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星期一

羅馬書9-11章的詮釋:異中共存的族群與救恩觀(10/12)-羅11:16-24


C    上帝拯救外邦人共享救贖恩典(羅11:16-24
對猶太信徒來說,既然上帝剛硬未信猶太同胞的目的是要拯救外邦人以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的國,並且還差派了保羅來完成這樣的使命,可是外邦人是犯罪得罪上帝的不潔族群(羅1:18-32),若他們不割禮守律法以除去他們的不潔,那他們如何可以在聖潔的國度裡與聖潔的上帝同在呢?不單這樣,如果他們以不潔的身份在信主社群內互動,對猶太信徒也不妥當,因為猶太信徒也被他們的不潔給污染了,這是得罪上帝的行徑。所以,聖潔的猶太信徒要如何與不潔的外邦信徒互動呢?


對於外邦人身份不潔而造成互動困擾的情況,保羅在羅11:16說:“如果麵團的初熟果子(ajparchv)是聖潔的,那全團都是聖潔的 [1] “如果樹根是聖[]的,樹枝也是聖[]的”(羅11:16)這節經文裡的“ajparchv”和樹根是指誰呢?保羅在羅8:23指出信徒是聖靈印證的“ajparchv”,而這身為“ajparchv”的信徒也因在基督裡而與基督一起同作上帝的後嗣(羅8:17),意思是既然信徒是“ajparchv”,那基督也是“ajparchv”,因為信徒與基督都是上帝的後嗣。[2] 因此,“ajparchv”可以是指信徒,也可以是指基督。但這裡的“ajparchv”是指誰呢?Johnson指出“ajparchv”有三個解釋:耶穌基督、餘民、及祖宗。不過,他認為“ajparchv”是指餘民,因為若“ajparchv”是指基督那將造成全新及沒有預期的元素進入這段經文論述中。[3] 雖然如此,巴特卻認為“ajparchv”是指基督,因為基督是聖潔的,那才能使整個麵團聖潔。[4] 因此,若參考保羅本身曾在林前15:23清楚指明“ajparchv”是指基督,再加上按照經文的思路脈絡來看,這裡應該是指基督,因為如果猶太信徒認為他們是聖潔的,那不潔的外邦人如何可以成為聖潔呢?格蘭菲指出對於保羅來說,耶穌基督自己是聖潔的根基,也同樣是猶太信徒與列祖的根基。[5] 所以,既然基督是猶太信徒和列祖聖潔的根基,那不潔的外邦人就不可能是藉著祖宗或餘民來聖潔他們。另外,由於祖宗或餘民都是領受恩典者,所以他們也無法使別人成為聖潔。雖然對於初熟果子的詮釋有不同的看法,但重點是信主社群內的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皆因聖潔的初熟果子而被聖潔了。[6] Hultgren就指出保羅在這裡是要說明初熟果子的聖潔是要確保整個麵團的聖潔,以致猶太信徒可以聖化整個世界,不單是他們自己,也包括外邦信徒。[7]

同樣的,“樹根是聖潔的,那樹枝也是聖潔”的論述也是要指出對於外邦人以不潔的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的國會造成猶太信徒對“聖潔”的困擾,保羅就以聖潔的樹根與樹枝來闡明一切信靠基督的外邦人因在基督裡而被聖潔了。[8] 另外,保羅也在羅15:16指出他所獻上的外邦人也被聖靈給聖潔了,而肯定了外邦人在上帝國的身份。所以,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都有“聖潔”的身份,而不再是猶太信徒之前所認為的那樣,沒有割禮守律法變成“猶太人”的外邦信徒是不潔的子民。[9]

既然外邦信徒被聖潔了,那外邦人蒙拯救就不是保羅的個人情懷,而是上帝的拯救計劃。只是為上帝律法大發熱心的未信猶太同胞認為外邦人以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的國是違背律法的不潔行徑,猶太信徒也這樣認為。所以,猶太信徒才要外邦信徒割禮守律法而成為“聖潔”的“猶太人”。但保羅在這裡卻以聖潔的初熟果子和樹根來讓猶太信徒明白,外邦信徒也是被聖潔的上帝的子民。[10]

