝的國。[23] 這樣的拒絕使行憐憫施拯救為至終目的的上帝,在上帝的層面使這些未信猶太同胞硬心(ejpwrwvqhsan,羅11:7b),以成就行憐憫施拯救的計劃。[24] 可是,硬心不就表示無法明白或認識上帝的救贖了嗎?甚至可以說就被隔絕在外了,那上帝要如何來施行拯救的計劃呢?那至終要拯救他們的目的如何可以應驗以證明上帝沒有棄絕祂的百姓呢?

保羅就在羅11:8-10解釋上帝如何使未信猶太同胞硬心,並在羅11:15陳述上帝使未信猶太同胞硬心的目的。首先我們來看上帝如何使未信的同胞硬心。保羅引述了申29:4與賽29:10說:“上帝給了他們麻木的靈,有眼睛卻看不見,有耳朵卻聽不到,直到今日。”(羅11:8)這些有上帝賜予恩典優勢(羅9:4-5)的猶太人,上帝竟然使他們硬心起來,使他們有眼睛卻看不見,有耳朵卻聽不到,意即不明白上帝藉著基督所成就的拯救作為,成為瞎子和聾子,看是看見了卻彷彿看不見上帝的作為,聽是聽見了卻彷彿聽不見基督的福音。[25] 這位行憐憫施拯救不棄絕其百姓的上帝本身竟然是使猶太人剛硬的原因。[26] 雖然保羅這個答案也蠻令人不思其解,但因為上帝既然是全能的上帝,祂就能按其憐憫的旨意行事。若是這樣的話,那猶太信徒可能會問的一個問題是:既然是上帝剛硬了不信猶太同胞的心,那上帝賜予猶太人的優勢(羅9:4-5)有什麼用呢?這也是保羅在羅3:1問的問題:“猶太人獨特的地方在哪裡呢?割禮又有什麼益處呢?”

因此,保羅繼續引述大衛在詩69:22-23的話說:“願他們的筵席成為他們的網羅、陷阱、絆腳石和報應;願他們的眼睛昏暗,不能看見;願他們的背脊常常彎曲。”(羅11:9-10)可是筵席(travpeza [27])一般上應該是為著某事而歡樂的時刻,那為何“筵席”會變成網羅、陷阱、絆腳石和報應呢?我們曉得猶太人以上帝賜予他們的優勢(羅9:4-5)為榮,也應該是使猶太人歡欣快樂的時刻,因為這些優勢使猶太人成為上帝的子民,享受上帝所賜予的恩典。可是這些優勢漸漸成為猶太人的誇口(羅2:17233:27),而成為劃定他們身份特徵的基礎,使他們以為他們才是上帝唯一的子民,彷彿上帝已經變成是猶太族群的專屬上帝了(羅3:29)。因此,外邦人若要進入上帝的國就需要變成“猶太人”,這使猶太人有“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而不能接受外邦人以外邦族群身份特徵這違背律法的方式進入上帝的國。[28] 也因為這樣,所以他們無法接受基督那種可以讓外邦人以各自族群身份特徵進入上帝國的救贖方式,而拒絕了基督的福音。所以,本來是歡欣的“筵席”(優勢),現在卻成為猶太人的網羅、陷阱、絆腳石和報應,使他們有眼睛卻看不見,有耳朵卻聽不到,不明白上帝藉著基督所成就的拯救作為,使猶太人在救恩歷史上的優勢反變成是絆倒他們信靠基督的絆腳石,被上帝所賜予的優勢絆倒了。換句話說,猶太人的優勢變成是他們“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了。

因此,上帝如何使猶太人硬心呢?原來上帝使用猶太人的優勢剛硬了他們的心,使他們不明白基督拯救的福音,而禁錮在自己“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裡。沒有想到猶太人的優勢反而變成了他們信靠基督的絆腳石,猶太人本身可能也想不到。上帝的作為真的是出乎人意料之外。在這裡,保羅不單指出未信猶太同胞被上帝及猶太人的優勢剛硬了心,保羅其實也在這裡間接地讓猶太信徒明白,他們所仗恃的優勢已成為他們未信猶太同胞的絆腳石了。[29] 所以,雖然他們仍然可以繼續持守這些優勢,但卻不要再繼續堅持這些優勢在信主社群內的救贖角色,而影響了他們在信主社群內與其他族群的互動關係,因為基督已經完成了這些優勢的目的(羅15:8;參林後1:20),使猶太信徒在基督裡經歷上帝行憐憫施拯救的恩典。在這裡我們看到保羅讓猶太信徒明白猶太人所誇口的律法和優勢上帝都在基督裡一一地完成了它們的使命,使猶太人能在基督裡蒙憐憫被拯救。

既然上帝剛硬了未信猶太同胞的心,使猶太人的優勢(羅9:4-5)變成他們信靠基督的網羅及絆腳石,那上帝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難道上帝要使未信猶太同胞倒下去嗎?保羅在羅11:11肯定地說:“絕對不是!反而因為他們的過犯,救恩就臨到外族人,為了要激起他們奮發(妒嫉)(parazhlovw)”原來上帝剛硬未信猶太同胞的目的不是要使他們跌倒,而是要藉著未信猶太同胞的不信使救恩臨到外邦人。[30] 可是外邦人可以成為上帝的子民並不奇怪,猶太族群一直都歡迎皈依成為他們一員的外邦人,只要他們變成“猶太人”。奇怪的事是原來外邦人可以違背律法以外邦人身份成為上帝子民的原因是因為猶太同胞的不信或硬心。這對為上帝律法熱心的未信猶太同胞來說,他們當然對這樣的事感到忿怒,就如羅10:19所說。因為讓不潔的外邦人以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的國是褻瀆上帝律法大逆不道的做法。所以,為上帝大發熱心的未信猶太同胞當然會發怒(參羅10:2)。對猶太信徒來說,最起碼知道未信猶太同胞的不信除了是對律法誤解及拒絕基督的福音外,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上帝剛硬了他們的心以成就拯救外邦人的計劃,而且還是外邦人“違背律法”以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國的拯救方式,以消除他們以律法為基礎的“唯我獨尊”族群與救恩觀。[31] 對外邦信徒來說,他們也知道了原來他們可以以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的國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以為被上帝所棄絕的不信猶太人所致,是被他們看輕的不信猶太人催化了他們可以以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國的拯救計劃,並不是因為外邦人自己有什麼優勢而被上帝揀選。但上帝為何要用這樣的方式引起不信猶太人的妒嫉呢?[32] 原來上帝是要處理不信猶太同胞那種“上帝是單單專屬於猶太族群的上帝”的那種情懷(參羅 3:29)。因此,當上帝把本來是好像專屬於猶太族群的救恩也賜給了其他族群(不必變成猶太人的情況下),猶太人當然會妒嫉了,因為上帝好像移情別戀了,把本來只是屬於猶太人的恩典給了其他族群。[33]

對猶太信徒來說,他們好像吃虧了,因為猶太人的不信造成現在信主社群內大部份是外邦信徒,這使本來是屬於猶太人的救恩變成了是外邦人的救恩了。可是保羅卻說:“既然他們的過犯可以使世人富足,他們的失敗可以使外邦人富足,何況他們[完成目的後]的豐盛ma'llon to; plhvrwma [34]呢?”(羅11:12)保羅再一次肯定地指出未信猶太同胞的硬心也是上帝要行憐憫施拯救的作為(羅9:18),因此,如果他們的硬心或失敗可以使外邦人蒙拯救(富足),那當未信猶太同胞完成了(plhvrwma)上帝剛硬他們使外邦人蒙拯救的目的後,他們到時的蒙拯救,將會使上帝的國更豐盛,因為有更多的人來信靠基督,完成了上帝行憐憫施拯救的至終旨意。[35] 所以,上帝就基於這個理由(ejf# o«son meÆn)差派了保羅成為外邦人的使徒(羅11:13),使外邦人信靠基督的同時,也催逼未信猶太同胞也來信靠基督,為了要成就這個使上帝國更豐盛的目的。因此,保羅特別看重這個外邦人使徒的職分,[36] 因為這職分不單是使外邦人信靠基督,它最終的目的也是要使未信猶太同胞完成其被硬心的目的而也信靠基督,使上帝的國更豐盛,而使上帝的話語不落空,因為上帝不會棄絕祂的百姓。[37]