既然外邦人以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的國是上帝的拯救旨意,那同有聖潔身份的外邦信徒與猶太信徒的地位是一樣的嗎?保羅就在羅11:17對外邦信徒說:你藉著樹根(r¤ivzh")、肥汁(piovthto")、及橄欖樹[]ejlaiva")成為共享者。”(羅11:17b,自譯)[11] 這經文顯示保羅的意思是外邦信徒就跟猶太信徒一樣,成為上帝恩典的共享者,因為上帝把一些橄欖樹枝折下來而把外邦人這野橄欖樹枝接在橄欖樹幹上,成為上帝國子民的一員,而與猶太信徒毫無區別地成為上帝恩典的共享者。因此,就沒有所謂誰在地位上較優越的情況,因為猶太人過去所倚靠的揀選、律法、優勢、及潔淨禮儀都在基督裡完成了它們的目的(羅15:8;參林後1:20),而使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都在基督裡以同樣的地位領受上帝行憐憫施拯救的恩典。所以,上帝拯救了外邦人,使他們也一同領受猶太信徒所領受的救贖恩典,成為救贖恩典的共享者。因此,外邦人就不需要變成“猶太人”而成為上帝恩典的共享者,因為是上帝使外邦人能以外邦人的身份進入上帝的國,使外邦信徒共享猶太人所領受的救贖恩典。[12]

至於橄欖樹的描述,馬文韋爾森就指出橄欖樹是描繪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的關係。[13] 過去是不蒙憐憫的外邦人,卻因上帝是行憐憫施拯救的上帝,而被連與橄欖樹,與猶太信徒同享上帝的救贖恩典。保羅在這裡繼續稱呼外邦信徒為“野橄欖樹枝”,意即外邦信徒不必撇棄過去的身份特徵,而能被連與橄欖樹這信主社群裡。同樣的,猶太信徒也繼續以“本來的樹枝”這身份被連與橄欖樹而不必撇棄過去的身份特徵。雖然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有相異的祖宗與文化習俗但卻因為都同有一位行憐憫施拯救而不使族群與文化習俗成為信靠基督的障礙所以都異中共存地被嫁接到豐富的橄欖樹上。雖然每個樹枝都有不一樣的外貌樣式,但都一同被連接到同一個樹幹上,領受同樣的恩典,被肥汁滋養。[14]

若繼續解釋這樹根、肥汁、及樹幹樹根可以指上帝之前的論述所證),[15] 肥汁指聖靈而樹幹則指基督。意思是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這些樹枝都因信靠基督而被連接在基督這樹幹上。那樹枝如何與樹根連接呢?就通過肥汁,即聖靈。聖靈使猶太信徒及外邦信徒與樹根連接,在復和中與上帝相見;而聖靈這肥汁就賜予這些樹枝生命,使這些必死的樹枝因連與上帝及基督而活過來(參羅8:10-11),領受肥汁的滋養。[16]

另外,樹幹即是指基督,原因是因為保羅在羅11:20說:樹枝因為不信而被折下來。那樹枝“不信”誰呢?若樹幹或樹根是指祖宗或亞伯拉罕,樹枝根本不可能不信這些祖宗或亞伯拉罕的,所以,這些樹枝如何因“不信”而被折下來呢?因此,“不信”的對象應該是指“基督”或“上帝”,但猶太人本身不會不信“上帝”,但會不信“基督”,所以,樹幹是指“基督”,因樹枝因信而連與基督,而樹根則指“上帝”,是整個拯救計劃的策劃者。

為什麼樹根是行憐憫施拯救的上帝呢因為羅馬書9章的推論因為羅馬書9章的中心思想是上帝是行憐憫施拯救的上帝,而且羅馬書10章的中心思想是基督完成了律法所要成就的目的。所以根據經文這樣的思想脈絡來看樹根不太可能是指亞伯拉罕。[17] 而且根據4.3.2的論述亞伯拉罕只是猶太人與外邦人因信稱義的模式而不是恩典的賜予者。再加上亞伯拉罕也無法供應人養分,只有上帝才能,因為亞伯拉罕也是領受養分者,並且他也是樹枝。[18] 另外,亞伯拉罕在過去是有其角色的扮演,但這角色現在卻通過耶穌來完成(加3:29;參林後1:20),因為上帝是行憐憫施拯救的上帝,能為了救恩的緣故變換器皿的角色,以達到上帝行憐憫施拯救的終極目的。[19] 所以,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雖然都有相異的祖宗與文化習俗,但卻因為都同有一位行憐憫施拯救而不使族群與文化習俗成為信靠基督障礙的上帝,所以,都異中共存地被嫁接到基督豐富的樹幹身上。雖然每個樹枝都有不一樣的外貌樣式,但都一同被連接到同一個樹幹上,領受同樣的恩典,被聖靈這肥汁滋養。[20]