簡單的說,上帝剛硬未信猶太同胞的心的最終目的是要成就祂行憐憫施拯救的至終目的。但在完成這個目的的過程中,上帝使用未信猶太同胞的硬心使外邦人也蒙福,以外邦人的身份領受上帝的恩典,以激起未信猶太同胞的妒嫉,目的是要糾正猶太人對“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使未信猶太同胞的損失成為外邦人的富足,也至終使未信猶太同胞完成其被硬心的目的而使上帝的國更豐盛。所以,保羅就被差派來完成這樣的使命,不單使外邦人以外邦人身份信主,也使未信猶太同胞完成其被硬心的目的,一同使猶太人與外邦人經歷上帝的拯救恩典。[38] 所以,保羅一方面使猶太信徒明白未信猶太同胞硬心的拯救目的,並除去造成族群間互動張力的“唯我獨尊”族群與救恩觀;另一方面,保羅也讓外邦信徒瞭解,他們所看輕的未信猶太同胞原來是他們蒙恩典得救贖的原因,所以,外邦信徒就不應該再對未信猶太同胞有輕視的態度,而是如保羅一樣為他們的救恩向上帝祈求(羅10:1),從而改善族群間的互動關係。



[1] 這是耶路撒冷會議的討論課題,但似乎沒有解決身份的課題。原本信主社群沒有反對外邦人不用割禮就進入信主社群。但亞基帕認為這樣的情況造成散居猶太教的不穩定,因有太多外邦人加入。由於相信獨一真神的信徒不參加國家的宗教儀式,所以亞基帕擔心這將影響與羅馬的關係,所以他要改變這樣的情況而向接受外邦人不必割禮就信主的信主社群施壓。耶穌兄弟雅各認為保羅外邦宣教成功,讓耶路撒冷信主社群不能平安在猶太教裡面, 被會堂的人懷疑,而且越來越多“不潔”的外邦人進入信主社群。所以,自從使徒會議后有2方面的改變:1 國家主義的興起要獨立,排斥外邦人。2。越來越多不用割禮就進入信主社群的外邦人成為威脅。所以,雅各領導的耶路撒冷信主社群決定不跟使徒會議的議決而改變。這樣基督徒可以繼續留在猶太教裡面。加拉太書和羅馬書、腓立比書在這樣情況書寫。耶路撒冷信主社群認為外邦人不需割禮的宣教是危害了原本的神學及不合法的。他們也拒絕保羅的捐款和保羅在耶路撒冷面對訴訟的時候幫助他。見Schnelle, Apostle Paul, 165.
[2] 格蘭菲認為保羅強調自己是猶太人是要說上帝沒有棄絕猶太人,但沒有說明其他原因。不過,保羅在這裡可能也是要告訴猶太信徒他可以突破族群的枷鎖和限制。那他們也能夠,未信猶太同胞也能夠。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769。另外,馮蔭坤認為保羅無意凸顯他所屬何族,彷彿上帝沒有丟棄他的事實跟他所屬便雅憫支派的事實有關似的。但經文本身顯示保羅有要凸顯其族群身份來證明上帝沒有棄絕其子民的證據。見馮蔭坤,《羅馬書註釋:卷叁》462
[3] Schnelle指出保羅支持猶太信徒繼續持守律法。見Schnelle, Apostle Paul, 135. Zerbe也指出保羅沒有停止做一個猶太人,也沒有棄絕其猶太血統,或進入一個新的宗教,而是基督完全解釋了猶太教。見Gordon Zerbe, “Jews and Gentiles as People of the Covenant: The Background and Message of Romans 11,” Dir 12 no. 3 (July 1983): 23
[4] Buell認為族群特色是更新,而不是棄絕。見Buell and Hodge, “The Politics of Interpretation:,” 238.
[5] 格蘭菲認為保羅的自我論述不只是在於“他說猶太人,也是信耶穌的人”,也不是“他曾經特別抵擋福音”而在於保羅說一個以色列人卻成為外邦人的使徒。不過,保羅陳述自己的族群身份可能是要表明上帝沒有棄絕祂的百姓,因為自己就是一個蒙拯救的以色列人。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770-2
[6] Haacker指出以利亞的故事是要表明上帝的恩典不允許全以色列背道。見Haacker, The Theology of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40.
[7] 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775-6
[8] 這樣的情況正如Schnelle所說:耶路撒冷會議(使徒行傳15章)並沒有解決信主社群內族群的課題。猶太信徒還是堅持自己“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見Schnelle, Apostle Paul, 121; 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768-9
[9] Sneen指出若上帝拒絕以色列以收納外邦人,那外邦人如何能確定上帝不會在將來拒絕外邦人而揀選其他的社群?但保羅以上帝的信實來回應這樣的疑慮。參Donald Sneen, “The Root, the Remnant, and The Branches,” WW 6, no. 4 (Fall 1986): 406. 另外,格蘭菲指出如果大部份的猶太人被排除在外,會使人質疑:以上帝的旨意作為信徒盼望的根據是否可靠?如果上帝對以色列的旨意果真已經遭到挫敗,那麼上帝的旨意對信徒的盼望,又是哪門子的根據呢?而且如果上帝對以色列的愛已經停止,那麼保羅又根據什麼認為沒有任何事能叫我們與上帝在基督裡的愛隔絕呢?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631Richard H. Bell, Provoked to Jealousy (Tübingen: Mohr Siebeck, 1994), 51.
[10] Donald Sneen, “The Root, the Remnant, and The Branches,” 403.
[11] 格蘭菲認為“七千人”應該不是指仍然忠於上帝的人的數目,而是應該從聖經和猶太教所賦予七和七的倍數之特殊意義的角度來理解它,就如彼得的七十個七饒恕的意義一樣。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775
[12] 格蘭菲指出如果大部份的猶太人被排除在外,會使人質疑:以上帝的旨意作為信徒盼望的根據是否可靠?如果上帝對以色列的旨意果真已經遭到挫敗,那麼上帝的旨意對信徒的盼望,又是哪門子的根據呢?而且如果上帝對以色列的愛已經停止,那麼保羅又根據什麼認為沒有任何事能叫我們與上帝在基督裡的愛隔絕呢?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631
[13] Johnson指出“餘民”不單有審判的意味,它也有“盼望”的意味,因為餘民有預示全以色列得救的盼望。見Dan G. Johnson, “The Structure and Meaning of Romans 11,” CBQ 46 (1984): 94.
[14] Michael G. Vanlaningham, “Paul’s Use of Elijah’s Mt. Horeb Experience in Rom 11:2-6: An Exegetical Note,” TMSJ 6/2 (Fall 1995): 223-4.
[15] BDAG, “proginwvskw” 1317-84267),事先或預先知道(上下文已清楚顯示的事);預先揀選。格蘭菲則認為這裡不應該是指加爾文所認為的那樣是指限定的含義(即被揀選的餘民),而認為“ laoÆn”是泛指“蒙揀選的百姓”這個整體,並再一次證明“上帝沒有棄絕其百姓”,排除上帝將其百姓棄絕的可能性。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773-4。馮蔭坤則認為“ laoÆn”應該不是指以色列中蒙揀選的,或以色列中上帝早已知道會順服祂的人,而是指整個以色列,提出上帝沒有丟棄以色列的一項理由。見馮蔭坤,《羅馬書註釋:卷叁》463。不過從經文的思路脈絡來看,這句話是要修飾“ laoÆn”這上帝的子民,所以這裡的意思應該是指這些未信的同胞,是上帝早已知道他們的,而不是未知的百姓,以堅定猶太信徒,說明這些未信百姓是上帝早先在歷史中就揀選的百姓,所以,上帝不會棄絕他們。
[16] Watson指出猶太信徒餘民的情況是上帝沒有棄絕其整體以色列子民的印證。見Watson, Paul, Judaism, and the Gentiles, 334; 馮蔭坤,《羅馬書註釋:卷叁》483Johnson指出餘民是全以色列得救的盼望。見Johnson, “The Structure and Meaning of Romans 11,” 96.