保羅在這裡不單再一次掃除猶太信徒的困擾先是揀選的課題後是律法、優勢到現在的不潔課題,都讓猶太信徒明白,他們需要更新他們“唯我獨尊”的族群與救恩觀,以除去這些課題在信主社群內造成族群間互動的張力。未信猶太同胞也因受這些課題的困擾而不信基督,但上帝卻剛硬他們,使他們成為外邦人信主的動因,讓外邦人能以外邦人的身份成為上帝恩典的共享者,繼續上帝行憐憫施拯救的目的,以拯救未信猶太同胞。

至於外邦信徒,或許在保羅這樣的筆調底下,他們會向猶太信徒誇口,所以,保羅在羅11:18對外邦信徒說:“你就不可向那些樹枝誇口katakaucavomai [21]。你若要誇口,就應當想想:不是你支持著樹根,而是樹根支持著你。” [22] 保羅不要外邦信徒對猶太信徒和未信猶太同胞的情況幸災樂禍而誇口,自誇他們是蒙上帝以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國的子民,而輕視猶太信徒的持守律法。不單如此,外邦信徒可能也對大部份猶太人不信的情況幸災樂禍,認為上帝已經棄絕這些未信猶太同胞而向猶太信徒自誇他們的蒙恩,而輕看佔少數的猶太同胞在信主社群內的地位(羅11:19),以為外邦信徒已經取代了猶太人在上帝國的位置。[23] 所以,保羅命令這些外邦信徒不可誇口,因為決定救贖恩典臨到誰的決定權是在上帝的手中,而不是在人的手中。而且外邦人可以以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國是上帝的決定,是藉著上帝剛硬未信猶太同胞的心而成就的,並不是外邦人有什麼可誇的地方,所以,外邦信徒就不要向猶太信徒誇口,也不要輕視未信猶太同胞,因為他們也是上帝成就外邦人救恩的原因之一。所以,外邦信徒就不應當向他們幸災樂禍地誇口或心高氣傲,而應該心存畏懼的心(羅11:20),敬畏恩慈與嚴厲的上帝(羅11:22),因為“上帝既然不顧惜那本來的樹枝,也不會顧惜你。”(羅11:21)所以,保羅勸誡外邦信徒要繼續以信心留在上帝的恩慈裡,不然的話,他們也會被砍下來(羅11:22)。至於那些未信猶太同胞,“如果不是繼續不信,他們仍然會被接上去,因為上帝能夠把他們再接上去。”(羅11:23)既然不是本來的野橄欖樹枝都可以被接在橄欖樹上,更何況這本來的橄欖樹枝,當然也不會有問題(羅11:24)。所以,保羅一方面命令外邦信徒不可幸災樂禍而誇口,另一方面保羅也堅定猶太信徒的心,對未信猶太同胞的信靠基督心存盼望,因為只要未信猶太同胞不繼續不信,上帝仍然可以把他們接回去。[24]


簡單的說,保羅在這裡處理了大部份猶太同胞不信基督的另一個理由外邦人以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的國)。原來外邦人以外邦人身份進入上帝國成為猶太人救贖恩典的共享者是上帝的拯救計劃,為的是要使剛硬的未信猶太同胞妒嫉而信靠基督。所以,猶太信徒(當然也期許未信猶太同胞)需要接受外邦信徒以外邦族群身份特徵進入上帝國的事實而不再要求外邦信徒行割禮守律法,以潔淨他們的身份。同時,也在互動上不以外邦信徒是“不潔”的態度對待他們,而與他們有隔閡。另外,外邦信徒也需要明白他們能成為救贖恩典的共享者是因上帝行憐憫施拯救的恩典,也因未信猶太同胞被上帝剛硬而蒙恩,所以,外邦信徒也不該向猶太信徒或未信猶太同胞誇口而看輕他們,以為自己已經取代了猶太人的位置,反而應當存敬畏上帝的心繼續信靠基督。[25] 至於未信猶太同胞,保羅再次肯定地向猶太信徒陳明,只要未信猶太同胞不繼續不信基督,未信猶太同胞也能與猶太信徒一起經歷上帝的救贖恩典,因為上帝一直張開祂的雙手要把未信猶太同胞重新接回橄欖樹幹上,因為上帝的話語不會落空,祂不會棄絕祂的百姓。可是這樣的情況要等到幾時呢?