[17] 在上帝的層面來說,其揀選的奧秘沒有人知曉,但其應許可以使人有盼望與確據。因此,在人的層面來說,人就以信心來回應上帝的揀選,相信上帝及其應許,而不是以工作或肉身來堅定上帝的應許。
[18] Vanlaningham, “Paul’s Use of Elijah’s Mt. Horeb Experience in Rom 11:2-6,” 231.
[19] 馮蔭坤指出,不同學者對這裡的“蒙揀選”所指何人有不同的看法。看法有:猶太餘民或也包括外邦信徒。不過,若從經文的脈絡來看,這裡應該只指猶太信徒餘民,因為經文的下半部就指其餘的猶太人。見馮蔭坤,《羅馬書註釋:卷叁》487
[20] Schnelle認為猶太教是要持守其族群身份特徵,但基督教是跨越族群、文化、及宗教邊界,倡導包括所有族群與文化的普世的救贖。見Schnelle, Apostle Paul, 160
[21] Dunn認為猶太人需要改變對外邦人的輕視看法。見Dunn, Beginning from Jerusalem, 356. Haacker也認同Dunn的看法。見Haacker, The Theology of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60-1.
[22] Toews認為在基督裡,猶太人繼續做猶太人,外邦人繼續做外邦人。在基督裡各族群基督沒有除去各族群的不同,而是在基督裡建立一個新的“第三身份”,使各族群的身份特徵不會成為族群間互動的障礙。筆者贊同Toews有關各族群維持原有族群身份特徵的看法,但若要建立第三身份,那反而可能會製造族群間內及族群間的互動張力,因為這成了另一種族群優越感的表達方式。見Toews, “Paul’s Perspective on Ethnicity,” 80.
[23] Litwak指出保羅在羅馬書的目的是要處理猶太人不信耶穌基督的各項問題。見Kenneth Litwak, “One or Two Views of Judaism: Paul in Acts 28 and Romans 11 on Jewish Unbelief,” TynB 57 no. 2 (2006): 241.
[24] Johnson指出在舊約,硬心是有救贖的意味的,如法老的硬心。所以,上帝使以色列硬心的目的是為拯救。不管憐憫或剛硬,都為拯救的目的(羅9:18)。見Johnson, “The Structure and Meaning of Romans 11,” 96-7.
[25] 格蘭菲認為蒙揀選的人也在上帝的定罪之下。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779。馮蔭坤指出這些人缺少或完全失去了屬靈的敏感,對於上帝所提供的救恩無動於衷。見馮蔭坤,《羅馬書註釋:卷叁》496-7。雖然他們有說出上帝是剛硬了他們,但卻沒有說明上帝用什麼剛硬了他們,只是說明他們陷入麻木的狀態,不明白上帝的話。因為從希臘文文法圖來看,羅11:8-10是修飾“ejpwrwvqhsan”,所以,上帝應該是有說明祂如何剛硬他們,即第一個原因是上帝本身(因是羅11:8的主詞),第二個原因是“筵席”這羅11:9-10的主詞。
[26] Hvalvik認為保羅沒有說明上帝如何使大部份的以色列硬心。但從羅11:7-10的希臘文文法圖看出,保羅有說明上帝如何剛硬以色列的心。見Reidar Hvalvik, “A ‘Sonderweg’ for Israel: A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a Current Interpretation,” JSNT 38 (1990): 95.
[27] 格蘭菲指出這段話是用在絕大多數不信的以色列人身上。Sanday則認為“筵席”是猶太人的律法和聖經卻成為他們墮落的原因,成為捉住他們的網羅或陷阱。馮蔭坤也補充認為“筵席”是指享受餐宴遭敵人襲擊、對客人的款待被破壞、以色列賴以活著的一切、飯桌上的相交、猶太人的飲食律例、補贖功能的祭壇、聖殿及其敬拜儀式。縱觀所述,若按整體羅馬書9-11章的經文思路脈絡來看,“筵席”應該是指猶太人的各種優勢(羅9:4-5)。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782Sanday and Headlam,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315馮蔭坤,《羅馬書註釋:卷叁》501
[28] Longenecker指出保羅認為外邦人不需要成為猶太人或採納猶太人的族群特色以經歷上帝的恩典。見Longenecker, “Different Answers to Different Issues,” 114.