[1] BDAG, “ajparchv” 150536),初熟之果。這節經文的翻譯是摘自這字的解釋。
[2] Hultgren,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316, 324.
[3] Johnson, “The Structure and Meaning of Romans 11,” 98-9.
[4] Barth, Church Dogmatics, 2:2, 285-6.
[5] 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801
[6] 巴特指出外邦人是不配的,但在聖潔的以色列上帝潔淨後,就成為以色列。見Barth, Church Dogmatics, 2:2, 287. 格蘭菲指出對於保羅來說,耶穌基督自己是聖潔的根基,也同樣是猶太信徒與列祖的根基。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801
[7] Hultgren,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409.
[8] 對於樹根的解釋,其他學者的看法有:Demson認為樹根是指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已在基督裡成就。Longenecker 認為樹根是族群與信心,樹根有族群的本質,以信心為標誌。Johnson則認為樹根是指餘民。馬文韋爾森指出橄欖樹根代表那幾位祖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見Demson, “Israel as the Paradigm of Divine Judgment,” 618; Longenecker, “Different Answers to Different Issues,” 104; Johnson, “The Structure and Meaning of Romans 11,” 99; 馬文韋爾森,《基督徒之父是亞伯拉罕》,13-5. Zerbe認為樹根是指以色列。見Zerbe, “Jews and Gentiles as People of the Covenant,” 25. Hodge認為橄欖樹是描繪以色列上帝與其子民的關係。見Hodge, If Sons, Then Heirs, 143-7. 格蘭菲認為樹根是指列祖。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806Johnson認為樹根是指餘民。見Johnson, “The Structure and Meaning of Romans 11,” 99.
[9] 格蘭菲認為基督是猶太信徒與列祖的根基。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801
[10] Hultgren,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410.
[11] 有關橄欖樹枝如何嫁接在橄欖樹的方式,Esler在其論文中有詳盡的論述。見Philip F. Esler, “Ancient Oleiculture and Ethnic Differentiation: The Meaning of the Olive-Tree Image in Romans 11,” JSNT 26, no. 1 (2003): 103-124.
[12] Bruno認為當上帝對以色列的應許實現時,外邦人也被包括在內。換句話說,現在外邦人被上帝揀選加入上帝的國,意即上帝對以色列的應許實現了。見Christopher R. Bruno, “The Deliverer from Zion: The Source(s) and Function of Paul’s Citation in Romans 11:26-27,” TyndB 59, no. 1 (2008): 131.
[13] 馬文韋爾森,《基督徒之父是亞伯拉罕》,13-5
[14] Longenecker 指出救恩不再只是專屬於一個族群而已,因為外邦人也在相同的救恩基礎上被呼召進入這個信主社群,外邦人也參與有猶太色彩的宗教。見Longenecker, “Different Answers to Different Issues,” 105. Donaldson指出野橄欖樹枝是加入橄欖樹,而不是取代原本的橄欖樹枝。見Donaldson, “ˋRiches for the Gentilesˊ (Rom 11:12),” 84. Zerbe指出信主社群沒有取代以色列的位置,或以色列融入信主社群而消失,也不是以色列與信主社群是對立的。Zerbe, “Jews and Gentiles as People of the Covenant,” 25.
[15] Zerbe認為樹根是指以色列。見Gordon Zerbe, “Jews and Gentiles as People of the Covenant: The Background and Message of Romans 11,” Dir 12 no. 3 (July 1983): 25. Hodge認為橄欖樹是描繪以色列上帝與其子民的關係,猶太人與外邦信徒是共同先祖(亞伯拉罕)的後裔,一起面對上帝的審判與憐憫。他們是不同又獨立的橄欖枝,是分屬不同血統的。猶太人聲稱他們是以出生及上帝的應許連接於亞伯拉罕;外邦人則是以收養(藉著基督)及上帝的應許連接於亞伯拉罕。見Hodge, If Sons, Then Heirs, 143-7. 斯托得認為樹根是指列祖,樹幹上代表多個世紀以來代代相傳。見斯托得,《羅馬書》,404
[16] 馬文韋爾森指出橄欖樹描繪猶太人與外邦人的關係。橄欖樹是羅馬的經濟命脈,是當時羅馬地區熟悉的植物。橄欖樹以多結果實被稱許,可連續結果實幾百年。橄欖肉厚多汁,古人用來食用或榨橄欖油。外邦人是在約以外的人,沒有什麼優點,可是這野橄欖樹枝卻被嫁接到培植出來的優質橄欖樹上,使兩者緊密結合。這強調了,沒有價值、沒有可誇之處的人突然有了這樣的新聯繫。這說明了,本來在救恩歷史以外的人,上帝對他們施恩,藉著猶大族群而有了新的生命。見馬文韋爾森,《基督徒之父是亞伯拉罕》,13-5Johnson認為樹根是餘民,但沒有說明樹幹及肥汁是誰。見Dan G. Johnson, “The Structure and Meaning of Romans 11,” CBQ 46 (1984): 99.
[17] 馬文韋爾森認為樹根是指祖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是他們的信心耐久長存。外邦被根部托住,得到養分。見馬文韋爾森,《基督徒之父是亞伯拉罕》,13-5。格蘭菲也認為樹根是指列祖。見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806。筆者認為保羅在羅11:20說:樹枝因為不信而被折下來。那樹枝“不信”誰呢?若樹幹或樹根是指祖宗或亞伯拉罕,樹枝根本不可能不信這些祖宗或亞伯拉罕的,所以,這些樹枝如何因“不信”而被折下來呢?所以,筆者認為“不信”的對象應該是指“基督”或“上帝”,但猶太人本身不會不信“上帝”,而只是不信“基督”而已,所以,筆者認為樹幹是指“基督”,因樹枝因信而連與基督,而樹根是指“上帝”,成為整個拯救計劃的策劃者。另外,Johnson認為樹根是指餘民。見Dan G. Johnson, “The Structure and Meaning of Romans 11,”CBQ 46 (1984): 103.
[18] Baxter指出生命來自樹根,而不是樹枝,樹枝對樹本身沒有貢獻。見A. G. Baxter and J. A. Ziesler, “Paul and Arboriculture: Romans 11:17-24,” JSNT 24 (1985): 27.
[19] 格蘭菲指出對於保羅來說,耶穌基督自己是聖潔的根基,也同樣是猶太信徒與列祖的根基。筆者認為既是這樣,亞伯拉罕就不可能是樹根了,因為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聖潔的根基,意即亞伯拉罕無法是別人聖潔,因為亞伯拉罕也是基督聖潔的領受者。見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801
[20] Longenecker 指出救恩不再只是專屬於一個族群而已,因為外邦人也在相同的救恩基礎上被呼召進入這個信主社群,外邦人也參與有猶太色彩的宗教。見Bruce W. Longenecker, “Different Answers to Different Issues: Israel, the Gentiles and Salvation History in Romans 9-11,”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New Testament 36 (1989): 105. Donaldson指出野橄欖樹枝是加入橄欖樹,而不是取代原本的橄欖樹枝。見Terence L. Donaldson, “ˋRiches for the Gentilesˊ (Rom 11:12): Israel’s Rejection and Paul’s Gentile Mission,” JBL 112, no. 1 (1993): 84. Zerbe指出信主社群沒有取代以色列的位置,或以色列融入信主社群而消失,也不是以色列與信主社群是對立的。Gordon Zerbe, “Jews and Gentiles as People of the Covenant: The Background and Message of Romans 11,” Dir 12 no. 3 (July 1983): 25.
[21] BDAG, “katakaucavomai” 7932620),損害別人地誇口,表示幸災樂禍;因為有能力的優勢而有誇口的理由(勝過)。
[22] Baxter指出生命來自樹根,而不是樹枝,樹枝對樹本身沒有貢獻。見A. G. Baxter and J. A. Ziesler, “Paul and Arboriculture: Romans 11:17-24,” JSNT 24 (1985): 27.
[23] Reidar Hvalvik, “A ‘Sonderweg’ for Israel: A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a Current Interpretation,” JSNT 38 (1990): 100; Constantineanu, The Social Significance of Reconciliation in Paul’s Theology, xv, 146-50.
[24] 格蘭菲,《羅馬書註釋下冊》,2:806-12馮蔭坤,《羅馬書註釋:卷叁》571-98
[25] Constantineanu, The Social Significance of Reconciliation in Paul’s Theology, xv, 146-50.