[29] Johnson指出以色列的硬心:不能接受上帝賜盟約給在律法之外的其他人的看法。見Johnson, “A New Testament Understanding of the Jewish Rejection of Jesus,” 235.
[30] Terence L. Donaldson, “ˋRiches for the Gentilesˊ (Rom 11:12): Israel’s Rejection and Paul’s Gentile Mission,” JBL 112, no. 1 (1993): 83. Bell指出猶太人的過犯是不信基督的福音。見Bell, Provoked to Jealousy, 112.
[31] Bell指出猶太人拒絕基督的福音是因為他們不明白上帝福音也是給外邦人的。見Bell, Provoked to Jealousy, 103.
[32] Bell認為猶太人的不信是要使外邦人信主,而外邦人信主就造成猶太人的妒嫉,這妒嫉就預備他們在彌賽亞來臨時信主。見Bell, Provoked to Jealousy, 55.
[33] Baker認為以色列的妒嫉是上帝使其硬心的結果,因為他們對律法的熱心,使他們看外邦人無需律法就能藉著基督進入上帝的國而妒嫉。所以,Baker認為嫉妒不會引起猶太人與外邦人為救恩競爭。可是Bell指出以色列人的妒嫉是看到本來是犯罪的外邦人(有猶太教的眼光來看),現在卻與上帝有親密的關係,所以使猶太人要與外邦人競爭領受上帝的恩典。Baker, “Paul and the Salvation of Israel,” 472-6; Bell, Provoked to Jealousy, 113.
[34] BDAG, “plhvrwma v” 1262-34138),滿足要求的舉動;達到的狀況。若把這字與動詞plhrowv較(完成早已開始的事使達到計劃中的結局),都有“完成一個目的”的意義。所以,這裡的plhvrwma應該是指完成一個目的而不是湊足數目的意思。參 BDAG, “plhrowv” 1260-14137)。
[35] Allison認為外邦人的救恩來自以色列。可是最後猶太人的救恩也因為外邦人的信主。所以猶太人與外邦人的角色互換了。Dale C. Allison, Jr., “Romans 11:11-15: A Suggestion,” PRS 12, no. 1 (Sept 1985): 29.
[36] Malina認為保羅只向外邦人中的猶太人傳福音,因為救恩只是屬於猶太人的。保羅的著重點是不守割禮並希臘化的猶太人。雖然外邦人這野橄欖枝有機會被嫁接到猶太信主族群的橄欖樹上,但這只是因為一些不順服的猶太人放棄了原屬他們的位子,而使外邦人有機會可以加入他們信主的猶太群體。不過,這觀點似乎只把救恩局限在猶太族群,可是保羅在這裡卻是要完成猶太族群硬心的目的,就是使外邦人信主,以致猶太人也信主。見Malina and Pilch, Social-Science Commentary on the Letters of Paul, 7, 265-75.
[37] Baker認為以色列的失足使福音向外邦人傳講。所以,以色列的不信是必需的,不然救恩不會臨到外邦人。不過若從經文脈絡來看,福音向外邦人傳講是為了完成猶太人硬心的目的,不單使外邦人信主,至終目的是使猶太人也信主。見Baker, “Paul and the Salvation of Israel,” 478. Zerbe認為上帝沒有棄絕其百姓,以色列硬心的目的是在末世使猶太人與外邦人合一,以色列的復興,是證明上帝的對其應許的信實。Zerbe, “Jews and Gentiles as People of the Covenant,” 22.
[38] 格蘭菲指出未信猶太同胞的剛硬本身也是屬於救恩的歷史,它引致外邦人的得救,而外邦信徒又惹動未信猶太同胞的妒嫉。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779Barth, Church Dogmatics, 2:2, 275. Zerbe則指出以色列的硬心成為外邦人的拯救,外邦人的蒙拯救,也是以色列的拯救。見Zerbe, “Jews and Gentiles as People of the Covenant,”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